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碗汤(二)
清欢从噩梦中惊醒,背后已经一片汗湿。她摸索着开了床头灯,满心都是哭笑不得。
这么多年了,她还是头一次梦到那段不怎么美好的少女时期。对现在对她而言,那时候的磨难根本不算什么。她下了床,去卧室的吧台倒了杯红酒,就着月色敬了自己一杯,然后一饮而尽。
为什么会梦到呢,大概是因为今天刚接的那桩案子吧。
她经营一家酒吧,不过大多数时候她不在里面待着,而是世界各地走走。前几天恰好回来,经过一个花园的时候听到了极力隐忍的哭声。
是个十四岁的女孩子,长得很可爱,打扮的也很干净整洁,却不知道为什么哭。
清欢自觉不是什么好人,她只是好奇而已,就停下了脚步问她哭什么。女孩子抬起头,咬着牙没说话,像是受惊的小鹿一样慌慌张张的跑掉了。
有趣。
于是她尾随了上去,多年的职业生涯让她有着常人不具备的耐力与毅力。她看着小女孩进了一个中高档小区,翻墙跟了进去,又顺着水管爬到十三楼,小女孩回家后先是放下书包写作业,然后被一个温柔的女人叫过去吃晚饭,随后这个家的男主人也回来了,笑眯眯地问好,温馨的晚饭过后,小女孩回到房间。
接着,她做了非常奇怪的事。
先是把门反锁,然后又搬来椅子桌子等等东西将其挡住。这个天热的要命,她却没有洗澡。非但没洗,还穿了好几件外套,扣的紧紧的。
但这一切都是徒劳。黑暗中,小女孩窝在床上,抱住膝盖恐惧地看向门口。
然后,当十一点的钟声响起的时候,门动了。
家具东倒西歪,那个看起来很和蔼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此刻的他和晚饭时的他完全不同,如果说晚饭时他是个标准的长辈,那么此刻他就是原形毕露的禽兽。
清欢在窗外冷冷地看完了这一切。不管是女孩子的麻木还是男人的驾轻就熟,都说明了这不是第一次。她看到主卧亮起了光,男人发泄完后回到了主卧,和那个女人说了会儿话,就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女孩子醒过来,一如既往的穿好衣服收拾好自己,吃完早餐,说一声小姨小姨夫再见,走出了家门。
她又躲到了那个公园里,对着那棵大树,一边哭一边叫爸爸妈妈。清欢站在她身后点了根烟,吐出烟圈才淡淡地道,“叫他们有什么用,还不如信信所谓的神。”
就是那虚无缥缈极有可能不存在的神,都比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人更值得信任。
女孩被吓了一跳,睁着泪汪汪的眼睛看她。清欢瞧着她傻乎乎的样子,像只小猫般,自然卷的头发显得蓬松柔软又可爱。她的嘴角不觉扬起,伸手在女孩的惊悸中揉了揉她的卷毛,“爸爸妈妈不能满足你的心愿,我来帮你好了。”
不就是想不要再遭受这一切吗?这很简单的。
女孩子歪了歪脑袋,不解地看着她。清欢翻了翻她书包拿出一支笔,在她手心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想好了心愿就告诉我。”
然后她丢掉吸了一半的香烟,扔到了垃圾桶里。
唔……仔细想想,大概那是三个小时前的事情?这么说来她也就只睡了三个小时啊。清欢看了看时间,晚上九点半,她本来是昼伏夜出的,最近正在努力调整作息,讲究养生才能活得久啊。“嗯……”舒服的伸了个懒腰,她对着落地窗上倒映出的自己笑了笑,“该去做个圣诞老人了。”
换上便于行动的衣服,将长卷发扎成马尾,又随意挑了几件武器在身上,清欢潇洒地出门了。
晚上九点半,大部分人夜生活开始的时间。清欢走在街上,她穿着普通的运动服,脸上涂了深色的粉,眼睛刻意化小,又戴着一副土不啦叽的红框眼镜,看起来就和这座城市里任意一个三十岁的女人一样。
但谁也不知道她有多么致命。
红绿灯路口,绿灯刚刚亮起,一辆黑色的轿车司机踩下油门,可下一秒他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穿透了自己的耳朵,因为太疼了,所以他下意识伸手去捂,可方向盘一松——伴随着刺耳的刹车声的,是一桩非常凄惨的交通事故。一辆黑色轿车撞上了大货车,司机当场死亡,而大货车毫发无损,只是吓坏了货车司机。
然而是轿车司机自己转的头,这责任可轮不到别人来负。
女孩子茫茫然被小姨带到警察局认尸的时候还不知道怎么回事,直到她看到曾经见过的那个抽烟的女人从她身边经过。她今天穿了一条大红色的紧身裙,露出修长的双腿与深深的沟壑,十二公分的红色高跟鞋更是让人看了心惊。
随后她听见警察先生不停地跟女人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小姐我真的是不小心认错了——”
“小姐?你全家都是小姐!有法律规定老娘不能穿成这样子在大街上站着吗?凭什么穿个紧身裙就是*的?我看你扫黄脑子都扫没了!有你这样当警察的吗?!”
