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黎晓最后检查了一遍自己的妆容。
——洗得很干净,已完全看不到眼线或者唇膏的残留。
虽然以她的眼光来看,这副纯天然的面容寡淡素净,毫无吸引力。但比起来,被成铭发现她会想要吸引他的目光,甚至为此画上拙劣的妆容,反而更令她感到难为情。
这两年他们之间的关系太糟糕了,他们在一切场合竞争和争吵,几乎没有一刻能正常、平和的相处。
她已没有自己还在被他所喜爱的自信,有时甚至会怀疑他是否真的已对她感到厌恶。
被自己依旧喜欢着的人所厌恶和轻蔑,是一件太过于难堪的事了。
她披上长雪绒的云肩,在松挽在耳边的髻子上别上通草花,走出门去。
成铭已经等在院子里了。他穿着常服,正不耐烦的抱着手臂,看着门外嬉闹追打的孩童。
看到她时他的目光略停了片刻,便立刻移开了。
黎晓问,“我爸妈和叔叔阿姨他们呢?”
“他们已经先去占座。”成铭看着院门外,不和她目光对上,“他们让我在这里等你。”
黎晓说,“哦。”她便快步追过去,想要牵住他的衣袖。成铭却没有等她,立刻便转身向外走去。
黎晓便放慢了脚步,安静的跟在了他的身后。
他们便一前一后的走在残冬夜晚的柏油路上。彩灯沿着道路绵延通向远方。不断的有少年载着少女、有孩子互相追打嬉闹着、有情侣挽着手臂亲热说笑着、有夫妻互相偎依着指点着……从他们身旁路过。
从古久以来,元宵节便是情人相会的节日。漫长的岁月里,唐人的传统丢失了一件又一件,就连节日里女人们穿戴的传统服饰,都只剩下改良得仅存形状的云肩和发髻上别着的通草花,可元夕夜情人相会的传统,却依旧保存下来了。
自从两年前的那个深秋他们分手以来,每年元宵节两家一同出行去西山赏灯看烟火,便成了他们唯一会相约而行的日子。
每一年的元宵节,黎晓都攒了很多话、很多事想要同成铭说。可是不管上一次还是这一次,成铭都完全没有要和她交流的欲|望。他们虽走在一起,却依旧形同陌路。
这其实也没什么不对——毕竟他们分手了。
只不过黎晓同他分手,是为了全新的开始,她自始至终都没有改变过心意。他却似乎真的将那次分手当作了永久的别离,从很久之前就在努力挣脱这段感情。
这两年里,他们依旧是学校的首席和次席。
只不过他们各自出于不同的理由,有了更坚决的、绝对不能输给对方的决心。
黎晓是为了证明自己,让他意识到她在任何场合都不需要他去“守住”,所以她不能输——至于成铭是为了什么而拼命,黎晓曾经以为自己知道。但在这么久的对面不相见之后,她已经有些不确定了。
……成铭总是能做到自己想做到的,她想,他大概真的已经成功的挣脱出来了吧。
她渐渐感到脚步沉重。
所幸他们居住的街区就在西山脚下,并没有走太久,他们便已到了这一年的观景地点。
沿着河流的长街上,庙会开得正热闹。熙熙攘攘的游人穿行在栉词鳞比的店铺之间,情侣们互相牵着手以免不留神被人群冲散,大人们把攥着糖人的孩子举到脖子上,就连招揽顾客的商贩,也爬上了高台,在挂满灯笼的绳墙前吆喝起来。
远处的长桥上,歇脚在风雨亭上的盛装打扮的少女们,正漫不经心的摇着手里的小灯笼,等待对岸山坡的劳工们核对好烟火摆放的次序和品种,宣布烟火大会开始。
这一晚他们并没有逛庙会的打算,便直接沿着道旁的台阶往山上的观景台去。
他们来得早,山上游人并不多。来到约好的地方,说是先来等他们的父母却还没有踪影。
上那观景台要过一条栈道,位置稍有些偏僻。他们靠在护栏站着,被草木一遮,便同人群隔离开来。
——就只有他们两个人而已。
黎晓抬头望向成铭,他正看着山下的河流,面色淡漠得看不到半分情绪。
她便叫他的名字,“成铭……”
可她的声音尚未发出来,便听到他问,“你报考了第二军事学院?”
黎晓忙说,“是啊。”
“为什么?”他回过头,直直的望向她,眼睛里有掩饰不住的烦躁和愤怒,“你不是想去国立大学吗?”
