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麻瓜番外二

小说:[HP]乱世生存指南 作者:Aqiuu
    皮尔斯·阿斯克勒从小就知道,人和人之间是有着鸿沟一样的天差地别的。

    比如男人和女人,初生幼儿和耄耋老者,病入膏肓者和身体强健者,聪慧者和愚笨者,以及——巫师和麻瓜。

    戈德里克山谷是一个著名的半巫师聚集地,这个小村庄就像是一位百般包容自己那些脾性不同的孩子的伟大母亲一样,温厚地容纳着巫师和麻瓜这两个截然不同却又密切联系着的群体。皮尔斯·阿斯克勒出生在戈德里克山谷,并且在这里长大,从小就被教育着巫师和麻瓜的区别。

    当然了,愿意居住在这里的巫师肯定对麻瓜没有什么太大的偏见,但是他们一定会严肃地反复教育自己的小孩,和伙伴们玩耍的时候一定要记住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一定要区分并且牢牢记住,谁和你才是同一类人。

    久而久之,在戈德里克山谷的小孩子群体中,“霍格沃茨”变成了一个极具传奇色彩的词汇。当一个小巫师和另一个小孩初次见面时,便会悄悄附在对方耳边,轻声嘀咕着:“霍格?”

    若是对方能接上暗号的后一半“沃茨”,那么两人就会相视一笑;若是对方用疑惑的眼神看过来,小巫师便会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咯咯傻笑,并且坚决不说“霍格”究竟是什么意思。总体来说,发现对方恰好是一个巫师的概率小极了,即便这里是巫师与麻瓜混住的村落,麻瓜的数量依旧处于绝对的上风。

    “霍格沃茨”就这样成为了所有小巫师心中最为向往的地方。她不仅仅是全世界最好的巫师学校,更是他们从家庭走向社会的桥梁,是他们和同类人共同学习、共同成长的神圣之地。

    常常凑在一起玩耍的年龄相仿的孩子们大多数时间都相处得很融洽,他们一起去不远处的荒地上肆意奔跑,一起在村庄中心的广场上做游戏,一起去静谧的墓地探险…但是皮尔斯·阿斯克勒经常因为地名而和其他麻瓜小孩发生争执。

    “是戈德里克山谷!布兰德村庄是什么名字,我可从来都没听说过!”

    “你看——这是地图!你看看这里的字,明明就是布兰德村庄!”

    “戈德里克!戈德里克!戈德里克!”

    “布兰德!布兰德!布兰德!”

    起初还有理有据的辩论到最后总会变成口水仗一样的无聊的大吵大嚷,皮尔斯势单力薄,最后总会败下阵来。当家长们站在自己家门口,用全身的力气大声喊着自己家孩子回家吃饭后,第二天就没有人再纠结于这个话题了。不过一段时间过后,相同的争吵便会再次发生,最后同样在一顿晚餐和一场好梦后被孩子们彻底忘到脑后。

    皮尔斯·阿斯克勒曾经觉得这种争吵实际上挺有趣的,他想这会让他在别的孩子眼中变成了一个神神秘秘的人——实际上,别人都认为他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小孩。

    当他长大一些时,他就不再和小伙伴们起争执了,不会再在别人提到“布兰德村庄”时一板一眼地纠正对方的叫法。这是一个永远得不出最优答案的问题——唯一能有效地从根源解决争端的方式就是:“嘿,你们听好了。我们中间有几个人是巫师。虽然我们看起来是一样的,但是实际上巫师和麻瓜的区别就像是人和狗之间的区别一样。人会说话,狗不会;巫师会魔法,麻瓜不会。这里对巫师来讲是戈德里克山谷,对麻瓜来讲是布兰德村庄,这两个地名同时成立,互不干扰。”

    尽管皮尔斯用了“人和狗”来比喻“巫师和麻瓜”,但是这并不代表他瞧不起麻瓜。实际上,他很喜欢麻瓜——因为他很喜欢狗,他觉得狗和人类没有任何区别的。即便不会说人话,它们也总能用另一种方式准确地表达出对同类或是对人的喜欢、信赖或是警惕、憎恶。

