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彻完全是懵圈的。
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吃完的那场婚宴,继而沐浴在各种同学们羡慕嫉妒和震惊不理解的目光中,晕乎乎地上了赵清嶺的车。
赵清嶺开来的车,档次其实相当一般。
可能是因为同学婚礼,并不想抢风头因而特意低调。但低调也没用,毕竟上市公司老总的家底人尽皆知。
就算开这种普通车,也只能让人望洋兴叹“朴素谦虚有内涵”。
其实高中的时候,赵清嶺的家底并没有那么壕的。
虽然那个时候,大家也都爱说校草赵清嶺人帅成绩好家里又有钱,但当时赵家的有钱程度,最多也就算是在郊区有个小复式别墅式的小富即安。
是在毕业之后,程彻才零零散散地听说,赵清嶺爸爸的公司越做越大,后来上市了。
高中毕业后,每一年的同学会,程彻都一定会去。
尽管他没有必然的存在感,尽管在高中里除了赵清嶺,他并没什么特别处得来的朋友。但只要收到群发的聚会通知,他总是一定会去。
只因怀着小小的希冀——也许赵清嶺会来。
虽然知道他在美国念书,但总想着,过年他总应该也是会回家的,何况国外也是有寒暑假的,所以,万一,万一呢?
可惜那么多年,赵清嶺从来没有出席过同学会。
唐蜜也一样,从来没来过。
而同学会这东西,古往今来一向如此——谁不在场,大家就喜欢背地里拿谁开涮。
于是酒足饭后,大家在包间里刷着赵清嶺和唐蜜的Facebook,大谈听来的各种关于他俩的八卦。
他们说,华盛顿大学的新生舞会上,赵清嶺叫了加长礼车去接唐蜜,唐蜜穿着一身紫色的旗袍改版礼裙,惊艳全场。
他们说,赵清嶺冬天带唐蜜去加拿大玩了雪地跳伞。
他们说,黄石公园的景色真的太漂亮了,赵清嶺对唐蜜太宠了,全程都在忙着帮她一个人拍照。
每次程彻默默听着,都默默羡慕得心口发苦。
……他喜欢的人,正在离他好远的海的另一侧,一个他从来不曾踏足的国度。
而那个人一直以来所在的那个世界,也离他也好遥远好遥远。
就算终其一生,努力伸手垫脚去够,也永远无法触及。
渐渐的,时间不饶人,程彻从二十岁出头,不知不觉地就迈入了二十岁快要结束的光景。
当年的同学,陆续结婚后生子。
事业家庭的压力越重,大家也开始变得越来越忙,渐渐的,一年一度的同学会不太办得起来了。
没有了同学会,程彻能想到唯一可能见到赵清嶺的契机,就只有参加共同同学的婚礼。
当然,很多人结婚请他去婚礼,只不过是把他当成交份子钱的傻瓜。
甚至明明在高中时跟赵清嶺、跟他都八竿子打不到,也腆着脸来给他发请帖。
这个程彻当然知道,但他无所谓。
他不在乎,因为他去参加那些婚礼,并不是怀着“一定要见到赵清嶺”的心情。
他并没有那么高的奢望。
真正想要的,无非只是在去婚宴酒店的路上,在坐在公交车上的那一小段时间,能对漫长而疲惫人生,稍微地有一点点心存希望。
也许呢?
他总是坐在公交车摇晃的窗边,看着树影,心里幻想着。
也许,等待会儿到了婚礼会场,真的有机会能再次远远看他一眼。
也许,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说上一两句话。
虽然,明知道可能性微乎其微。
但也许、也许呢?