他一路上都没有同她说话,此刻终于开口了,却是扑面而来的指责。
他们之间已经到了不吵架就没办法好好说话的地步了。
黎晓尽量压制着自己的声音,平静的说,“我只是想读导力系。二军大的导力系排名也很靠前,不一定非要去国立大的。”
“说得这么随便……”他恨恨的,“明明国立大的更好,为什么还要考虑二军大?你到底明不明白报考二军大意味着什么?!”
“明白啊,不就是军校吗?”黎晓说,“军校是可以拒绝omega报考的。但是我仔细看过二军大的招生简章,他们只有能力要求,并没有限定性别。他们宣传的优秀校友里,也有人是omega。”
她努力克制着不去争吵,但对上他的目光,意识到自己正被他厌恨着,也还是压制不住想要针锋相对的回以伤害的心情——至少绝对不想让他知道自己还喜欢着他,不想在“相互厌恨”上输给他。
这种心态令她忍不住补充,“反正如果我真的那么不堪,就算报考了也根本就考不上。也用不着你来操心吧。”
话说出口她便感到后悔,但想想这句话本质上也没错,便不肯收回。
她显然成功的伤害到了他,成铭气结的看着她,“是啊……那就赶紧祈祷自己被淘汰吧!”
“凭什么啊!”黎晓真的感觉自己要哭出来了,四目相对的时候,要掩饰内心真正的感情太难了,她几乎是脱口而出,“说到底,你就只是不愿意和我读同一所大学吧?”
“是啊,你为什么就非要、非要缠上来不可?又不是真心要读军校,老老实实的去读国立大,离我远些不行吗?”
眼泪立刻就滚落下来,但黎晓还是倔强的扬着头直视着他,“当然不行——为什么一定要我离开?如果你真的那么讨厌我的话,就自己离远些好了!”她嘴硬的强调着,“反正我也不是故意要和你读一所学校的,就只是碰巧——碰巧一起罢了!你离远些也是一样的,我保证绝对不会再追过去了!”
“啊好啊!如果我能离开,保证一秒钟都不会多待……”
……
明明说着互相驱离的话,可他们的身体却不由自主的在相互靠近。
他们凝视着对方的面容,情绪激烈的争吵着。可眼睛里的厌恨根本压制不住内心的渴望。破碎、失控的情绪冲破了理智和自尊修筑的篱障,彼此混乱的话语和气息交缠、黏着在一起,他们猝不及防的在对方眼睛里看到了毫无掩饰的彼此。
那些被刻意忽视已久的东西再度呈现在眼前,在长久的压抑之下它们依旧纯粹如初,那份纯粹是如此的触目惊心。在这个时刻,又是如此的强大不可违逆。
只要抬手就可触摸到彼此的面容,只要轻轻的前凑/低头,就可以亲吻对方的嘴唇。
亲下去就好了——不论对方的眼睛还是自己的心,都在这么说。只要亲下去就能结束这令人憎恨的言不由衷的争吵,只要亲下去,就能抚平内心的燥乱和焦灼……
有那么一瞬间他已低下了头,而她则轻轻闭上了眼睛,可这时不远处传来了父亲的声音,“成铭。”
理智如千刃之壁轰然落下,他们再度记起他们之所以分离和争吵的理由,无声的飞快分开了。
三
烟火大会依旧没有开始。
黎晓坐在观景台前的小广场上,看着石头的台阶一级级下延。
这是一处还算平坦的山坡,据说在很久之前曾是一片梯田,但现在就只是公园的观景台罢了。台阶的尽头是一道护栏,护栏的下方便是陡峭的山石了。
庙会所在的长街、长街所依附的河流就在那山石之下。自高处望去,灯火和人群美的恍若梦境,渺小精致的不似真实。
成铭被他的父亲叫走说话了。
会说些什么黎晓用脚指头都能想到。
越是成长,对现实了解的越多,便也越是清醒的意识到,Beta和omega的恋情有那么的艰难,就连他们的家人都不会祝福她。可就算这样,黎晓依旧喜欢成铭。这喜欢那么痛苦,她几乎每时每刻都感到自己快要放弃了。可哪怕只是稍稍能喘一口气时,也还是会喜欢他,还是会期待同他在一起的未来。
除非哪一天成铭明白无误告诉她,他已不再喜欢了,他们之间是不可能的——那么无论有多么痛苦,她也只能放弃了吧。
但成铭从来、从来都没有这么说过。
……成铭应该是还喜欢着她的吧,这真是太好了——尽管她明白这念头自私的不可救药,她也还是打从心底里感到——这真是太好了,她还能再坚持努力下去,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强大,直到他们能心无旁骛的相爱的那天到来。
成爸爸很快便回来了,成铭却依旧没有。
黎晓等了很久……依旧没有。
