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小黄鹂

小说:小奥斯汀小姐 作者:米迦乐
    爱丽丝说, 要么干脆就用名字首字母, A·A好了。

    亨利否决了,觉得这不是一个“名字”。

    最后兄妹俩决定抓阄, 在小纸条上写上几个备选名字, 团成小团, 扔到银盘子里,然后爱丽丝自己抓一个出来。

    最后中选的是Alice Leigh,Leigh是奥斯汀太太的娘家姓氏, 这也是在兄妹俩认可范围内的名字。

    *

    亨利哥哥有了儿子,整天乐呵呵的, 做事也特别有干劲。爱丽丝想着当年意气风发的两个俊美青年, 现在都为人夫为人父, 觉得他们变得过于世俗,要不是一个是她哥哥、一个是她姐夫,她都不想理睬他们。

    所以, 大抵人都是会变的?这或许就是“成长”?就是简,现在也变了,不再是那个只想着做文学梦的文艺女青年,成了记挂孩子的母亲,也得为了现实向传统观念妥协。好在她的文笔和创作欲望没有被磨灭,不然可就会是全世界的损失啦。

    *

    伊沃·戈登仍然是一周能寄2、3封信给她,说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但一句话都没提过学弟兰特。爱丽丝后来找出他去年寄来的信, 发现里面除了一些无关紧要的同学, 既没有提过表弟拜伦,更没有提过邻居奥利弗,就好像他俩不存在似的。

    这是一种男性的天然警觉,给喜欢的女孩写信,通篇只能有“我、我、我”和“你、你、你”,是不允许出现可能的竞争对手的名字的,就连爱丽丝很不喜欢的朱利安·邦德菲尔德、埃文·福尔摩斯,他也从来没有提及。

    伊沃上面有6个姐姐,实际是被养的很娇惯的,但幸好并没有被养成妈宝男,戈登先生很注意培养他的“男性气质”,以确保他会是个合的继承人。戈登家的年收入将近1万镑,算得上是大地主阶层了,但给女儿们的嫁妆不太多,每个女儿只能有300镑的年金加一笔固定的嫁妆,这样就去了将近2000镑,伊沃将来能继承到的财产是几处房产和7500镑的地产收入,足够他过上很优渥的生活。

    他在牛津大学一年的生活费是500镑,比奥利弗的生活费少了一半,但你要是没什么太花钱的消遣,500镑肯定是足够用的。跟奥利弗一样,他也学会了抽烟,每个月买一些上等的烟丝,买点不错的葡萄酒,偶尔去拳击场下个注,参加一些同学聚会,一般就是去餐馆吃吃喝喝。

    至于大学期间必做的另一件重要的事情,他还没拿定主意。

    拿不定主意的重要原因是,他觉得爱丽丝可能会非常反感这种事情。

    戈登太太似乎从来没想到,她的儿子已经年过18岁,该考虑到破处的问题了。

    戈登先生在他暑假回家的时候问了他,是不是还是处男,得到了回答,也没什么表示,大概就是个“知道了”的状态。不过还是找时间跟儿子说了一下,不建议他去找那些职业妓-女,因为现在妓-女中流行很多性病,尤其是梅毒,基本没治。还带儿子去教堂的病房参观了那些得了梅毒的病人。

    伊沃参观过教堂病房后吓得好几天吃不下饭。

    所以他决定还是暂时保有自己的处男之身,即使有可能被同学嘲笑,但,还是小命要紧。

    他很策略的在写给爱丽丝的信里提到了这次非同一般的体验,觉得那些人真是太可怜了。这个时代的妓-女大多出身贫穷,比如像雅各布家,如果父母不停的生孩子,而家里没法养活所有的孩子,很可能会把其中的女孩子卖掉,这些女孩子的去处绝大部分就是沦落到各个大中城市的妓院里,或是在工厂密集的地方的妓院里。

    伊沃之前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挣扎在温饱线下的群体,就是见到过,也不会多想,不会去思考“为什么”。但他也不知道要怎么办,在询问了教堂的牧师之后,他把当天身上带着的20多镑捐献给了教堂病房。

    他在信里写道:“父亲认为我太心软,但也没有责备我,只是说,我以后不能见到可怜的人就捐钱,这样我会很快变成穷光蛋。可我想,至少我能想办法节省一点钱来帮助他们。我知道这个问题依靠我一个人是解决不了的,但如果能帮助其中的一个人或者一些人,那应该很不错。”

