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蛋羹

小说:医食无忧[穿越] 作者:青骨逆
    第二十一章——蛋羹

    八月十五日夜,第一个团圆节,余锦年睡得天昏地暗,仿佛是要把前两天的缺眠一口气全部补回来。

    醒来时,倒没听见后窗底下的鸡鸣,也没见有人急火燎燎地催他上菜,最重要的是,旁边也没人与他争抢床面了,他终于能四仰八叉地躺着,再舒服地伸个懒腰。等把自己晾舒坦了,才抬起头四处乱看。

    “醒了?”

    他以为房中没人,冷不丁听见说话声,差点从榻上滚下来。

    季鸿紧张地挺起腰背,见他没真的翻下去,才松了口气,继续伏案写字:“今日二娘吩咐,不开店,歇业一日。”

    不用开业,太好了!余锦年没骨没架地在床边挂了片刻,长吁短叹一阵,才抬起头来笑吟吟道:“你起得这样早?”见昨日买的那盏莲花小灯竟然还活着,且就摆在书案上,季鸿的手边,他忙套上鞋袜跑过去看,确实是他那盏,奇道:“不是放在石桥上没拿回来么?”

    季鸿道:“见你喜欢,便带回来了。”

    这祈福小灯,顺水流了才是吉祥的意思,不过余锦年也不在乎这个,拿回来就拿回来吧。

    余锦年手指把|玩着灯上纸糊的莲花瓣,低头看季鸿在写账,那一手字写得圆润整齐,像季鸿这个人一样美。他痴痴看着,忽然想到这桌案几百年没收拾过了,杂纸里还夹塞着自己不成体统的鬼画符,若叫季鸿看见,指不定怎么嘲笑他呢。

    季鸿看他手忙脚乱地收拢案上的闲碎东西,便知他是为了什么,然而那些歪歪扭扭的大字他早就见识过了,此时才想起来遮掩,岂不是太晚,于是平静地道:“写得挺好。”

    “……”这么说,就是全都看见了?

    那我瞎忙活这阵干啥呢,给你表演余氏太极?

    余锦年抬起眼睛瞪了瞪他,腰一塌,绝望地道:“没意思!”

    季鸿笑了笑,笔锋舔墨,重新铺纸,写下了几个字。这几个字有意思,余锦年总归也是认得的,正是他自己的名字“余锦年”,只不过这三个字儿让季鸿写来,骨气洞达,倒真有了点“锦绣华年”的贵意来。

    看他瞧得认真,季鸿问:“想学字?”

    这问题可矫情不得,余锦年早就觊觎季鸿的一身学识本事,立刻点点头。

    季鸿说:“这不难,你若是想学,每天给你出五十个大字,写完且写好,才能睡觉。”

    余锦年自然不服输,当即拿起笔照着描了几个,写时甚是满意,写罢提起来左看右看,顶多算是个板正,全然没有那样的灵气在里头,他又不由气馁。

    “不必拘着。头要端正。”季鸿教少年姿势如何叫端正,还挑了他下巴。余锦年被迫抬了抬头,与他对视了一眼,但不知是发生了什么,感觉季鸿好像愣了一下,手也不动弹了,捏着他下巴没完没了了。

    紧接着气氛忽地尴尬起来。这场景,怎么看都像是纨绔子弟调|戏良家小媳妇,可问题是,他这个被调|戏的还没怎么样,怎么那调|戏人的反而红了脸。

    季鸿被盯得缩回手,从案前起身:“你写罢,我去提盏热水。”

    “哦。”余锦年干巴巴应着,目送他走出居室,又提着瓷茶壶走回来,眼下两坨比刚才还要红了,且红得不寻常,只衬得口唇更浅淡,“季鸿!”

    季鸿懒洋洋掀起眼皮,瞧了他一下,又继续斟水。

    余锦年朝他招手:“你过来我摸摸。”

    “摸什么?”季鸿以手握拳,掩在嘴边轻轻咳嗽了两声,神色愈发倦怠,“字写完了?”

