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鸳鸯豆腐

小说:医食无忧[穿越] 作者:青骨逆
    第六十二章 ——鸳鸯豆腐

    余锦年穿戴整齐, 走到前堂一看, 那食客作江湖侠客打扮,细袖窄腿,身旁盖着个斗笠, 抱着只大肚酒坛歪倒在四方桌上,地上还碎了只茶盅, 正捶胸钝足地喊:“我的药啊!”

    他纳闷地看了看,问:“你们抢他药了?”

    清欢摆着手, 澄清道:“这可冤枉, 他进来时还好好的, 谁知喝了两碗黄汤就这样儿了,那酒还是他自个儿带来的, 可不是我们给的!”

    余锦年挽起袖子,走过去拍了拍侠客的肩膀。

    那人抬起头来, 眼圈晦暗, 头发油腻腻的, 下巴上冒着一圈青色胡茬, 也不知是多久没有好好梳理过自己了, 无端显得人老了好几岁。

    “做什么……嗝!啊!”他眯着眼睛, 打了个清脆的酒嗝。

    余锦年屏住呼息, 扇了扇这冲天的酒气,问道:“见客官碗里的面都没动过筷, 可是我们的面不对口?”

    对方托着腮, 似乎真的在思考这面的味道, 他用筷子挑了挑已经糊成一坨的面条儿,搁嘴里一尝,顿时赌气将筷子一丢,醉醺醺地伸手掏出一锭银,猛地推给余锦年,道:“你这、这没味儿啊!怎么吃?去,去给、给我来点下饭的菜……”

    季鸿上来揽住被推了踉跄的少年,皱着眉头。

    “没事儿,就是个醉鬼。”余锦年拍拍季鸿的手背,示意他放轻松,又低头对这醉鬼道,“客官稍等一时,这下饭菜片刻就好。”

    他们面馆口味虽没有多重,但也不至于说没味儿,不过那人都醉成那个样,也犯不着与他纠结口味咸淡的问题了,他们既然开店迎客,便要有能撑船的胸襟,四方来客熙熙攘攘,免不了遇上一两个不好相与的,总不能做店家的比客人还要娇横,左右好好打发走就是。

    余锦年想着,又见盆里还有上次杀鹅留下的血,都已经凝成了血豆腐,便计上心来,准备给那位醉先生做道麻口刺激的鸳鸯豆腐。

    鸳鸯豆腐即是红白豆腐双拼,可做清汤的也可做成麻辣,全凭口味,不过若说下饭,那没有什么比辣椒更胜一筹的了。他烧开一锅水,将红白豆腐各自切成一般大的小方块,下水略焯,就去水清锅,另起烧油,用葱姜末与花椒粒炝锅爆香,之后下干红辣椒炒脆,便投骨汤煮沸。

    期间再下盐、辣酱,红白豆腐放进去沸一锅,最后焯上一握小白菜,烫一小碟冬笋,一起煮到入味。

    然后用海碗盛出,撒上葱花即可。

    余锦年将鸳鸯豆腐端出来时,那醉客正红着脸拉了清欢说话,坛中酒已空了大半,他也不知究竟说的是什么,嘴里咕咕哝哝的,清欢只管应和,间或劝他些茶水来醒醒酒。

    醉客见上了一碟红红白白的辣菜,脸上终于浮起了一丝笑,径直将海碗拽到跟前,又将之前已经糊作一团的杂酱面也拢过去,一口血豆腐、一口面团地扒吃起来,他吃得高兴,又从衣襟里摸出两粒银珠,赏给余锦年做油面钱。

    仅这两粒银珠,就远比那碟鸳鸯豆腐值钱了!大方的客人没人不喜欢,纵然他是个七分糊涂的醉鬼。

    余锦年高高兴兴地谢了赏,又捏着银珠去给季鸿显摆,他见季鸿又在柜台后头记账,便安安静静地瞧了一会儿,那手字儿极漂亮,似疏影探梅,若清秋钩月,即便笔下之物不过是菜蛋米肉,也仍有一种风骨在,他探头看了会儿,嘀咕道:“这般好看,在这里做账房先生真是屈才了,你应该去书山水风月,写良辰美景,才对得起这般才华。”

    季鸿停笔,将他手中银珠拿过,又在账簿上记下这一笔,才淡然道:“山水风月,不若与你的柴米油盐。”

    “嘴这么甜……”余锦年美滋滋地体味着这句话,手指头尖尖儿小脚丫般,偷偷摸摸踩着账本攀上了季鸿的手背,在男人凸起的指节上轻轻摩挲了一阵,与他偷情似的羞答答地勾在一起,过了半晌,余锦年才猛地回过味来,“等等,那两粒是我的赏钱,你做什么也入了账!”