    伊沃有一颗善良的心,爱丽丝当然是要鼓励他的,“可你还没有继承家产,所以你是想要节省自己的生活费吗?那你准备一年节省多少钱呢?你花钱的地方少了,你的同学们说不定以为你家破产了。请你千万不要饿坏了自己,行善务必量力而为。”

    她觉得戈登家的教育方式挺有趣的,跟她知道的乡绅家庭的教育方式很有点不一样。比如奥斯汀家,恐怕乔治牧师是不会跟去上大学的儿子们讨论何时破处的问题的,也不可能带他们去参观伦敦的教堂病房。就比如奥斯汀太太不会太早跟女儿讨论男女之间的问题,怎么也得到女儿订婚之后才会说。

    这个时代想要接受什么性教育,要么看画册,要么听长辈讲解,当然男人要多一条路,还可以提前经由职业人士体验。

    爱丽丝没有接收到伊沃信中的隐藏台词,他也不敢说的太明确了,怕她认为他脑子里尽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情。

    *

    相比起来,奥利弗的来信内容稍有变化。去年他还只是写一些学校里发生的事情,每一封信拿出来都跟校园日常小作文似的,今年就增加了很多自己的事情,更多的说“我”,也更多的说“你”,开始询问爱丽丝的意见和看法。平心而论,他的用词还是很谦逊的,比起朱利安的趾高气昂来,是尽可能的将她当成平等的伙伴对待。

    临去剑桥大学之前,还特地写了一封信向她道歉,承认上次他说的话不对,观念陈旧,没有把她当成一个同等的“人”来看待,反省了自己的态度,承认女性与男性是平等的,应该拥有一切“人”的权利,应该跟男性一样。

    不过,他也写到,她跟他认识的女孩或女人不一样,她是特别的。“这不是说你有异于常人有什么不好,真正的天才都是与众不同的,他们的言谈举止或许根本看不出来跟常人有什么不一样,但思想是进步的,是领先时代的。我隐约能觉察到你跟我是不一样的,亲爱的爱丽丝,我的蓝眼睛的小黄鹂,我就要离开伦敦,有好几个月见不到你,只能给你写信。你能及时给我回信吗?每次收到你的信都会让我那一天的心情变得非常愉快。还没有离开,我就已经开始想念你。我想,我应该告诉你,我每天都在想念你,这种想念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急切的盼望你能快点长大,这样我就能握住你的手,与你共舞。我想你的舞姿一定也是曼妙的,你学了那么久的跳舞,我想成为那个跟你跳第一支舞的人。我会是那个幸运的男人吗?等待你的回答。你的,忠诚的,奥利弗。”

    这封信他放在抽屉里有好几天,才让人送去奥斯汀家。

    收到信的爱丽丝不知道要怎么回信,索性就假装看不懂,没有回复。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男人没法跟女人保持纯真友谊的原因?男孩长大了,就会将童年友情转变成爱情,或者他们自以为的爱情。奥利弗的信写的还是很克制的,跳舞嘛,等她16岁了,可以进入社交界,参加社交舞会,当然是会跟别人跳舞的,跟少年时代的小伙伴一起跳舞很正常啦。他的每一句话拆开来看写的都很普通,但放在一起看,怎么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奥利弗的信越来越多的说到她,用词很谨慎,话题有一半都是在说圣诞节假期的安排,亨利·奥斯汀是否准备为她举行一场舞会,介绍她进入社交界,她想邀请谁,她得答应跟他跳第一支舞和最后一支舞,其中很技巧的穿插着其他的话题,比如现在伦敦流行什么样式的舞裙,她做了舞裙吗,是否又长高了;还说了他去剑桥大学附近的书店里取回了预定的她的新书,花了好几个晚上终于看完了,非常喜爱,花样翻新的夸了她好一通。

    爱丽丝的回信挑了一些话题回复,多数都是细碎的小事。舞会么,肯定是要举办的,亨利会邀请很多人来参加舞会,露辛达和苏珊也会来,奥利弗见过苏珊,但没有见过露辛达;说露辛达终于有了弟弟,一对双胞胎,但她的母亲里森太太因为产后大出血过世了。

    她明确表示生孩子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女人的一生不该由她生了几个孩子、有没有生男孩来定义,不生孩子或许能多活几年。

    奥利弗很难回信,既不能说她说的对,也不能说她说的不对。他的母亲也是因为生第三个孩子的时候难产而死,他当年已经5岁,对母亲的去世印象深刻,因此对女人生育确实一直怀有恐惧和怜悯。但跟还在懵懂中的伊沃不同,他已经明白到,要是将来跟爱丽丝结婚,他不可能不要孩子,他有家产和爵位,必须得由男孩来继承,他要是没有孩子或是没有儿子,家产和爵位以后就只能留给朱利安的儿子。