    余锦年伸手拽他,季鸿也没用力反抗,两人顿时夹馅饼似的抱作一团,好半天才分扯开,余锦年摸了他的手和脸——手凉脸烫,身上也热,有点火炉的意思了。

    季美人有着美人惯有的毛病——体寒,除了夜里睡觉时能捂得暖和一点,平日都是冒着凉气儿的,都说美人如玉,他倒真是跟玉一样润而不温了,所以余锦年老在心里吐槽他是冰块精。好端端的冰块若是突然升温了,那铁定只有一种可能。

    ——季鸿病了。

    余锦年想到昨夜玩得那么晚,季鸿只穿了件石青单袍四处行走,还陪他在石桥上吹风,没有回来立即病倒,还能坚持到早起做账,简直就是感动夏朝好账房。

    “好像是有些冷。”少年的手特别暖,季鸿垂着眼睛伸手握住,趁余锦年还未发作,趁机示弱,掐准了余锦年容易心软,不会张牙舞爪地回避一个病人。

    果然余锦年没有抽出手,季鸿被裹上了一层外氅,余锦年又催他上|床:“真是小瞧你了,竟然这样弱。”

    季鸿道:“无妨,习惯了。”

    余锦年嘟囔:“哪有人会生病生习惯的?”

    身周是堆的厚实软和的棉被,被里尚且是暖和的,还有少年人未散去的体温,季鸿倚着迎枕,身骨彻底闲适下来,才感觉到肢体的疲惫和隐约的酸楚疼痛。

    说生病生至习惯,真不是诳语妄言。

    他生来体弱,本来就少了许多旁人该有的乐趣,而自二哥出事以后,他的状况更是大不如以前,常常是病的时候多,好的时候少。但即便是病了,也不会有什么特殊的优待,婆子小厮照例有条不紊地请医延药,没什么可慌乱的,大家都习惯了,也都知道,康和院的冷清不是它的小主子随便生一场病、流几滴血,就能轻松热闹起来的。

    生病也不过是一碗药的事,哪里有余锦年表现得这样严重,还径直将他塞进被子里,裹得如熊罴一般。

    但季鸿分外享受这样的照料……至少说明,少年是关心他的。

    余锦年娴熟地与他诊治,问诊看舌,舌色是淡的,舌面上又凝有薄薄一层白苔。他观得认真,眉头也轻轻地锁起,季鸿不好打扰,被翻来覆去地察看脉象,左手诊罢换右手,寸关尺各个仔细。

    季鸿爱看余锦年给其他人治病诊脉的模样,认真严肃,一丝不苟,很有大医的作风,赏心悦目,只不过当病人轮到是自己的时候,总觉得有些好笑。

    “头一回见有人病了还这么开心的。”余锦年简直是对这人脸上的笑容莫名其妙,不过虽然他笑得有些傻,却仍不妨碍季公子的盛世美颜,“过会儿给你熬些药。你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也就不至于喝药时难受。”

    他问季鸿:“……想吃什么?”

    季鸿倒不推辞,想了想,随口点了个“蛋羹”。

    余锦年将热茶盏置于他触手可及的地方,便卷起袖子去了厨房。

    蛋羹好做,没什么难度,他刚在碗里打了两个黄灿灿的鸡蛋——这时,门关店闭的面馆大门就被人咚咚地敲响了。因为夜市上玩得通宵达旦,今日不仅是一碗面馆,许多店面都是不上工的,也不知道是谁这时候来面馆里叫门?

    余锦年暂且放下蛋碗,先跑到前面去应门,待门板敞下一人宽的缝隙,就听外头人喜上眉梢地喊道:“年哥儿,才起哪?”

