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无法触碰的爱(六)

    在一个平凡的午后, 孟成终于登门了,他穿的不再是高端定制的西服, 拖着的也不是高端行李箱,他毕竟有这么大的年纪了,孟氏的倒台完全打垮了他, 他的身体在精神的萎靡下也变得脆弱起来,经历了众叛亲离后,他才终于想起了这个儿子。

    到了这个地步, 孟成一无所有, 只能来找儿子, 希望儿子手里还能有点钱。

    虽然还完了欠款, 可他真是一点钱也没有了。

    昔日老友一个个变了脸。

    有钱的时候都是朋友,没钱的时候谁知道你是张三李四王麻子。

    尤其是商场上。

    大老板们每天有忙不完的事。

    谁有空和你一个穷光蛋打交道

    孟成不怪他们, 易地而处,如果是他的哪个朋友破产,他也只是唏嘘一下, 转头不再去管, 他们是企业家,不是慈善家, 就是做慈善,也要做到人们能看到的地方。

    孟成几番周折打听到儿子的住所, 但是他没想到, 儿子竟然还能住在这样的高档小区, 买得起上千万的复式楼

    这和他预想的不一样。

    毕竟孟成从没找他要过钱, 他只是让秘书按时把生活费打给他。

    一个月也就十万,十万对普通家庭来说已经很多了,但像全部存下来买一套这样的房子,简直是痴人说梦。

    柏易给孟成开了门。

    孟成紧皱眉头,还以为自己走错了门。

    柏易看出了孟成的疑惑,笑着说“是孟先生吧我是杨小姐以前请的保姆。”

    孟成“男保姆”

    柏易点了点头。

    孟成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小骜呢”孟成坐到了沙发上,他觉得自己紧绷的肌肉终于松懈了下来。

    虽然他也清楚孟骜恨他,但他坚信父子没有隔夜仇,他曾经是对不起孟骜,但后来不是补偿儿子了吗

    柏易给孟成倒了杯茶“小骜出去散步了。”

    孟骜最近喜欢慢跑,他说跑起来的时候,他会有种自己的腿还长在身上的错觉。

    孟成“散步”

    柏易也不隐瞒“去年小骜定制的假肢好了,效果很好,现在小骜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孟成点头“这样我就放心了,他一直对腿的事耿耿于怀,我以前工作太忙,也没有时间关心他,幸好有你照顾他,谢谢。”

    柏易微笑“我也是拿钱工作,没什么可谢的,您坐着等等吧。”

    孟成态度很好,他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对了,我的行李你帮我拉进房间,顺便整理一下,东西不多。”

    柏易“孟先生,这套房子是小骜的,我只是个保姆,您虽然是他的父亲,但我不拿您的工资,也不能擅作主张,等小骜回来了,您问他吧。”

    孟成一愣,他没想到柏易会说这样的话,他眉头皱的死紧,似乎下一秒就会爆发,但他很快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冷淡地点头说“行,等他回来了,我让他亲自跟你说。”

    柏易没有再继续回话,他走向厨房,准备给孟骜烤点小饼干。

    孟骜最近很喜欢吃这种烤的稍微有些焦的小饼干,不苦,很香脆,还有股焦香味,柏易自己也觉得不错,甚至认为很可以继续改良下去,说不定以后他不想开公司了还能当个甜点师。

    技多不压身,现代人就该多学几门手艺。

    像公司的前台小妹妹,因为结婚辞职,闪婚闪离,想回来工作岗位却没了,去找工作因为不是技术性岗位,要么工资低,要么要求高,最后是他推荐她去学了美容推拿,后来去美容院上班,又自己回老家开了间美容院,也混成老板了。

    比方说柏易自己聘请新员工,要么学历高,研究生是基础,要么就要有经验,手里过过几个大单子,有出色的成绩,这样的人哪怕高中毕业他都要,要么就是技术方面的人才,有作品就行,其它方面可以压低要求。

    还有一种人才,属于三低人员,没学历没经验没技术,但有人脉也行,他一个人能带来一堆客户,那柏易也要。

    说不定他回到现实世界还可以开一家甜点店,如果广告行业不景气了,怎么也饿不死。

    人,就该多给自己准备几条退路。

    孟骜回来的时候穿着一件套头卫衣,一条运动长裤,脚下踩着的限量版运动鞋,耳朵上还戴着耳机,开门就换鞋,头也不抬地喊“亲爱的,今晚吃什么。”

