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巨额利润

小说:小奥斯汀小姐 作者:米迦乐
    爱丽丝想着资金的事情应该不是问题,1万镑在公司规模来说顶多就是个小型公司, 但哪家大公司——各国东印度公司那种相当于国资公司的除外——不是从小公司做起的?一步一步来嘛。

    卫斯理其实并不懂商业, 也不懂打字机什么的,能一下子就答应投入1万镑, 可以说是很够意思了。

    又想着他现在尽量避免提到简, 大概是终于伤心死心了吧。毕竟这个年代一个女孩订婚了, 那就基本跟其他男人无关了, 退婚的情况是有, 但如果不是男方或是女方有重大人品问题, 极少会有人提出退婚。或者像凯茜那样,未婚夫没等到结婚就去世了。

    想到凯茜,就想到她说把那1000镑用来办公司, 凯茜真的是个好姐姐呢, 不过爱丽丝现在还不准备动用凯茜的1000镑。凯茜没有回家, 留在爱德华哥哥的歌德慕沙姆庄园。

    跟未婚夫分隔在两个岛屿上的简, 这一年也是干劲十足。上半年她主要在修订《埃莉诺与玛丽安娜》和《第一印象》,还有半自传性质的爱情中篇小说《简妮特》;7月份她跟父母、姐姐去了歌德慕沙姆庄园, 在那儿开始写《苏珊》。爱丽丝回家后看了写了不到一半的手稿,《苏珊》就是之后的《诺桑觉寺》。

    简今年23岁了。在斯蒂文顿这样的乡村来说, 已经是大龄未婚女青年。家里已经有一个发誓再也不会订婚结婚的女儿, 妈妈已经无可奈何的接受了凯茜的决定, 简的婚事要是再有什么波折, 妈妈就要受不了了。

    亨利只要一回家, 妈妈就要问, 汤姆·勒弗罗伊在都柏林混的怎么样,有没有找到工作,赚到钱了吗。她是允许汤姆赚到钱了才回来结婚,但不是无期限的,简最好能在年满25岁之前结婚。

    爱丽丝想,这就是18世纪末的“你妈逼你结婚了吗”。

    简对于自己的爱情倒还一直充满了希望。汤姆每个月从爱尔兰寄两封信过来,不多不少,一封信通常前半段说他在都柏林高等法院里工作的事情,后半段就开始说情话了。简不让爱丽丝偷看汤姆的来信,但会甜丝丝的挑一些句子转述给她听。这大概是因为凯茜不在家,她没有其他人可以诉说,只能找小妹妹说说了。

    听汤姆信中说的,他在都柏林法院系统里混的还不错,朗鲁瓦舅舅给了他一笔钱,他很快就在所在的部门里混得如鱼得水。也不奇怪,汤姆是很聪明的,名校出身,智商高情商高,朗鲁瓦舅舅在英国下议院里又有人脉,汤姆只要按部就班的在职业上奋斗十几年,进入下议院不是问题。

    “可那样,以后他就会成为你最讨厌的那种‘政治人物’了。”爱丽丝说。

    这个时代,其实“律师”是介于乡绅与手艺人之间的阶层,汤姆也就好在是个“大律师”,以后的前景是成为议员,这就比普通的律师要高阶了,不然的话,汤姆·勒弗罗伊也不太可能跟牧师的女儿订婚。牧师因为是专属职业,在阶层划分上,跟乡绅阶层同级,奥斯汀家因为奥斯汀家族和利家族的祖先的社会阶层比较高等,比普通牧师的社会阶层要稍高一点。

    爱丽丝在贝克尔夫人家待了两年,越发感受到社会阶层的高低带来的各种便利与各种歧视。爱丽丝和露辛达的出身都不算好,露辛达家有钱,但还没有贝克福德家那么有钱,算不上巨富,只是因为工业革命才能迅速起家,还没有积累到三代以上,露辛达的父亲只有女儿,所以一直想要生出男性继承人,家里孩子也多,现在是6个,露辛达排行第三。

    而爱丽丝的出身稍微好一点,毕竟算起来的话,妈妈卡桑德拉的曾祖母是一位伯爵的女儿,利家和奥斯汀家亲朋好友又多,认识的有名人物也多,黑斯汀斯先生还是爱丽丝的赞助人,露辛达父亲来看望女儿的时候,对爱丽丝跟对露辛达也没什么不同,带她们出去玩、吃饭,买什么东西有露辛达的一份,就有爱丽丝的一份。

    露辛达的性子也不错,不但没有妒忌,还很高兴父亲也喜欢爱丽丝。她今年学习期满,11月底离开了贝克尔夫人家,临别的时候,跟爱丽丝抱在一起哭了半天,互相送了分别礼物,约好了要时常写信,把她家里的几处常住地址都给了爱丽丝。