    就像朱利安妒忌他一样,他也妒忌着朱利安。母亲去世的时候,朱利安还小,才2岁,他不记得母亲了,于是对母亲的过世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父亲又很宠溺他,奥利弗为此常常感到痛苦,认为自己失去了母亲的同时,也失去了父亲。

    所以,他是不会愿意把家产和爵位留给朱利安的儿子的。他很可能会像威廉·贝克福德一样,在活着的时候就可劲瞎花钱,管他那么多呢!

    *

    伊沃当然不知道奥利弗约等于在信里向爱丽丝求爱了,他也在为年底爱丽丝的社交舞会紧张。

    “你得让我跟你跳第一支舞,作为你最亲近的好朋友,我应该有权利要求第一支舞。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做为你舞会上的男伴。我会驾着你喜欢的南瓜马车去接你,你该有一双水晶鞋,这样你就会是舞会上最耀眼的公主。别担心午夜12点的钟声。”

    *

    刚进大学的乔治·拜伦很快就沾染上所有大学生的恶习,没有母亲的约束,剑桥大学也不像哈罗公学那种严的寄宿式中学,基本没人管,上不上课也没人管,当然要是缺课太多会面临被开除的危险。拜伦学会了抽烟喝酒,跟一些纨绔子弟混在一起,生活费用完了,而拜伦夫人又不能再给他一份生活费,于是他开始在外面借债度日。

    伊沃有时候会接到拜伦要钱的信,他挺大方,通常都能从生活费里拿出几十镑给他寄去;奥利弗有时候也会给拜伦几十镑;朱利安对拜伦也还不错,拜伦没钱吃饭了就去找朱利安;埃文经济不宽裕,对拜伦这种奢侈又荒唐的生活十分反感,接到拜伦借钱的信就当没看见,不予理睬。

    不过拜伦满世界借钱,却从没找爱丽丝开过口,大概觉得爱丽丝是女孩子,又比他年纪小,虽然手里有点钱,但大男人怎么好意思开口找小女孩借钱嘛。倒是爱丽丝听说拜伦花钱没数,给他寄了100镑。

    至于其他的,爱丽丝没有好管人闲事的热情,没有劝他少喝酒少玩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给他寄钱是出于少年友谊,至于他拿到钱怎么花,她可管不着。

    *

    埃文仍然没事就给她写小论文,《女巫季节》上市后,更是洋洋洒洒写了好几封信寄给她。爱丽丝对他这种先挑刺再挑刺什么都要贬低一通的小论文十分反感,写信给奥利弗抱怨,说埃文这个愚蠢的家伙,还没有明白过来为什么她从来不给他回信,没人愿意总听别人的挑剔打击,他是不是有病?有病快点去治啦!

    奥利弗接到信乐了半天。

    埃文其实还是懵懂,一直不明白自己喜欢爱丽丝,他还是小男孩的心态,喜欢欺负喜欢的女孩。这几年埃文也是一直都能见到爱丽丝的,不可能一次都不见面,有一次他用剪刀剪掉她一绺头发,爱丽丝大发雷霆,用马鞭狠狠抽了埃文一顿。

    当时是在牛顿庄园,埃文被抽的在马厩外面的地上打滚,仆人飞奔去通知福尔摩斯太太,等福尔摩斯太太赶来,爱丽丝已经抽完了,扔下了马鞭。

    福尔摩斯太太就看见自己儿子一身泥土,躺在地上哇哇大叫,一边哭一边嚎;爱丽丝窝在奥利弗胸前,哭得也很大声。福尔摩斯太太虽然心疼儿子,但想想埃文的性子,准是又欺负人了,也不怪爱丽丝哭得这么伤心,只好先安慰爱丽丝,再叫仆人带走埃文。

    从那之后,埃文老实了很多。

    但还是个笨蛋。

    他回信安慰她,说埃文是个笨蛋,笨蛋就是这样的,你以后不要看他的信了,全交给我来处理。

    朱利安给爱丽丝写信,是出于妒忌,想着哥哥喜欢的女孩可不能轻易的被他得到,但没想过爱丽丝压根不看他的信;埃文则还是小男孩,也不用担心。爱丽丝的喜好还是很鲜明的,很容易分辨。