警察苦着脸不停道歉,心里却想,可是你那做派真的很像啊……想想看,穿成这样化了个大浓妆,站在红灯区对着来往的男人抛媚眼,也不能怪他误会好不好?谁知这位是个刺儿头啊,从进警察局到现在两个多小时,他整整赔了这么久的不是,她仍然不满意,嘴巴一张骂人不带脏字,一句都不重样。
太丢人了,真是太丢人了。
“算了,今天老娘心情好就原谅你,下次眼睛可放亮点儿,否则别怪老娘投诉你!给你捅到网上去!到时候也让你们警局出出名!”
警察继续赔笑,“是是是,确实是我的过错,小——啊不,美女你大人有大量就放了我这一次吧!”
女孩盯着这边看的目光清欢当然也看到了,她对着女孩露出笑容,做了个口型,大概就是:礼物,喜欢吗?
女孩低下头,清欢觉得这个动作非常好,毕竟不能让周围认为她们悲痛欲绝的警察看到,父母双亡寄住在小姨家,深受小姨小姨夫疼爱的小女孩,在听到小姨夫的死讯后露出笑容来。那未免也太没有人情味了。
可,人情味,那是什么东西?能吃吗?
大发慈悲放过快被玩坏的小警察,清欢耸耸肩终于离开了警察局,小警察拿下帽子抹了把汗,这辈子第一次遇到这样难缠的女人……偏偏一旁的同事还过来戳他,“喂喂喂,艳福不浅啊。那美女,够辣的啊,看胸,起码这个。”比了个很猥琐的手势。“你该不会看上人家才把人家当成站街女抓回来的吧?你们扫黄组套路真多。”
小警察:“……”我说我是无辜的你们信吗?主要那美女当时倚着墙角对穿着便衣对他勾手,那表情那眼神那动作神态,像的要命,他们是没看到,他们看到他们也会动手抓!绝对的!
清欢出了警察局就拿下了脸上的墨镜和头上酒红色的长卷发,顺势丢在了垃圾桶里,然后又从包里掏出一件风衣穿上,瞬间就变成了独立知性的成熟白领。
她对于人性的拿捏和掌握可以说是炉火纯青,老江湖的警察都被骗了,更何况是普通人?恰巧看到一个穿着牛仔裤的小偷从一年轻男人口袋偷走了一个手机,清欢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也就便顺走了小偷的钱夹手机,拿在手里掂量掂量才发现还是个有名的牌子,至少得五六千块钱。
他偷的那个是国产品牌,撑死也不到两千。
啧,这就是人生啊,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她就是想让小偷明白这个道理,反过来说也是一样的。
第二天她又去看了看女孩,送了她第二份大礼。
于是,女孩的小姨因为丈夫车祸去世悲伤过度从楼梯上滚下来撞到头变成植物人的事,一瞬间传遍了,还被登上了报纸。一时间很多善良的人们自动自发给小女孩捐钱,而小姨姨夫没有儿女,房子啊车子啊银行存款啊,都成了女孩的财产。她以后就是没出息,靠这笔钱也能过个十几年潇洒快活的日子。
清欢再次觉得自己十分善良,不仅一毛钱没收,还给女孩送了这么份大礼。
晚上手机响了,她懒洋洋地接起来,那头是女孩稚嫩结巴的感谢,还说要把所有的钱都给她。
可她要那些干什么啊,她自己有的是。所以她只说了一句:“以后晚上睡觉不用锁门了。”然后就挂了电话。
谁知道小女孩却不肯罢休的一次次打过来,最后清欢被她烦的没办法,“我不喜欢钱,我只喜欢人,真要报答我就把你自己卖给我好了!”
可就这随意的一句话,造就了从这天起,她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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