    在这群和他年龄相仿的麻瓜小孩中,他最喜欢的就是芬妮·戴维斯了,就是那个对于是“布兰德”还是“戈德里克”这个问题和他吵得最凶的人。芬妮是一个善良、开朗、有趣的小女孩,尽管两人常常拌嘴,她同样也把皮尔斯·阿斯克勒当成了最好的朋友,常常单独邀请他去她家玩耍。但是几次过后,芬妮发现皮尔斯没有任何邀请她去他家玩的意图,便感到十分难过。

    “芬妮,你知道我的,”皮尔斯这样解释道,“我是个奇奇怪怪的人,我家里也都是奇奇怪怪的东西——就像是‘戈德里克山谷’这个地名一样奇怪…请你相信我,我真的很想邀请你去我家做客,但是——我家里太奇怪了,真的。你去了之后可能就会不喜欢我了。”

    芬妮瞪圆了双眼,她勉强接受了这个解释,经历过了两三天的小别扭后她和皮尔斯再次恢复到了之前无话不谈的亲密关系。

    皮尔斯确实有点奇怪,芬妮想到,他为什么不和自己一样,去上小学呢?

    她曾经直截了当地询问过对方,但是皮尔斯笑嘻嘻地说,他会去一所在他出生之时就被登记在学生名单的学校学习知识——

    芬妮以为皮尔斯是在讲笑话,她哈哈大笑,并且完全没有把对方的话放在心上。实际上,她很想让皮尔斯和她一起去上小学,最好还可以和他在一个班级,这样她就可以把认识的新朋友统统介绍给皮尔斯,他们聊天的话题就不会越来越少了。

    是的,芬妮和皮尔斯都意识到随着慢慢长大,尤其是芬妮上了小学后,两人的共同话题越来越少。芬妮认识了更多的同学,她更经常和同学们一起做功课、完成手工;皮尔斯也和另外几个和他同样奇奇怪怪的小孩走得越来越近…芬妮甚至有时候都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了。

    尽管如此,芬妮依旧固执地认为皮尔斯是她最好的朋友,她想尽一切办法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试图回到从前无话不谈的时候。可是在她小学毕业后的那个暑假里,她意识到她有些过于自大了。

    “无话不谈”?这可真是她一厢情愿幻想出来的关系——皮尔斯·阿斯克勒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寄宿制学校上学,而他居然始终不肯告诉她学校的地址、名字。

    “芬妮,我会想你的,”皮尔斯开心地说,在他的脸上看不到任何离别的伤感,“我们暑假再见了。”

    可是当暑假到来的时候,芬妮很沮丧地发现皮尔斯像是变了一个人——他在奇奇怪怪的程度上飞快攀升,快要成为和阿斯克勒夫妇同样奇怪的人了;比起和芬妮聊天,皮尔斯把更多的时间用在了给他的新朋友写信上;而且他居然忘记了芬妮的生日,在当天下午随随便便送了一小袋糖就把她打发了!

    芬妮气坏了,可是她再也不会像小时候那样直接地表达出自己的想法了。她学会了生闷气。这一气就气到了9月初开学,当芬妮跑到阿斯克勒家门口喊着他的名字,想要送给他几根她最喜欢的羽毛笔时,却从阿斯克勒夫人的口中得知皮尔斯已经离开家去学校了。

    芬妮更加愤怒了。好极了,皮尔斯·阿斯克勒,她想到,她再也不会主动来找他了。

    谁都没有想到的是,她的这句话应验了。下一个暑假到来的时候,皮尔斯邀请了几个他在拉文克劳学院的朋友来他家做客,等到朋友们陆陆续续离开后,他才意识到他已经很久没和老朋友芬妮·戴维斯见面了。

    皮尔斯依旧把芬妮这个麻瓜当做他的朋友,但是作为一名巫师,他肯定更愿意和有共同话题的巫师朋友们相处,更愿意聊魁地奇,聊有趣的魔药材料,聊各种新奇的咒语——而不是听芬妮讲她在科学课上学到的知识,还有她加入的那个愚蠢的棒球队。

    他一路小跑,摁响了戴维斯家的门铃。可是开门的却是完全陌生的面孔。身材粗壮的胖女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来找戴维斯的,对吗?”

