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兄

小说:悠闲嫡女(重生) 作者:沉云香
    “小丫头,想什么呢?这么出神?”忽然面颊一痛,是齐奕庭用手捏着她的面颊。

    “你在干什么才是。”何氏拍开齐奕庭的手,见着简宝华的面上红了一块,伸手揉着简宝华的面,“粗手粗脚的,你当宝丫头是个面团,任你揉搓不成?”

    齐奕庭见着简宝华的面发红,“宝丫头的面皮也太娇嫩了。”

    “女儿家家的本就娇贵,你以为呢。”何氏白了小儿子一眼,说道,“什么时候你有轩儿的一半沉稳,我也就阿弥陀佛了。”

    “那您现在就可以了。”齐奕庭嬉皮笑脸说道,长臂一勾把齐奕轩揽着,“我还当真有我哥哥一半的沉稳。这话不是我说的,书院里的师傅也是这般说的。”

    齐奕轩的眼里流露出无奈,却没有推开弟弟。何氏看着兄弟两人,眼底也带着笑意。“你这皮猴儿。”

    “我和哥哥可是双生子,难道我哥也是猴儿?”

    齐奕庭是最闹腾的,上下嘴皮子一碰,上蹿下跳的。和美的一家让简宝华艳羡,心中也想要守护这安宁。

    闹过之后何氏很快就开始询问简宝华今日里的事,简宝华知道何氏不放心,略一思量其中没什么不可说的,便从头到尾把事情说了一遍。

    “宝丫头居然还和郡主交了朋友,你这样的性子,岂不是被那刁蛮郡主欺负死了。”齐奕庭嚷嚷着。

    “浑说。”何氏伸手打在了齐奕庭的手背上,“郡主的性情,也是你好议论的。”

    何氏眼底的忧虑简宝华窥的出,她挽住舅母的臂膀,整个人都偎在她的怀中,“我知道你们担心我,不过放心,郡主性子傲了点,却不难相处。她是和越长公主的掌上明珠,身份尊贵,自然是傲气的。但心思并不坏,因为身份的贵重,少有朋友,所以我才能入了她的眼。她若是待我不好,怎会想让我养猫儿,还起一对儿的名字。”

    “你喜欢不喜欢猫儿?”齐奕轩忽然开口。

    简宝华看着大表哥,当齐家在风雨飘零之中,她的这位表哥撑住了这家。那时候的他更沉默,更为消瘦,简宝华点点头,“我喜欢。我见着它软软的,团成一小团,我的心都要化了。”有些歉意地看着舅母,“我没有知会一声,就带了猫儿回来。”

    “养只猫儿,需要什么招呼?”何氏放下了心中的忧虑,复又笑容满面,“你喜欢就好,我一直都说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家里那么大,你养只猫儿打什么招呼?”

    “叫汤圆,这名字古里古怪的。”齐奕庭说道。

    “这个奴婢知道。”跟着何氏身边的大丫鬟,从年少一直陪在何氏的身边,嫁了人之后也在何氏身边伺候着,叫做青杏。她开口说道:“婢子的男人是南方的,那里元宵节吃的不是元宵,而是汤圆。”

    “汤圆和元宵什么分别?”

    热热闹闹在一起说话,简宝华偎在何氏的怀中,她面上一直带着笑,这一切太过于美好,美好的像是梦境里似的。

    等到回屋之后,简宝华面上的笑还没有褪去,刚推开大门,就见着柒夏迎了上来,“小姐,今个儿玩得好不好。”见着简宝华的笑,便嚷嚷道:“一定是极好的,还笑着呢。”

    “恩。”简宝华点点头,“猫儿呢。”

    “正睡着呢。”柒夏说道,“怎么忽然养只猫儿?猫容易抓人,应当养一只狗的。我家里就有一只狗,聪明的狠。”

    “我觉得猫儿挺好。”简宝华说道,“我去看看。”

    染春搬了一个绣凳让简宝华坐下,柒夏叽叽喳喳,“郡主打扮的真鲜亮,世子爷也生的好,不愧是皇家的人。”

    “确实是天人之姿。”简宝华颔首,脑中浮现的是赵淮之的面容,前世与今生,她都再未见过比赵淮之生的还要好的人。“汤圆吃过了没有?”简宝华问道。

    “汤圆?”柒夏说道,“名字古里古怪的。”咕囔了一句之后才说道,“我也不清楚吃过没有,等会去问问外间的小丫头。”

    “恩。”简宝华应了一声,见着汤圆团成一团,伸手把汤圆抱在膝上。猫儿大半的时候都是在睡觉的,简宝华这样的动作并没有惊动猫儿,反而简宝华的膝盖上热乎乎的,汤圆发出了咕噜声,简宝华听着它的呼吸声,勾起一笑。

    “呀,脏不脏啊。就这样放着。”柒夏皱着眉头。

    “小姐,这猫儿还没有洗过澡。”染春说道。

    “没事。”简宝华笑着说道,“猫儿是最爱干净,不脏的。这猫儿是世子爷送的。”