人群和父母们演技拙劣的若无其事令她感到窒息,她便起身寻偏僻处,想去透一口气。
而后她便看到了成铭。
他站在峭壁前的裸石上,静静的看着月色之下的白土黑河。
这一日的失控显然令他感到消沉和混乱,他需要空间来盘理自己的心情。
黎晓便没有上前扰乱他。
她正准备避让离开时,忽然看到成铭解开领扣,胡乱从脖子上扯下了什么东西。
他攥了那东西很久。而后终于将它扔出去,任它飞落山坡,滚落进山下荒芜杂乱的野草地里。
那金红色的光流丽如血滴,像流星般一闪而逝。
就像终于舍弃了早该舍弃却无法舍弃的东西,谁也不知他到底是终于卸下了重负还是在战败前徒劳挣扎。
他转身大步离开了。
黎晓想,她知道他扔掉的是什么——虽然在此之前她从来都没有想到过。
她于是翻过护栏,跃下了山坡。
那山坡之下便是洛琳河,和传说中洛琳的性格截然不同,这河流暴涨时如赤龙般桀骜汹涌,达瓦人便在河岸两侧修起高高的堤坝。但这会儿还在枯水期,河中水流静深,河堤和部分乱石河床裸露出来,丛生大片大片的菖蒲。
黎晓埋头寻找了很久,终于从菖蒲盘曲的乱根和碎石里,将成铭扔掉的东西翻了回来。
那果然是一枚虹水晶。
很小,只比她的小指节稍大一些,却已染上了极致瑰丽的金红色光芒。
人体内流淌的导力,在大多数时候都只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能量。但其实它和彩虹一样,是有颜色的。
在古代,自身色素浅淡的白种人会把血统纯正的alpha称作“蓝血”,那其实就是导力在导力回路里流淌所呈现出来的颜色。越是血统纯正的alpha,体内导力回路便越是富集,导力便越是呈现出瑰丽的蓝紫色。
在导力革命之前,护城水晶尚未如此普及。人类唯一赖以对抗魔兽的武装,就只有上古流传下来的“神赐礼装”。而传说能穿戴神赐礼装的天授之人,每一个都是紫瞳的alpha——因为他们体内的导力回路是如此富集,以至于眼瞳也染上了导力的颜色,呈现出优美深邃的紫色。
现代人很少有这么纯粹的血统,蓝血和紫瞳早已是尘封在历史中的传说。
但导力的颜色依旧是可以看到的。
卡佩区的宝石矿伴生数量稀少的虹水晶,这种珍贵的水晶晶胞结构同人体内导力回路的结构非常相近,曾是导力革命生发的基础。
只需日复一日的将导力灌注进虹水晶里,使得导力在虹水晶中逐渐富集,便能令这种透明无色的宝石染上导力的颜色,展现出各不相同的色泽。
人体内的导力和自然中蕴含的导力是不同的,它沿着导力回路走遍人的周身,携带着人体全部的信息。人的思想、心跳、荷尔蒙的分泌……每一次喜悦、悲伤、悸动、缱绻都会影响体内导力的流动,使得导力呈现出不同的脉动和气息。
所以每个人灌注进虹水晶的导力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颗注满导力的虹水晶的颜色和气息,都是独一无二的。
将它佩戴在恋人的脖颈上,贴近执掌爱情的腺体,便如用专属于你的色彩和气息标记他/她。
甜美而隐秘的恋慕——这便是虹水晶的私语。
帝国有史以来最成功的广告,在一百多年的流传中逐渐丰满成为一种人人因循的文化。
少年少女们在情窦初开时,都会努力打工攒钱,购买一颗昂贵的虹水晶,将它带在身上,日复一日的灌注导力。当虹水晶的颜色足够流丽和醒目时,便将它赠给自己喜爱的人——那便是最率直美好的告白。
黎晓太迟钝了。明明那么早就已经喜欢上成铭了,却直到那个无可挽回的秋日才意识到自己的心意。所以她从来都没意识到,自己该为他养一颗虹水晶。
但是成铭养了。
——不管是喜欢她,还是会喜欢上她,对他而言从来都不是什么意外。
他用了足足十二年时间意识到这个事实,而后便嚣张却又因循常识的筹备好了一切,傲慢却又耐心的等待她意识到这件事的那天到来。
直到那一天终于到来。
……而后在短短一日之内,被摧毁殆尽。
黎晓攥着那颗虹水晶,将它轻轻贴在心口上。
这时漫天烟火轰然绽放。
——烟火大会终于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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