“刘果,你要成亲?”司云听完,非常惊讶。
刘果点了点头,笑得只看得见白白的牙齿,“嗯,我要成亲了,后天办席,到时候希望你和衡子来吃饭。”
“好,到时候我一定来。”司云也跟着笑了,“恭喜啊,我给你包个大红包,祝你们过得红红火火,早日生个大胖小子。”
刘果倒是不在意也不想收司云他们的红包,毕竟他们已经帮了他们那么多了,但到底是成亲,于是就没拒绝,就说:“好,那就谢谢你了。”
送走刘果,司云赶紧转身问封衡,“原来刘果还没成亲吗?我以为他早就成亲了。”
封衡看了眼司云,宠溺的摇了摇头,他这个妻子很能干,他也很喜欢,但是他对村里的事情真的不了解,和刘果认识那么久,也不知道对方有没有成亲。
封衡忍不住揉了下妻子的头,换来一个不满的瞪视,他才说道:“刘果他们家之前的条件并不好,又有两个弟弟,所以一直没能娶上媳妇儿。”
封家村虽然整体富庶,但也有穷的。刘果家有三个儿子,就算刘果很能干,身体好,但在地里干活,每年也赚不了多少钱,有媒婆上门说媒,女方看到刘家有三个儿子,都不敢嫁了。
这一耽搁下来,刘果就没能成亲。现在刘果家在县上摆摊,每天至少有一两银子的收入,比在县里干活的学徒还能赚钱,就算有三个儿子,分到刘果手里没一两银子,可每月能拿到手的钱也不少,有了钱,于是就有媒婆上门说亲了。
司云听了,点头,原来如此。说来还真是这样,在现代因为没钱娶不上媳妇的比比皆是,那些人身体没多大问题,但就是没钱,甚至在农村,大龄青年更是如此,上门说媳妇儿的说得还不一定是好的,而是身体有缺陷的。
没办法,有条件的女孩都想嫁个好的,不说为自己,就是为了后代,也得选个好的。长此下来,光棍就多了。说起来,这封家村除了刘果,应该还有不少的光棍,他就认识一个,周小壮。
周小壮是周婶的儿子,长得白白嫩嫩的,周婶担心周小壮出门遇到危险,也不让他出去干活,把他养得很好,也就这近半年来,才让他干点活,做的也不是地里的活,而是家里的卤肉生意。
但饶是如此,周小壮想娶个媳妇儿也不容易,除非周小壮家里有很多很多的钱,可即使如此,周小壮脑子有问题,难保不会娶到一个不好的,周婶和周伯哪里能放得下心。
摇了摇头,司云不去想了。
刘果在后天成亲,但第二天就忙起来了,因为成亲,刘果也没出去做生意,只在家里准备。第二天司云起来,就看到村里忙起来了,一片喜气洋洋。
出门三步,都能看到好几拨人往刘果家走,有些人手里抱着碗,有些手里提着桶,还有人抬桌子和板凳。
“刘果家要办席,家里没那么多的桌子板凳碗筷,村里都是这样的,一旦哪家那户家里有事,都会找相熟的人借碗筷,板凳桌子等,等席办完了,再把那些还给人家。”封衡在旁边给司云解释。
司云还是第一次见,他在原身的记忆里见过这种场景,但还是避免不了惊讶,“他们不怕到时候不记得自己的东西吗?”
封衡笑了出来,耐心的给司云解释,“不会的,每家都给自家的东西做了记号,一般都不会认错,就算没做记号,每家每户自己的板凳坐了几十年十几年,总不该不认得的。”
又有一波人经过,司云忍不住弯腰去看,果然在那东西下面看到了一个记号,不由得啧啧称奇,劳动人民智慧多。
“衡子,衡子家的,你们会去吃饭吧。”有个人笑着朝司云和封衡打招呼。
司云笑着点头,“是啊,刘果通知我们了,我们明天就去吃饭。”在村子里,渐渐就有人向他们打招呼了,两个月过去,打招呼的人越来越多。
司云从最开始的不适应,到适应,从最开始的犯尴尬,到现在的自然,他意识到,他和封衡是真的被村子里的人接纳了。
昨天有刘果来请吃酒席,说不定后天就有张家请他们去吃酒席。
不知道司云这句话触到了那个人的什么笑点,那人突然笑了出来,说:“不用明天,今天下午就能去吃啦,先走了,到时候记得来吃饭哦。”
那人说完就走了,弄得司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得问封衡,“那人笑什么笑?我说错了?”
“没有。”封衡显然憋笑憋得厉害,“阿云,你没说错。”
司云眯起眼睛,恶狠狠威胁,“说实话!”