    皮尔斯点头如捣蒜。

    “他们一家今年年初就搬走了,”胖女人的话平淡无奇,却像是惊雷一样在皮尔斯耳旁炸开。“别问我他们搬去哪里了,没有人知道。”

    皮尔斯回到家里后向父母打听着芬妮·戴维斯的情况。

    “芬妮?你小时候关系最好的那个女生?”母亲皱着眉回忆着,“是的,今年年初就搬走了,说是出了什么意外,伤到了眼睛,瞎了一只。他们一家就卖掉了房子,听说是搬去了一个离医院更近而且房价更低的地方去。不过我猜他们是想离开这个有着不好的回忆的地方。”

    “芬妮真的搬走了?”皮尔斯不敢置信地问道,“而且你知道她眼睛受了伤?你为什么不帮忙治好她——你可是圣芒戈的治疗师!还有你解决不了的麻瓜的病症吗?”

    阿斯克勒夫人再一次皱起了眉:“注意你和我说话的态度。如果这样的话,我为什么不开一家慈善医院,免费接诊所有的麻瓜呢?说话之前动动脑子,皮尔斯。麻瓜有麻瓜自己的生活,我们不能随意干涉他们,不然整个社会就乱套了。”

    从那之后,皮尔斯·阿斯克勒在所有圣芒戈治疗师所需证书的科目上格外用心,他应该是所有霍格沃茨的学生里第一个在三年级就拥有极其确定的职业规划的学生了。没有人知道原因,大家甚至开始猜测是不是他那个在圣芒戈任职的母亲逼迫他选择这个职业。

    一旦一个聪明的人有了目标,并且全力为之奋斗的话,他成功的概率便无限趋近于百分之百了。当皮尔斯·阿斯克勒从霍格沃茨毕业后,他十分顺利地成为了圣芒戈的实习生。

    皮尔斯在医疗这一领域显然是天赋异禀,只不过他对人人都削尖了脑袋想进的魔咒伤害科没有什么兴趣——他把全部的兴趣都放在了最不受青睐的器物事故科上。

    不过天才显然在哪里都能发光发热。皮尔斯·阿斯克勒以一个工作三天的实习生的身份治好了一个失明多年的老太太的双眼后,他激动地用魔杖在病房里举行了一场小型烟花秀。

    这让皮尔斯有信心能治好芬妮的眼睛了——他开始打听起了芬妮·戴维斯一家的住址。对于一个聪明的巫师来讲,这完全不是一件难事。皮尔斯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就得知了芬妮现在的住址:福克斯泰尔村。

    当他赶到那里的时候,芬妮恰好准备出门前往医院。皮尔斯便悄悄尾随在她身后,跟着她坐上了麻瓜的汽车,然后走进了医院。

    芬妮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从医生办公室里传来:“这只义眼最近越来越不舒服了…我想应该重新换一个了,您说是吧?”

    这是一家规模不算大的医院,走廊里空荡荡的,这为皮尔斯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他偷偷抽出魔杖,对着屋内医生的方向点了点,两秒钟之后那个麻瓜医生就走了出来。“我怎么能忘记这件事呢…”他嘟囔着,飞快地走远了。

    皮尔斯挥了挥魔杖,把自己身上的衣服变成了和刚刚那位麻瓜医生一样的白色服饰,然后推门走了进去,顺手将门反锁。

    “你好,我是——”皮尔斯不知为何感到有些胆怯,他不想让芬妮认出他来。他思索了一秒:“我是霍格医生。”

    “你好,霍格医生。”芬妮温柔地微笑着,有一只眼睛空洞地看着正前方,这让皮尔斯感觉心里很不是滋味。“我想我这只义眼应该更换一下了,它总是让我感觉不舒服。”

    “好的,”皮尔斯装模作样地用小手电筒照射着那只毫无生机的眼球,“你闭上眼睛,我们接下来还要做一些检查。”