    简倒对“政治人物”这个词没那么反感了,“要是汤姆的话,我觉得他应该不会变成那种讨厌的家伙。”

    看来是爱情让她自动加了很多层滤镜。

    爱丽丝偷笑了一下,“那他有没有说,什么时候才能攒下一笔钱?他算是有正式工作了,应该可以考虑结婚了。妈妈说,他得先买一栋房子。”

    简闷闷不乐,“他还没说房子的事情,我又不好直接问他。”

    “问他啊,你就说,我想象中的家是什么样子的,他就懂了。”

    简按着她的腰挠她,“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爱丽丝倒在自己的小床上滚来滚去笑个不停,“别挠我啦!”

    “你在伦敦就学的这些吗?”简放开她。

    “这叫‘说话的艺术’。”爱丽丝小脸红扑扑的,“可是,要是你结婚了,就得去都柏林了,我可能一年都见不到你一次。”

    简一下子抱住她,轻声说:“是啊,怎么办呢?我也舍不得离开你和凯茜,还有爸爸妈妈。”

    她的一切都在这儿,大部分在斯蒂文顿,父母兄妹,亲戚好友,熟悉的小村,熟悉的田野,熟悉的一切。到了爱尔兰,那就等于是另一个国家了,可能很多年都不能回来。

    “让汤姆回来,到伦敦去找工作吧。他导师在伦敦,当初就该留在伦敦。”

    简摇摇头,“他出生在爱尔兰,要是以后想做议员,必须得是出生地选区的议员。”

    爱丽丝皱起小眉头,“复杂,不懂。”

    所以,汤姆想成为政客?这样才能改变家庭出身,提升阶层地位,是很正确的选择。但简呢?她去了爱尔兰,还会是那个描绘英兰乡村世情的天才作家吗?她肯定过不惯,就更别说将来必定会出现的危险了——她也就会成为那些结了婚以后拼命生孩子的女人中的一员。

    这太可怕了!

    光是想象一下,爱丽丝就受不了了。

    爱丽丝一直不觉得女人就必须得结婚生孩子,更别提这个时代产妇的高死亡率了,她们的第一个大嫂就是死于难产,连同那个可怜的孩子都没能活下来。

    想着想着,她不禁浑身一抖,打了个寒颤。

    “怎么了?你冷吗?”简忙摸了摸她的脸,起身打开橱柜,给她加了一床薄被。“好了,你快睡觉吧。”温柔的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低声说:“我很高兴你回家了,明天见,我亲爱的小妹妹。”

    *

    待在家里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乐。

    家里的鸡养了一年,到圣诞节假期的时候,就该磨刀霍霍了。妈妈很节约,一只鸡得分两次炖汤,每次爱丽丝都能吃到鸡腿,她到现在还没有吃腻鸡腿。

    家里的院子也很大,前院是草坪、树木、花坛,后院中间是晒衣服、床单的地方,再远一点是鸡窝、马棚,更远一点是猪窝,爱丽丝和简都喜欢吃烤乳猪,肥而不腻,油花花香喷喷。又因为爱丽丝在莱谢姆夫人那儿吃到烤乳鸽和乳鸽汤后,回来说家里也应该养一些肉鸽,前几年才开始买了鸽子回来养。

    鸽子肉更好吃,爱丽丝让妈妈每个月至少给简炖一只鸽子吃。简像爱丽丝这么大的时候,得过斑疹伤寒,差点死了,爱丽丝就总觉得她身体一定很虚,得多补补。再说简不太喜欢吃鸡腿,鸽子肉嫩嫩的,她是爱吃的。

    再远一点,是奥斯汀家的菜地,自己种菜,绿色环保无污染。

    总的来说,除了没有电灯没有抽水马桶之外,英兰的乡村生活其实还不错啦。

    冬天家里也没什么活要做,乔治牧师每天去照看一下马匹,添加草料,马棚里包括爱丽丝的小马拉美西斯,一共有4匹马。拉美西斯长大了,换了新的马鞍,乔治牧师本想给她买那种侧坐的女式马鞍,爱丽丝说那家里得多备一副马鞍,不划算,就买普通马鞍就好了。

    不过后来乔治牧师也没买马鞍,亨利托人送回来一副9成新的马鞍,看来是在民兵团里偷偷弄回来的。

    爱丽丝因为不在家,骑马的次数不多,她本来想把拉美西斯带去伦敦,这样周末可以在马路上骑着跑,贝克尔夫人问她,难道在伦敦街头见过骑马的年轻女士吗?还真没有。女骑手非常非常少,基本都是贵族家的女孩,大部分也得侧坐,敢跟男人一样用普通马鞍跨骑的女骑手更是少之又少。爱丽丝只好作罢。