    拜伦只喜欢年长的女性,他对爱丽丝本来就没有什么男女之间的感情,也可以排除。

    至于兰特,他根本不认为他会是什么威胁。

    *

    《女巫季节》由于太长了,分成上下册发行,一套定价1.99镑,这算是正常定价。10月底开始正式销售,到12月底圣诞销售季结束,一共卖出了1500套。

    伊沃·戈登从牛津大学附近的书店取回了预定的《女巫季节》,订100套是有点夸张,订了3套,一套放在宿舍里,两套带回家收藏。

    奥斯汀出版社花样很多,除了常规的报纸广告,还在书店派送了彩色印刷的广告书签。现在没有彩色印刷机,要想套色印刷,只能用雕版手动套色,会大大增加成本,但成品很好看。

    现在上市的是软面精装版本,一套两本,封面也是套色印刷,非常讲究的用了金色颜料,书名和作者名都是金色,封面也不是早几年的纯字排封面,在封面的四边有凸起的花纹,也用金色颜料套色印刷。

    这样的封面当然新颖又高端大气上档次,摆放在橱窗里非常醒目,很多人就是为了这个封面,也想进去翻翻这本书。

    圣诞节前还推出了硬壳的封套,定价0.99镑,可以单买,也可以连着书一起买。又卖了几百个封套。

    还开始做平装口袋版的广告,分成4本,开本小到可以放在外套口袋里,方便携带,在公园长椅上、马车上都可以随时掏出来看,所以叫“口袋本”。

    *

    《女巫季节》的上册的下半本,开始倒叙和插叙,讲述玛丽特父母的故事。

    玛丽特的父母想要孩子多年,为此向一个不知名的远古神祇求助,神祇答应了他们的请求,提出了交换要求,他们如果生了男孩,就把这个约定延续到儿子的后代;如果生了女孩,12岁的时候,要把女孩献祭给神祇。玛丽特的父母太想要孩子,居然答应了条件。毕竟生下女孩的可能性只是百分之五十,他们心存侥幸,想着万一生的是男孩呢?

    但事实证明,神祇总是会赢的,他们生了一个女孩。

    玛丽特年满12岁后,她的父母已经忘了这个约定,于是,灾难降临了。

    这条倒叙线中间穿插着主线,玛丽特循着父母生活的足迹,倒推自己12年的居住地,终于找到了他们求助于神祇的那座山峰。

    她根据当年的召唤仪式,召唤出了神祇,可神祇却说,他已经得到了献祭,玛丽特父母的死跟他没有关系,他也不会闲到去杀什么人。

    接着,一阵狂风卷过,电闪雷鸣,山崩地裂。

    玛丽特昏了过去。

    *

    伊沃的专业是古典文学,别的不说,阅读量是很大的,需要大量阅读古希腊和古罗马的诗歌、戏剧等文本,在他看来,爱丽丝的写作技巧无疑是合的,超出了一个15岁的孩子的平均水平。文笔不算是顶尖的一拨,不算是有灵气,但长处在技巧娴熟,也能很好的融合各种素材,巧妙的建构了一个复杂的现代传说,是成长故事加冒险故事的组合,3条线交织而有条不紊,顺叙插叙倒叙灵活交错,阅读体验很好,能让人一口气不间断的读下去。

    他很快写信给爱丽丝,称赞她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如果这本书是一个20岁的青年写的,那么可以算得上是优秀,但如果是一个15岁的少年写的,那就是惊人了。

    *

    露辛达10月路过伦敦的时候,《女巫季节》还没有上市,她也不知道作者就是她少女时代的同学。

    苏珊·贝克福德是知道的,也是提前预定了2套,发售的第一天就叫女仆去取回了小说,花了好几天才看完。

    威廉·贝克福德也在看这本小说。

    过了几天,父女俩看完小说后,贝克福德父女去奥斯汀家拜访了爱丽丝。

    “恭喜你,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你的了。”贝克福德说:“该掌握的你都已经掌握了,甚至比我想象的还要好。”

    “谢谢您,贝克福德先生。”爱丽丝真诚的表示感谢。对于一个很有钱极其有钱的人来说,送什么谢师礼之类的没有必要,只要真正心存感激就好了。

    “接下来只要继续努力写作,19世纪英国文学史上总会有你的一席之地。”

    苏珊惊讶的看着父亲:他似乎也太高看了爱丽丝吧!

    贝克福德没有指导爱丽丝应该写什么题材,只是说,首先要自己喜爱,身为创作者自己都不喜爱自己的作品,怎么能期待读者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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