程彻从来没有想要很多。
他从来没有不切实际地幻想时隔多年,赵清嶺会愿意再跟他继续当朋友,偶尔叫他出来喝个酒、去他家里玩什么的。
他没有那么高的理想。
但毕竟那个人,是曾经出现在他灰暗生命中,唯一的一抹亮色。
就只是想远远地看看他……再看一眼那样温暖的明亮而已。
就这样。
一年又一年,一场婚礼又一场婚礼。
程彻也开始慢慢学着接受现实。
也许,他永远等不到那么一天了。也许,赵清嶺再也不会回国了。
他的人生,也许一辈子就这样了。
没有念想,没有温存,没有哪怕一星半点小小的魔法。
但是这个世界,就是那么残酷同时那么殊色斑斓——在他已经几乎不再怀抱期待的日子,那个也许永远不会出现的渺茫的“也许”,就这么在这天奇迹般地降临了。
在婚宴结束,程彻坐上赵清嶺车的时候,整个人是彻底恍惚的。
安全带铃“滴滴”了好一会儿,他都没听见。
直到再度闻见那淡淡的、诱惑的香水味。
温柔内敛的、宽广稳重的,烟草和木头的香气,充斥在整个世界。
赵清嶺整个人从驾驶座朝他倾覆下来,离得好近好近,黑色的沉沉看着他,看起来就像是马上要亲吻他一样。
程彻整个人战栗起来。
世界仿佛充满了绚烂烟花,变得那么美好那么不真实——继而却听到“咔”一声,安全带扣上了。
“你发什么呆呢?”赵清嶺帮他扣好安全带,放开他,不知为何笑得有点狡黠,“傻得好像我东北老外婆家养的狍子。”
阳光,从前窗漏下来。
赵清嶺的脸庞很俊美,他笑着,一半脸庞在阳光下,一半在阴影里。
程彻看着那样的他。
心底疯狂地只剩下一个声音——真的,足够了。
他喜欢了这个人十几年。十几年后,这个人和当年一样帅气、阳光、温和、爱笑,一点都没变。
太好了,真的太好了。
更不要说十几年后,竟然还能有一次机会靠得那么近。还能有那么一两秒钟容他疯狂地肖想,他的整个人生都完全值得了。
……
车子开起来后,程彻一直想开口说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毕竟他一向嘴笨,反应又慢。
并且还想着——如果,这是他跟赵清嶺的最后一次相见,也许反而就此保持沉默,才能封存住最完美的回忆。
所以,就不要多嘴、不要犯傻了吧?
这样,等过了十年、二十年,等到他有足够的勇气拿出这珍藏的记忆翻看时,一定会感激现在的自己。
可是,可是。
心底另一个声音却疯狂地在喊,说话,跟他说话啊!
就算荒诞,就算愚蠢,也好歹努努力说些什么啊!
也许把他哄开心了、也许把他逗笑了,也许这样下一次……他还会想要联系你。
就算只是今后出门喝个酒、约个饭,又或者互相帮个小忙。
那样,不就又能看到他了吗?
要是以后还能偶尔见见面,那样该多幸福啊?
所以,快点,想想办法,说些什么应该也不是很难吧?!作为以前的同学,曾经的朋友,用你们曾经在一起所有的回忆,想点办法跟他套套近乎啊!
快啊!
程彻催着自己,就这么绞尽脑汁地想着。
……然而,可能是车内长时间的沉默导致空气太过凝滞的缘故。身边赵清嶺伸出白皙的手指,打开了车载音响。
瞬间整个车子被旋律淹没,再也没有开开口说话的契机。
迟了。
程彻茫然若失。
懊恼着自己的迟钝没用,耳中却传来了熟悉的旋律。
……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
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
……
周围的景致,变了。
不再是车里成熟的皮革香,时间突然回到了很久以前,回到和赵清嶺一起坐在操场上发呆的那个青葱岁月。
在那个年代的高中,全校都没有几个人有手机。
但赵清嶺不一样,赵清嶺手里总能拿着最新款。
于是,很多个阳光后的午后,程彻都记得一起坐在操场的看台架上,接着耳机一人一边听着歌发呆,他轻轻地、不着痕迹地靠着赵清嶺的肩膀。
……没想到失去的勇气我还留着。
耳机里,那个熟悉的声音,一遍一遍唱着。
没想到失去的勇气我还留着。
好想再问一遍
你会等待还是离开?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雨渐渐
大到我看你不见
还要多久我才能够在你身边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从前从前从前从前从前从前
十年前的从前从前。
那真的是很久、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好在时隔多年,赵清嶺一点都没有变。
不管是他的样子,他的温柔,还是他爱听的那些歌。
程彻微微勾起唇角,笑了。
因为再也受不了、 忍不住——生怕如果不赶快笑出声,泪水就要忍不住决堤,把他自己给淹没。
不敢睁眼,整个人不能动。
就那么微笑着,死死抓住座椅,溺水一般。
一直过了好久好久,才缓缓放松,像是失去全部力气一般背靠在副驾座椅上。
真好,太好了。
有生之年能遇到他、喜欢他,又能在时隔经年之后再次与当年的那个少年相遇,真的太好了。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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