    不过要是在斯蒂文顿,爱丽丝就不管那么多“礼仪”了,她总是穿戴整齐,专门在伦敦做的男装样式的合身皮衣,里面穿上羊毛毛衣保暖,男装样式的皮质长裤,但这时候的样式不是前开扣,而是侧开扣,里面是妈妈给她做的羽绒裤,轻薄保暖。

    再裹上一圈羊毛围巾,戴上羊毛手套,骑马出去跑一圈,往往能从斯蒂文顿跑到迪恩,再从迪恩跑到莱谢姆,然后再绕一圈回来。

    莱谢姆夫人见到她穿成男孩子的样子,就总说她,去伦敦算是白学了,一点也不淑女,反而越来越野小子。

    爱丽丝总是笑嘻嘻的,不顶嘴,也不听她的,莱谢姆夫人唠叨一会儿,还不是叫女仆给她端来热茶,让她喝的暖和一点再回去。

    卫斯理要是在家,也会骑马跟着她跑一圈。他原本不爱骑马,觉得这种运动可能过于激烈,但近墨者黑,被威廉带的,也很爱骑马了,毕竟么,男人有谁不喜欢这种驰骋天下的感觉的?就像后世为什么男人有了一点小钱,都迫不及待的先买车,就是想拥有那种“一切都在我掌握中”的感受。

    亨利的骑术不用说,是极好的,圣诞假期回了家,也会带爱丽丝外出跑圈,但会很注意不要跑的太快,每次都会再三检查拉美西斯的马鞍系带,确保系紧了。

    因为是大股东的缘故,又因为住的近,亨利现在跟卫斯理很熟悉了,私下跟爱丽丝说,卫斯理现在跟没去牛津大学的时候相比,变化可真大。倒也不是不好,他增长了阅历见识,以后再娶一个有年金的淑女,那就皆大欢喜了。

    他是曾经很喜欢简,但又不是他喜欢简,简就一定也要喜欢他的。简不爱做的事情,谁也没法逼她。奥斯汀家的三个女孩都很任性呢,但亨利就是觉得,任性的妹妹们各有各的可爱之处。

    今年的新年舞会,爱丽丝还是只能围观不能跳舞。今年莱谢姆庄园来了一些新面孔,听说是在附近度假的贵族少爷小姐,威廉也在其中。威廉将他的朋友们介绍给卫斯理和亨利,卫斯理是威廉的舍友,亨利也是牛津大学的毕业生,那些贵族少爷小姐们倒也没有看不起他们,在一起玩的很不错。

    他们是在附近哪家贵族庄园度假来着,早先11月底的时候去猎狐了,整整一周都在野外猎场跑来跑去,每天骑马的时间是那么长,以至于所有参加狩猎的男人们大腿内侧都磨破了皮。

    威廉眉飞色舞的说着打猎是多么有趣,即使大腿磨破了皮,也要坚持下来,不能怂,不然准会被其他人嘲笑。打完猎之后又休息了好几天,才让新长出来的皮肤结痂,又过了一周,才能好好走路。这跟骑术无关,跟娇生惯养细皮嫩肉的身体有关。

    小姐们不参加狩猎,每天就是在庄园里打打牌绣绣花散散步喝喝茶,淑女得不行。当然也看小说,成立了一个读书俱乐部,规定每周都要看一本小说,有时候聚会的人数比较多,还会朗读小说中的精彩片段。

    这就是属于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的高雅活动。至于弹琴跳舞,那是属于有男人在的时候才需要拿出来表演的才艺,女孩子们在一起通常就不玩这一套了。

    爱丽丝对那些贵族少爷们的话题不感兴趣,他们通常说着说着就会歪到伦敦西区的女演员身上,对哪位女演员在排什么新戏剧了如指掌,也对西区出现的新面孔如数家珍,都是花花公子没错了。

    她比较爱听那些小姐们说的话题,经常提问。她长得可爱,威廉也很喜欢她,没人不喜欢可爱文雅的小女孩。又知道她在跟着伦敦的一位有教养有身份的夫人学习淑女礼仪,就不自觉的将她当做同类看待了——当然社会阶层是远远比不上她们的,但这用不着表现出来。

    爱丽丝很关注她们会看什么题材的小说,目前来说,女作家写的书信体小说方兴未艾,仍然流行。普遍喜欢其中的爱情剧情,对爱情充满幻想,还很挑剔,但凡有什么细节写的不到位,就会用嘲讽的语气拿出来嘲笑一番。