    季鸿眼也未抬道:“与你菜米油盐俱是花销,不得精打细算?你今日睡了一上午,是清欢替你做的工,且这店里又坏了两只长凳,碎了三只瓷碗,这桌也生缝了,该修补置换的近日都得制备齐全,这一银一铜都得用在刀刃上。”

    余锦年:“……”

    刚才还颇有些浪漫意思,怎么转头就开始斤斤计较!

    他正扒在柜上跟季鸿理论私房钱的归属权问题,忽听得堂中呜呜咽咽响起一阵泣噎声,他回头看去,见是那位醉客,一边扒拉着碗里的豆腐,一边稀稀拉拉地抽鼻涕,眼角还挂着两滴清泪。

    余锦年被骇了一下,走近了一瞧——嗬!两瓣嘴唇都被辣肿起来了!他自旁边提了壶冷茶来递给他,道:“客官,你吃不得辣早说呀……”

    醉客抱着碗摇摇头,又问这菜叫什么名字。

    一听是“鸳鸯豆腐”,须臾又抽泣起来,且一搭比一搭凶,好端端个大男人,竟是窝在他们面馆里用袖子抹眼泪,说出去还以为是叫他们给欺负了呢。

    余锦年坐在一旁安慰他道:“若是这道不好吃,要不,再给您换一道翡翠鸳鸯蛋?这蛋着实有趣,外面是白嫩蛋清,里面装的却是肉馅儿,小碗似的,一对对摆在一块儿,好看得紧呢……”

    醉客听罢,不禁没止住眼泪,反而哭得更凶了,抽噎道:“你能……别、别说了么?难道你们这儿就没有不成对的吃食?”

    余锦年仔细琢磨了一下,终于明白过来,这位不是吃不得辣,而是听不得“鸳鸯”——原来是位失恋的仁兄。他自己正泡在蜜罐子里,别提有多甜滋滋了,因此对这位仁兄外同情,关怀道:“不然,给你做道蜜酿苦瓜罢,单根儿的,不成对……”

    醉客脸上简直比苦瓜还苦了,抱起酒坛咕咚就灌,嘟囔道:“是了,是了,我也就配吃苦瓜……”

    余锦年忙解释:“我也不是这个意思……”

    清欢赶紧将余锦年拉走,小声道:“年哥儿,你说什么呢?真是越说越乱。人家这般难过,本来就是被棒打的鸳鸯,心里凄苦着呢,你这一会儿上道鸳鸯,一会儿上道苦瓜,这下听了更糟糕了!”

    那醉客耳朵尖,清欢一字字刀子似的全扎人心窝里,他不禁两眼一皱,又哭起来。

    余锦年拿肘弯攘了攘清欢,往后跳开一步,撇嘴甩锅道:“这回刀子可是你扎的,不是我!”

    清欢:“……”

    她自认说错了话,便自觉地担起将人哄好的责任,并从后头泡了壶醒酒的蜂蜜茶,与那醉客一人一盏地喝起来,许是娇声细语的软化了男人的胸怀,又或者是酒意令人迷醉,两人对着喝了会子茶,那醉客竟真止住了悲戚,与清欢一言一语地聊起了天。

    说起了这来龙去脉。

    原来这位醉客名叫曹诺,不是本地人,而是兴宜府来的生意人,小时家里给他定了门娃娃亲,虽说他比人家姑娘大了几岁,却也不成什么问题,算是门当户对,青梅竹马,感情甚笃。他家里虽是开门做生意的,曹诺自己却一心向学,一直想考个功名出来光耀门楣,于是头悬梁锥刺股,挑灯苦战数载,只可惜在文采上并无丝毫长进,连童生试都没考过。

    对方姑娘家嫌他眼高手低,碌碌无为,提出退亲。

    曹诺这才终于回过神来,明白自己不是考功名的那块料,终于肯扎头经营家业。却也别说,他虽于科举上是个摸不着头脑的二丈和尚,但做生意竟是无师自通。头两年,曹诺听说滇地茶叶生意红火,做得好甚则能日进斗金,便有心去闯上一闯,他与订亲的姑娘家说好了的,待姑娘及笄,便回来迎娶。

    谁知他此去滇地三五载,回来竟物是人非。

    那姑娘的父母携其兄姊出城上香,路遇歹徒无一生还,只留下了因病在家休养的年幼小女一人,后来,这常都府信安县去了个远堂亲戚,因自家没有闺女,又见那小女生得惹人怜爱,便告了族里,将那姑娘过继去做女儿了。

    曹诺此次回来,摇身从当年那个愣头青变成了一方富贾,他自认是衣锦还乡,便带着浩浩荡荡的彩礼队伍上门去提亲,谁想却被人家拒之门外。他不知缘由,为了见那未婚妻一面还闯过府上一回,却也被打了出来,后来他使了大银钱贿赂了门房,这才知晓,原是人家是官家,嫌弃他是区区商户,说自家女娘已经另定了亲,将来是要做大官太太的。