    自从孟骜告白以后,他就俨然以柏易男朋友的身份自居了,这人天生不知道脸皮两个字怎么写,全身上下都写着“全世界我最爱你,所以我最有资格当你男朋友”。

    张口“大宝贝”,闭口“亲爱的”。

    结果“亲爱的”没看到,抬头看到了亲爹。

    孟骜嬉皮笑脸的表情瞬间就收了回去,他阴恻恻地看着孟成,直看得孟成头皮发麻。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见过这个儿子了。

    最开始是因为愧疚,他害怕看见儿子痛恨的眼神,害怕儿子真的恨他恨得要死。

    后来是因为忘了。

    他太忙了,他忙着生二胎虽然没生出来。

    又忙着开拓海外市场,忙着和董事会勾心斗角,忙着转移财产。

    孟成自己也分不清自己的想法。

    他确实爱儿子,这毕竟是他的独子,小时候也是被他捧在手心里长大的。

    有时候午夜梦回,他也后悔自己当年的选择。

    可是看到银行账户里的钱,看到公司的流水和盈利,他又不后悔了。

    如果他当时保住了儿子,答应了对方的条件,这一切就都不存在了。

    他还是个普通的工薪阶级,可能还要面对中年失业的危机,他不会有年轻美貌的情人,也不会有大得如同庄园一样的别墅,更别提他的高端定制和限量手表等等了。

    用儿子的一双腿换来这些,似乎是值得的。

    他的儿子原来长这样吗他已经不记得了。

    儿子和他长得不像,他一直庆幸儿子更像妈,长得好看,带出去也有面子。

    “你来干嘛”孟骜双手环胸,微抬着下巴,不可一世地看着孟成,“成穷光蛋了,就想起我了”

    孟成看起来是个脾气好的好好先生,也不生气“公司垮了,我把房子车子都卖了,没有住的地方,就来找你了。”

    他一直觉得孟骜是个好孩子,乖巧,不记仇,又有爱心,小时候看到蚂蚁搬家都要绕一圈走路,害怕踩到那些可怜的小蚂蚁。

    既然连蚂蚁都觉得可怜,那他这个已经沦落到这个地步的亲爸爸,他总不可能一点都不同情,视而不见吧

    以前他觉得自己把孩子养的太善良了,善良的人在社会上会被吃的渣都不剩。

    但现在,他又庆幸自己把孩子养的善良,只有这样的孩子才会在遭遇了那样的惨况后选择原谅他。

    孟骜笑了一声“怎么来我这儿当太上皇”

    孟成“小骜,爸没有跟你开玩笑,公司真的倒了,你看新闻了吗”

    孟骜坐到沙发上,他抬起了一条腿,孟成能看到裤腿下的金属框架。

    “我看到了。”孟骜微笑着,那笑容竟然跟柏易如出一辙。

    孟骜曾经说柏易有时候笑的样子一看就是满肚子坏水,他自己竟然也学会了。

    孟骜“所以我一直在等你。”

    他的眼睛有些红,红得十分妖异“等你来求我。”

    孟成呼吸一窒“我知道你怪我,但是那时候我已经有公司了,如果公司破产,会有多少人下岗你知道吗他们不仅要养自己,还要养家,当时我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孟骜对他的鬼话一个字都不会信。

    孟成已经说谎说成精了。

    他这辈子或许都没说过几句真话。

    照他的说法,一个生意人,他要有一张不太精明也不能太老实的脸,太精明了一眼就会被看穿,太笨了也会被看穿一个笨蛋是当不了生意人的,刚冒出头就被按死了。

    所以要拿捏的恰倒好,要让人觉得他不蠢,却不够精明,稍微用点手段就能糊弄。

    只有这样,才能一步步往上爬,等爬到最顶端了,也就不用再伪装。

    他说了太多谎话,说的多了,自己也不知道几分真几分假。

    就好像现在面对着孟骜,他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对孟骜到底有多少感情。

    孟骜忽然问了一个跟现在的情况不相关的问题,他问“你有多久没去给我妈扫过墓了”

    孟成沉默了。

    他已经把她忘了,他们当时是亲戚介绍的,认识不到半年就结了婚,一年就怀了孕,他当时还没有发迹,还在当销售员,以为自己一辈子就这样了,对妻子虽然不算特别体贴,但也不算坏,妻子孕期反应大,他就让她辞职在家,他从早忙到晚,挣钱养家。

    他也曾经为他的小家奉献过。

    也为当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努力过。

    但他后来有了事业,妻子又死了,以往束缚他的东西就都消失了。

    他不用努力去当什么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了,他可以给父母一大笔钱,让他们在余生尽情享受,可以让儿子上最好的学校,接受最高等的教育,以后还能送出国,让儿子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当个人上人。