    确实看不起写小说出版盈利的女作家们,但不妨碍她们喜欢其中的一些女作家。

    男作家的小说普遍喜欢带有异国情调的冒险小说,也就是现在仍然流行的哥特小说,带有幻想因素,因为剧情离奇古怪,很能满足她们心中对未知事物的渴望与向往,这是隐藏在每个人心底的对未知的好奇心,不分男女。

    而女性因为外出机会少,更喜欢从小说中寻找更多的喜怒哀乐,因为她们的生活一成不变,永远也没有机会接触到什么冒险的事情。

    优秀的小说不分题材,不分读者性别,应该能普遍受到读者欢迎。所有的作家都会在自己的作品中夹带私货,毫无例外,这是作家本身的人生体会,以及信仰——并不是狭义的宗教信仰,所谓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并没有严的统一标准,只要在社会规则的范围内,作家可以自由夹带自己的三观。

    贝克尔夫人也说到过上流社会女性中的这种读书俱乐部,当然也分阶层,什么阶层的人跟什么阶层的人玩在一起,你要想进入上一个阶层的圈子,最好最快的方式就是参与这种小团体活动。

    爱丽丝倒没有想要怎么着去提高自己的社会阶层,融入这些贵族小姐们的圈子,她考虑的问题非常实际,即怎么才能利用这些小姐夫人们的读书俱乐部,给将来出版的简的小说做推广。

    伦敦已经有了不止一家报纸,《泰晤士报》已经出版发行了,但因为运输问题,都是从伦敦向外辐射,比如要是运送到贝辛斯托克,就至少得是晚上或是第二天了,到达斯蒂文顿所需时间更久,所以乔治牧师常看的报纸都是2、3天前的报纸,时效性很差。

    在报纸上给即将出版的小说做广告现在几乎是出版商的唯二推广手段,做广告的费用说实话,不算贵,一般都会在好几家报纸上同步做广告;另一个推广手段就是印刷一些单张的宣传单,贴在各个书店的宣传栏上,或是有客户来买书,由店员主动向客户推销,当然得另外支付费用,现在出版商都愿意多花一点钱让店员主动推销毕竟这是双赢的事情。

    书店也是爱丽丝的重点营销对象,现在她虽然没有小说需要出版推销,但打字机也可以放在书店里代销啊!她准备先印刷一些宣传单,广告词说的天花乱坠一点,比如那些经常开宴会,光是写请柬就需要一个人专门用熟练的花体字写个上百张的富贵豪门,拥有一台价不菲的打字机是权力地位的象征,而打字机打出来的请柬是多么的时髦,夹在特制的请柬里,多么的与众不同。

    工业革命进行的如火如荼,几乎所有阶层的人民都能感受到工业革命的影响,大部分是积极的改变,就是最底层的工人和最底层的佣人,得到的薪水也比20年前要多,通货膨胀是有,但更多的大规模生产的产品反而降价迅速,所以生活水平是要比20年前高的。

    于是,打字机这种时髦的工业产品和家用机器,想必推广起来也不会很难,毕竟“人无我有”也是一种炫耀性消费呢。

    所以爱丽丝毫不犹豫的将第一批打字机的价定到了299英镑1台。

    亨利第一次听到这个数字的时候,差点吓得腿软:这可就是他作为中尉军官一年的津贴了啊!

    爱丽丝还想将价标到499镑呢。不过想想,用500镑来买一个家用机器可能确实也是太贵了,299镑应该比较合适。

    威廉就觉得299镑的价他可以接受。这大概是一匹中等偏上的赛马或狩猎马带马鞍马具的价,在他们来说不算太贵,而且人无我有确实是有点意思的。有些贵族和有钱人就是想第一时间得到新鲜玩意,什么都想赶个时髦,不然在社交圈子里,被人一问:你买打字机了吗?结果没有,面子不要的吗?

    爱丽丝于是又想到一个营销点子,说这第一批100台,全部用铜片压铸“胡椒博士”的LOGO,并且在打字机机身上编号,准备过了新年就开放预订,预订的定金就收个100镑好了。还得开始打广告,造成一种“这个新鲜时髦家用机器供不应求早买早嘚瑟晚买买不到”的假象。并且只能从011号开始预订,001号到010号是留给尊贵的王室成员的。

    要是100台全都卖出去了,那就是3万镑,而利润则有——2万5千镑之巨!这只是扣除制造成本之后的毛利,但就是把税和其他必要开支全都扣除,利润也是2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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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30号的更新看【千字收益榜】排名,要是在前五,就中午12点之前更新1章6000字,要是在第二页或者更后面,那就到5月1日凌晨12点多更新,也是6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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