    他虽也不知究竟什么算是欢喜爱慕,对那个小女娘却也是动了真心的,这些年在滇府忙生意,走马观花地也见过各色美人,甚至还有西番来的金发碧眼,他却始终记得家乡那个爱哭鼻子的小姑娘,心心念念要回来迎娶。

    这回被人强行毁亲,曹诺受了大打击,简直一蹶不振,回到落脚的客栈便浑浑噩噩地喝酒,只感觉自己心里空落落的,赚了银钱也不知该如何使,便随街拉几个人陪他去喝酒,真是过了好一阵子胡吃海塞、不修边幅、失魂落魄的日子。

    这两日听说心上人的哥哥从京城回来了,要将那小女娘带回去成亲,这下曹诺更是心生凄怆,可他再有钱也不过是一介商人,更何况人家府上在他眼里是能通天的官老爷,胳膊如何拧得过大|腿,他再对人家念念不忘,却也是无计可施。

    他只能借酒浇愁,浇着浇着闻见这面馆子里头香得很,就情不自禁走了进来。

    说到这,曹诺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嘟囔道喝多了要去放水。

    清欢便趁这空儿,将这事当故事讲给了余锦年二人听。

    余锦年揣摩道:“阿鸿啊,这事儿听着……又是过继,又是定亲的官太太,又是京城来的哥哥,怎么这么耳熟?”他用手指敲了敲柜面儿,嘀咕道,“这莫非就是严家五小姐那桩子事儿?”

    季鸿道:“你每日操着面馆的心不够,还操心人家的事。”

    话说着,曹诺放完水回来了,颤颤颠颠地走进来,清欢好心想去扶他一把,谁知对方挥手将清欢一推,转脸抱住了堂内的一根梁柱,边拿脸蹭着边戚戚喊道:“药啊,药啊……这官太太哪里好!都是假圣贤,真酸臭!这些读书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满口的仁义道德,到头来还不是为了争权……嗝,夺势……什么狗屁阿物儿……”

    他自己曾经也是个读书人,此时浑酒上头俱也忘了,总之是随口就骂,只是骂了几句不仅不解气,反而将自己眼圈骂红了。

    吓得旁边离得近的几个食客都纷纷捧着碗,躲他远远儿的,各坐到一旁,边欣赏曹诺蹭柱子,边叽叽咕咕地笑话他,还有因他辱骂读书人,要起来与他理论的。

    一人向他喊道:“小哥儿,天涯何处无芳草,一个不成了,再找一个呗!大男人还能叫一个女人给憋死?”

    曹诺抱着柱子挥挥手,打着酒嗝:“……不动!你们不动!”

    那人笑道:“有什么不懂的,听你这口音,兴宜府来的罢?你们兴宜府自古以来盛产美人,可比我们常都府的女娘们俊俏多了!瞧你这身打扮,定是不缺银钱的,随便立个三五房姨娘,岂不滋润?那瑶啊玉的,干脆忘了她罢!”

    “我的药……如何忘!”曹诺说着又要落泪,嘴里呢喃道,“忘不了,忘不了!”

    一群人见他哭起来,都啧啧称奇:“竟还是个痴情种子。”

    余锦年奇道:“他喊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清欢道:“听意思,是人家女娘的小名儿,什么瑶啊什么的。”

    余锦年问:“严玉姚?”

    曹诺一激灵,似被敲中了天灵盖,嚯地看向余锦年:“哪里呢,我的药!药啊……”

    “……”

    这可真是缘分奇妙了,他正对严玉姚的病一筹莫展,就送上门来个“前未婚夫”,不过前有前的好处,至少余锦年能从曹诺这儿了解一点儿严玉姚以前的事儿,丰富一下严玉姚的病史。

    严荣那人不是什么好玩意儿,严玉姚可是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小姑娘,余锦年如何见得这般娇嫩如花儿的小女娘饱受疾病的折磨摧残。

    曹诺还在抱柱子,嘴里嘀咕着要喝酒,要见“药”。

    “可怜见儿的。”余锦年笑吟吟地道,“清欢,去打两提酒来,今晚我与曹兄不醉不归。”

    季鸿瞧了眼少年狡黠的笑容,便明白他不知又想出了什么鬼点子,再见清欢快步打来的两坛酒,俱是辣人心口的烧刀子。

    他淡淡瞥了余锦年一眼,道:“今日若醉了,便不许上床。”

    余锦年琢磨地摸着下巴:“那要看你陪不陪我饮了。”

    季鸿狐疑:“有何区别?”

    余锦年眸中盛满了潋滟晴光,片刻附耳上去说:“若有美人相陪,我心生欢喜,不饮自醉,当然一瓠即困;若无美作陪,我百般寂寞,自然千杯不倒。”

    季鸿似烫了耳朵般嚯地侧开了头,垂着眼眸一言不发:“……”

    这少年长了本事!哪来这许多烧人耳朵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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