封衡轻咳一声,只得说实话。照道理说司云说的也没错,只是那是对于和刘果家关系不怎么样,并且住得远的家庭来说的,他们会在真正办席的那天来吃饭,吃完饭然后离开。但是他们和刘果住在一个村,并且关系很不错,所以就不用明天去。
严格来说,虽然是明天成亲,但办席的时间则会持续三天,第一天是准备宴席,晚上主家就会请帮忙做饭的和关系好的吃饭,第三天则会吃一次早餐,至于第二天,是一天三餐都会包,或许第一天第三天吃得比较简陋,但也是酒席。
封家村周围几个村都是这样的,封衡倒是不知道其他地方的习俗,但他们这里就是这样的。司云家在林家村,就在封家村的隔壁,所以当他说明天去吃饭的时候,那人才会觉得好笑。
司云听完,无语半晌,这和他在现代参加酒宴也差不多,不过形式不一样罢了,他有好友好成亲,他们会在前一晚包吧热闹一个晚上,庆祝他单身的最后一晚,第二天才人模狗样的去吃酒宴,第三天和新人们说说话才离开。
经过封衡这么一说,他在原身记忆里也看到了,看到那些,他更加无语。原身的记忆他虽然继承了,可因为讨厌原身的关系,除了一些重要的记忆,比如人际关系等,其他的都略过没怎么细看,没想到就因为没看,就出了个小丑。
等找个时间,他一定要把原身的记忆看个清清楚楚!
“行了行了,不说了,今晚就去吃饭。”司云摆手,打定主意略过这个话题,“走吧,去工地,洪工说今天做厕所安下水管道,我得去看着。”
封衡也不笑了,怕惹司云生气,便说道:“好,那我们走吧。”
司云:算他识相。
两个月前,他们找马叔做下水管道,小水管道是圆形的,而且他们要的量也不少,还有一个弯头,这并不好做,他花了五天多才把下水管道做好,接着洪工那边又花了几天的时间在铁管道外面包上一层厚薄适中的水泥,才勉强做出合格的下水管道。
不过下水管道做好之后并没有立刻就做厕所,既然厕所有安排了,洪工就把注意力重新放在了别墅上面,这两个月来,他们总算将整个别墅大致建造好了,除了二楼不是用的石板,而是用的木头当地板,因为这个时代还没有钢筋板,司云倒是能想办法做出来,但太麻烦了,而且这古代的技术也不一定做得好,于是就用的木板当地板。
这好啊,司云专门买的是驱蚊木,这样一来,到了夏天,屋子里连蚊子都没有。而且他也喜欢木地板,有一种原生态的感觉。
房子建造好,剩下的这几天就收尾了,洪工安排人修修补补一些其他的地方,再找人装瓦片,等瓦片装完,整栋别墅也就要做好了。于是,他就有空来做厕所。
说起厕所,在之前的两个月里,他竟然连远处的厕所坑都挖好了,双管齐下啊。
得到消息,司云和封衡就该去指导怎么安下水管道了。
“两个东家,这边,快来,就等你们两个了。”他们刚到,洪工就喊了起来。
无奈,他们只得加快脚步,“来了,洪工你别急。”
到了地点,司云就开始指导洪工他们安装下水管道,洪工早就让人挖好了道,就等放,司云见了,很是满意。其实他也知道洪工为什么这么着急,因为他要学,等学会了,以后就能这么给其他人建造房间。
别墅建好,洪工就赞叹不已,特别的干净,特别的整洁,特别的特殊,要是这厕所做好了,以后出恭都还特别的方便。
司云看得好笑,也不耽搁时间,就让人把做好的下水管道拿过来,就开始安了。
下水管道说好安也好安,不好安也不好安,为了让厕所里的东西能顺利冲到厕所坑里,这条道就不能平,而是倾斜,至少得有七八十度,就倒是厕所坑必须挖得很深,当然,那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把几节管道连在一起。
司云先安的是和厕所相连的弯头,他用来连接的东西也简单,就是水泥,他在连接处包上厚厚的一层水泥,然后小心的把弯头放好,接着才在弯头后面安装其他直的管道,同样用水泥。
洪工不可置信,“这就完了?”
司云点头,“嗯,差不多就这样了,你放心,不会出问题的,管道与管道之间有接头,水泥只是保证不断,且不渗水到土里,等水泥干了,就可以了。”
水泥的凝固性很好,他改过的水泥比这个时代的水泥凝固性更好,暂且用来粘下水管道也可以,只是可能使用不到几年,若是不能使用了,那到时换掉也是可以的,就算在现代,一个下水管道最多也才用十几年,都差不多。
拍了拍洪工的肩膀,司云在他惊愣的目光下离开了工地,心情大好。
回家休息了一会儿,就该去刘果家吃酒席了。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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