    慢慢的,他的想法又变了。

    他在意的东西和人越来越少,他只想享受生活。

    游艇海边别墅,香槟啤酒美人,他喜欢这些成功人士的标配。

    当然,他还是很喜欢做生意,在商场沉浮,男人是一定要有事业的,只有有事业,才能一直保持活力,才能抓住青春,如果只是手握巨款混吃等死,那就变成了猪。

    至于父母他们死的时候他才回去看了一眼,亲戚们都夸他有本事,父母就算死了也是笑着闭的眼。

    至于儿子他也已经很久没有记起了。

    “我忘了。”孟成说的实话,他叹了口气,“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她了。”

    他的妻子是很好人,普遍意义上的好人,她会为了几块钱的菜钱斤斤计较,看到要饭的就绕路过去,但她没做过一件坏事,有时候人不做坏事就算得上是个好人了。

    孟骜其实也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妈妈了,她很爱他,在他身上倾注了很多希望,她希望儿子能成才,考清华考北大,她希望儿子能挣大钱,她有很多希望,可是她没能看到。

    他也很爱她,但是比起爱,他更恨孟成,他对孟成的恨太深,深到了一定程度,对其他人的感情就变得更加淡泊。

    孟骜问柏易“柏哥,有烟吗”

    柏易从厨房走出来,放了一盒烟在茶几上。

    来到这个世界他终于能抽烟了,但可能是因为在上个世界二十多年没有抽烟,他的烟瘾早没了,但偶尔想起来也会抽那么一两支。

    反正一包烟他半年都没抽完,已经潮了,新买的这包还没开封呢。

    孟骜抽出来两支,递给了孟成一支。

    他以为他见到孟成以后会立马奚落他,嘲讽他,侮辱他。

    甚至杀了他。

    可是现在,他却很平静,也很冷静。

    因为他发现,孟成只是一个凡人,他没有害妻子他妈是生病死的,死前还过了一段好日子,有儿子有丈夫,在病床上躺着的时候,孟成还在极度忙乱下一天三顿的给她带饭。

    她死的时候甚至说,如果有下辈子,她还愿意嫁给孟成。

    他也没有害父母他的爷爷奶奶都活到了七十多,他们年轻时候吃了不少苦,身体底子坏了,到老了,靠着孟成砸钱,吃了不少好药,去的最好的医院才延续了寿命,死的时候,听说也很平和。

    孟成唯一害了的人,只有他这个儿子。

    孟骜点燃了一支烟,他也不抽,就看着香烟燃起来,白烟细长,打折卷的朝空中飞去,在吊灯处消失,他问道“爸,你后悔吗”

    孟成抽了口烟,喷出白雾,他自嘲地笑了笑“如果让我再选一次,我还是会那么选。”

    他是个自私的人,哪怕是儿子,都不能让他放弃利益,再来一次他也会那么选。

    “所以你现在来找我,就不怕我报复你”孟骜转头看他,他平静过了头,竟然没了感情,显得冷漠起来,好像他一点不恨孟成,坐在他旁边的只是一个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

    孟成笑了笑,看着有些可怜,大约英雄末路就是这样,他轻声说“你是我儿子,只要我有了本钱,能够继续做生意,你不是也能过上好日子吗”

    孟骜“你凭什么觉得自己还能做生意孟氏当年能起来,吃的是时代红利,现在你这么大岁数了,还跟得上时代每天有多少家互联网公司注册,又有多少家互联网公司倒闭,你知道吗”

    “我为什么要资助你投资一个老头子”

    男人一到了孟成这个岁数,就听不得别人说自己老了,但孟成还是忍了下来“难道你不想过以前的日子你能住最大的别墅,请十个八个保姆,你现在假肢也装上了,我还能带你出去应酬,以后继承我的一切。”

    孟骜“你的一切”

    孟骜笑了“孟先生,你恐怕还不知道,你的一切已经是我的了。”

    孟成脸上的笑僵住“你什么意思”

    孟骜“孟先生还没发现鸿运这次能赢,靠的可不是运气,也不全是许伟强的当机立断,还有资料,梁星发给我的资料,我又选择了跟许伟强合作。”

    “我拿到了鸿运百分之三的股份,同时靠之前在股市挣得那一笔跟人合伙收购了孟氏。”

    孟骜咧开嘴,露出一个阴毒至极的笑容“现在,我是孟氏名义上的最大股东。”

    “对了,梁星那边我也没有亏待,她虽然不怎么开心,但能有百分之五,总比一点都没有的好吧”