    “……何师傅?”余锦年惊讶道,忙与他打招呼,“进来坐。”

    何大利笑眯眯地从门缝挤进来,身后还跟着个素灰麻衣的少年,可不正是他那独苗何二田。何二田进来四处打量一番,何大利从背心猛地推了他一把,何二田向前踉跄两步,停在了余锦年面前,他摸着后脑难为情地纠结了许久,才动动嘴,小声道:“……谢、谢年哥儿。”

    “嘿,今儿来就是专门来拜谢年哥儿你的!”何大利笑嘿嘿道,“我儿吃了你定的那几道吃食,很是有用,这些日子好得许多!这不,今日特地来送谢医礼,我也不知道送什么好,就先提了二斤肉骨、三斤蹄髈……我婆娘还说,得再给你添一只猪头才行……”

    俨然又有滔滔不绝之势,余锦年赶紧推辞:“这怎么行?”

    “年哥儿你若是不收,就是嫌弃我这谢医礼太薄了!”何大利作烦恼状,大有回去再提一只猪头来见余锦年的气势,一旁沉默寡言的叛逆期少年何二田也难为情地劝道,“收了罢,收了罢!”

    余锦年拗不过他们爷俩,只好将沉甸甸的肉骨蹄髈接了过来。

    何家父子就是专为这事儿来的,寒暄了一阵,又说会来给一碗面馆捧场之类的场面话,之后很快就离开了。

    原来与人看病还有谢医礼可收?真是天大的好事!余锦年瞎嘀咕着,将东西放在干净的空盆里,且切下一块肉骨相连之处,准备晌午做菜时用,将肉骨用油盐酱腌渍好,他才想起季鸿要的蛋羹都忘了做,又赶紧净过手,把热水坐上炉灶,麻利去搅蛋液。

    将蛋打散,加入一匙糖末,便用木筷打拌蛋液,这时有一个必要的关键,就是蛋液一定要往一个方向去打,速度要快而均匀,筷与瓷碗会发出哒哒哒的清脆声音,若是蛋液打得稀薄散乱,则会严重影响口感。

    再取新鲜牛|乳|,继续搅拌入蛋液中,仍是朝一个方向打。

    待水烧开,便在沸锅上置蒸屉,将拌好的牛|乳|蛋液装进碗中,以小薄瓷盘稍稍掩上碗口,放进屉里中火蒸一刻钟。

    用时可根据口味,在爽弹嫩滑的蛋羹上面撒些果仁小片,亦或者是新鲜果丁,若是嗜甜,还能缀入蜂蜜或细小果脯,最重要的是如此蒸出来的蛋口感细腻,乳香浓郁,入口即化。

    余锦年拿小盘托着滚烫的羹碗,小心翼翼端到房里,生怕半路震碎了又弹又软的羹面,影响它的美观。

    他将牛|乳|蛋羹端到季鸿面前,那人正靠着迎枕闭目养神,发丝垂散,眸目轻阖,头轻轻歪斜,面白颊红,呼吸微微有些加快,真是“病如西子胜三分”,看得人心疼。

    “……回来了。”季鸿听到少年的脚步声了,便也睁开眼,惫懒地道。

    “嗯。”余锦年点点头,“起来吃蛋羹。”

    “刚才谁来了?”

    余锦年没想到隔着那么远,他还能听到前头的动静,这还是他病着,精神不佳,若是精神好的时候,岂不是要“耳听八方”,会犯失眠?

    他搬了圆凳在床前:“何家的人,来谢医的。”

    见少年的手就放在床边,季鸿从被子里也伸出只玉白的手来,食指有意无意地磋磨着他的虎口,余锦年受惊地缩回去了,季鸿才抿唇道:“是来谢你……真有点名医的样子了。”

    “早着呢。”余锦年将蛋羹端到他脸前,“尝尝?”

    季鸿含住一点匙尖,正要夸赞他手艺好,突然他脸色一变,蹙起眉心,神色痛苦。

    “怎么了!”余锦年也紧张起来。

    季鸿微微惊诧道:“这……为何是甜的?”

    少年一愣,奇怪地眨眼:“蛋羹当然是甜的啊。”

    季鸿理所应当道:“理应是咸香爽口。”

    余锦年理直气壮说:“分明是|乳|香四溢!”

    “……”

    “……”

    好家伙,一个吃甜蛋羹的人,和一个吃咸蛋羹的人,还如何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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