    “呀。”柒夏笑了,“世子爷送的,那肯定身上没什么跳蚤。世子爷好不好说话?郡主的性子不大好,但是世子爷的性子看起来不错。小姐你下午不能回来,留在公主府上,这个消息还是世子爷亲自送信过来的。”

    柒夏干脆蹲在简宝华的身边,眼里满是憧憬,“可惜我没见到,也不能和他说说话。”

    柒夏的叽叽喳喳让简宝华听着有些头疼,染春看出了简宝华的眼色,“好了,柒夏,你早点休息,今个儿我守夜就好。”

    “啊……可是。我与你……”柒夏想要与染春换一下,她今个儿晚上想要守夜,这样便可以与小姐多说说话。

    “没什么可是。”染春的一双手推在柒夏的背上,“小姐身子刚好,今个儿要早点休息,夜里还要候着呢。”

    柒夏听言只好罢了。

    等到柒夏离开之后,整个房间都安静了下来,简宝华呼出一口气,觉得整个人都松快了不少。

    她安静地坐着,安静地想着,她现在到底算是什么?有着老者一般的心态,喜欢柒夏活力四射,又不喜欢太过于吵闹。齐奕庭因为是她的兄长,她与他的血脉天然的联系,她受得住,柒夏这般吵闹,她就有些烦了倦了。简宝华伸出手,食指按压在太阳穴处。

    “小姐,你身上是不是不舒服?”染春送走了柒夏,来到简宝华的身边。

    “没有。”简宝华说道,“我就是想抱着猫儿坐一会儿。你忙你的罢。让其他的丫鬟也出去罢。”

    染春应了下来,让简宝华坐在软椅上,自个儿捡了绣凳坐在不远处,手指灵巧地打着络子,偶尔抬头看简宝华这里,看看小姐有没有什么可吩咐得。

    染春的作为让简宝华高看了她一眼,因为染春去的早,许多染春的事情她已经忘了,现在来看,染春比她前世其他的丫鬟都要好用的多。房间里的水晶宫灯里烛火摇曳,染春虽然是在打络子,每当烛蕊烧的多了,都会静悄悄站起身子,用小剪剪去多余的烛蕊。

    简宝华抱着汤圆,闭眼开始想事,手中有一搭没一搭抚着汤圆的毛发。

    外祖母膝盖不大好,走不得远路,深居简出。舅母何氏是信佛的,初一和十五的时候,都会去京郊的浩然寺上香,其余的应酬是不多的。两个兄长在书院念书,剩下的就是自己和外祖父。在外祖父看来,开始念书了之后,大半时候都是绕着读书的,在没去书院念书之前,定要劳逸结合,多与人与自然亲近。所以,无论是两位表兄,还是简宝华,在正式读书之前,外祖父时常带着外出。

    她怎么带着外祖父,避开那一次的祸事?

    避开那一日?

    简宝华的指尖有些颤抖,最终落在了汤圆的身上,毛发遮住了她的手指。她的长睫颤抖着,摇曳的烛火下,神色明灭不定。

    她不能错过那一日。

    她还记得那一日的热闹非凡,所有的欢声笑语在刀刺入外祖父的身子里的时候,瞬间被冻结。吴生想要第一个杀的人,是她……简宝华还记得,当时外祖父抱住了自己,第一刀第二刀第三刀……吴生的动作太快了,仆人来不及反应。一直到刺了五刀,才有人劈手夺了吴生的刀。

    简宝华的鼻尖仿佛嗅到了那一日的血腥气味,眼眶有些发红,手如同千斤重无法抬起,她的手搁在汤圆的身上。

    她不能避开那一日,那一日是最好的抓住吴生的机会。、

    染春又站起身子剪烛蕊,简宝华忽然开口,“染春,我有多少银子。”

    “小姐现在就要知道数?”

    简宝华点点头。

    “稍等。”染春从腰间摸出一枚钥匙,往梳妆台的方向走去,打开了抽屉的锁,拿出了红色的锦囊。

    里面是七八片金叶子,小金猪,还有银锞子,加起来约莫有五十两银子。“另外还有一个匣子,里头有老爷给的银票。钥匙在小姐的身上。”

    她身上的钥匙?

    简宝华几乎已经忘了这件事,想起来了之后,从脖颈悬着的红绳拿出了一小枚的钥匙。

    银票是不少的,足足有五百两的银票,简宝华心中安定,“你可知道到哪儿买会武的仆人?”

    “府里头就有。”

    “如果想要买武艺更好一些的呢?”

    “那只怕很难。”染春说道,见着简宝华神色不解,就解释说道,“专门的练家子,大都去走镖了,又怎会卖身?若是短时间雇佣一个武艺好的,可以去镖局。”

    镖局的人不成。简宝华心中否定了这个,走镖的人护送的是货物,如何精准护住人?

    那只能在那一日之前找到吴生。简宝华的心中下定了主意,如何去找……她一时还得再想想。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一下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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