    孟骜“怎么样爸被自己的儿子和女人联手背叛的感觉好不好”

    他幸灾乐祸的笑着,可是眼底却没有笑意。

    孟成捂住了胸口,他没有心脏病,他只是一时受不了打击,喘不过气来。

    等他能喘过气了,他才强撑着问“你恨我,想让我落魄,我能理解,梁星是为什么”

    孟成“爸,你为什么总觉得女人都会心甘情愿的跟着你呢你觉得她得靠着你才能得到的东西,她肯定想要直接得到,这百分之五看起来不多,但是够她挥霍一辈子了,而且是握在她自己手里的东西。”

    孟成还是不能理解“她要是跟我结了婚,我的家产有她的一半,还会比不上这百分之五”

    还是落魄了的百分之五。

    孟骜也不解释,他看得出来,孟成对梁星还是有几分真心的,不然也不会选择跟她结婚。

    他笑着说“那你就只能去问她了。”

    孟成转过头“小骜,你既然这么恨我,为什么没有赶尽杀绝”

    孟骜“怕你自杀。”

    “在我断腿以后,十六岁以前,我每天都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孟骜很认真地说,“所以我想了想,无论怎么报复你我都不解气,既然这样,就让你跟我一样吧。”

    孟骜“我花钱请了不少人,他们会想尽办法要你的两条腿。”

    孟骜真诚地看着他“爸,如果你想活命的话,就早点跑吧,钱我是一分都不会给你的,你要是愿意留下也可以,等你的腿断了,我会像养猪一样养着你。”

    孟成打了个一个冷颤,他一点不怀疑孟骜会说到做到。

    他的这个儿子已经变了,那个曾经善良的孩子现在变成了一个不分善恶的恶鬼。

    “我是你爸”他的声音已经在发抖了,“你可以恨我,你想要孟氏就拿去,想要什么都行,但你看在我生了你的份上”

    孟成伸出食指,在嘴唇上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轻声说“爸,我可不是从你的肚子里蹦出来的,真要说,你也只是了一颗精子,这颗精子和你养我的钱,我都用一双腿还给你了。”

    孟成终于怕了,他被击倒了。

    好像一座大山,虽然被抽去了脊梁,却还屹立不倒,现在终于轰然倒塌。

    “小骜,你给我个机会”他想去抓孟骜的手,却被孟骜毫不留情的挥开,于是他改换去抱孟骜的腿,他抱住以后就不撒手了,痛哭流涕地忏悔,“我后悔了,我真的后悔了”

    “我不找你要钱,我不去做生意我回老家,我去给你妈扫墓,我去赎罪。”

    孟骜却叹了口气“爸,你没有对不起我妈,你不用给她赎罪。”

    “而且我们都知道,你是不可能放弃的。”

    孟骜本质上跟孟成更像,他们俩都是野心家,一生都为了更多的利益与权力而奋斗,以此为食,且以此为乐。

    孟成的眼泪收了起来,他冷静地问“我要离开这,我愿意跟着你的人走,不过要给我上麻药,而且我需要一笔初始资金。”

    孟骜乐了“爸,你还没放弃呢。”

    这个男人一生在商场沉浮,商场就是他的命,哪怕要失去一双腿,他也不能放弃他的命。

    此时此刻,孟骜才发现自己丢的那双腿不冤枉。

    一个连自己的身体都可以放弃的人,怎么可能坚持守住儿子的身体呢

    可越是这样想,孟骜就越是想笑。

    他们父子俩都是疯子,疯子到了最后,都不会有好下场的。

    看看孟成,叱咤商场这么多年,数不清的敌人,虚伪的朋友,没有爱人也没有亲人,他除了盯着市场以外,其实说享受也没享受到什么。

    一个知心人都没有,以为梁星是,结果梁星转头就背叛了他。

    估计就是因为害怕被背叛,所以甚至都不敢找长得美的女人。

    可他不一样。

    孟骜转头看了眼还在厨房的柏易。

    柏易正在做饭,他一边做一边哼着歌。

    柏易也不是个简单的人,他总是戴着好好先生的面具,但为人冷漠理智,但他不是疯子,至少不像自己,也不想孟成。

    柏易是他的温柔乡,他愿意永远的困在温柔乡里,不再出来。

    孟骜保持着看柏易的姿势。

    “爸,你出去吧,他们已经在外面等着了,等手术结束后,你会得到三百多万的卡。”

    “我算了算,那些年你养我,就花了这么多。”

    “以后咱们互相不相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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