    芬妮顺从地闭上双眼,皮尔斯突然想起了好几年前他说有生日礼物要送给她的时候——她满怀期待地闭上双眼,轻轻抿着嘴唇,嘴角满是笑意。

    皮尔斯深吸一口气,他取出魔杖:“不要动,芬妮,请相信我。”紧接着,他轻声念动咒语,用着极为复杂的手势挥动着魔杖。芬妮的睫毛微微颤动,像是微风拂过细嫩的枝桠一样晃动着。

    过了几秒钟,但是不管是对皮尔斯还是芬妮来讲都像是度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皮尔斯再次开口:“睁开眼睛看看吧,芬妮。”

    魔法无疑是强大的——芬妮的眼睛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皮尔斯原本以为芬妮会欣喜若狂地拍手大笑,但是她完全没有露出恢复视力的惊喜,而是直勾勾地盯着皮尔斯看着,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他身上。

    “真幼稚,霍格医生。你以为我会认不出你吗?”芬妮的嘴角带着笑意,“你以为你戴上口罩、换个名字我就认不出你这个从小到大的玩伴了吗?”

    皮尔斯呆滞住了。他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好保持沉默。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皮尔斯?”

    皮尔斯头一次感到如此煎熬,就连在面对圣芒戈最严厉的治疗师的考核的时候他都没有这么紧张过。“我是个巫师,芬妮。”他终于开口回答。

    “哇。”芬妮发出了恍然大悟的声音,她好像很轻易地就接受了这个说法,“怪不得你一直奇奇怪怪的。”

    皮尔斯不知道怎么接话,只好干巴巴地笑了一声。两个相伴度过最美好的童年时光的好朋友此时再次相见却无比尴尬,不过这也是皮尔斯意料之中的情形。

    “‘霍格’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皮尔斯?”芬妮突然问道,“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就对我说了这个词,这已经困扰我好几年了。”

    “是‘霍格沃茨’,我上的学校。”皮尔斯解释着,“全英国只有这一所巫师学校。所以戈德里克山谷的那群孩子不知道谁起的头,都开始用这个词来分辨出哪些朋友是巫师,哪些不是。”

    “那么,你现在毕业了吗?”

    “嗯。”皮尔斯点点头,“我前不久刚刚毕业,现在在一家巫师的医院作实习治疗师,就是实习医生。”

    “哇,真棒。”芬妮由衷地赞叹道。

    “你呢?”

    “我高中没有念完就不想读了,”她淡淡地说,“现在在我父母的店里帮忙。他们开了一家土耳其风味餐厅,生意很棒的。”

    “这听起来很不错。”皮尔斯说道,芬妮笑眯眯地点了点头,两人再次陷入了沉默。

    “我想我该离开了,芬妮,”皮尔斯率先打破了沉默,“我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实习治疗师真不是好做的,任务太繁重了…”

    芬妮点了点头:“真的很感谢你,皮尔斯…那么,再见了?”

    “等我有空的时候,我会再来拜访你的,福克斯泰尔村的风景真的很不错,”皮尔斯站起身来走到门口,“再见,芬妮。”

    两人的再见都说得那么风轻云淡,就像是七八岁被父母喊回家吃完饭的时候互相道别那样自然。

    可是他并没有推门离开。在芬妮背对着他整理着放在医生办公桌上的病历本时,皮尔斯再次掏出了魔杖。他的指尖微微颤抖,但是他必须要用这个咒语。不能让任何一个没有直系亲属是巫师的麻瓜知晓魔法世界,这是任何一个巫师都必须遵守的法律,没有人能是例外。

    “一忘皆空。”

    他的声音和手臂都在发抖,但是这丝毫不影响这道咒语的威力。芬妮·戴维斯马上就会忘记她曾经有个叫做皮尔斯·阿斯克勒的好朋友,也会忘记自己曾经失去过一只眼睛,更不会记得是皮尔斯帮她治好了眼睛…

    她也没必要记得,因为皮尔斯和她完全处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中,两人以后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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