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凤, 睡吧。”赵国栋忽然开口, 声音嘶哑到几乎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他已经松开了对她的钳制,将她领口松开的纽扣重新系好了。
昏暗的灯光下,李玉凤白皙的胸口, 还残留着一丝晶莹的水光。
那个地方还没有偃旗息鼓,但赵国栋的这一声“睡吧”,把李玉凤拉回了现实。
她侧过身子,把身上有些凌乱的衣服整理好, 背对着赵国栋点了点头。
“时候不早了, 是该睡了, 明天还要一起送三嫂去报到呢。”
李玉凤静静的开口, 空气中还残留着刚才甜美的气息, 那人从身后抱着她, 浑身上下每一处都和她紧紧贴在一起, 咬着她的耳朵道:“玉凤,我不着急, 我欠你的, 这辈子都会给你……”
李玉凤原本滚烫的脸颊又烫了一些, 有些不好意思道:“说的好像我很急一样?到底谁急啊?”她扭了扭身子,正巧蹭到了赵国栋那个地方。
“我急……我急……”赵国栋从善如流的开口,被怀里的小妖精这样折磨, 他真的有些忍不住了, 但这里不行……这儿不是他们两人的家, 这也不是属于他们两人的婚床。
赵国栋低头,凑在李玉凤的耳边缓缓道:“玉凤,我喜欢你,我愿意等……”
“快睡吧!唧唧歪歪!”李玉凤转头,看了赵国栋一眼,床头灯光线昏暗,照得他那张红黑红黑的脸晦暗不明,唯有那一双幽黑的眸色,闪着深邃的光芒。
李玉凤伸手把床头灯熄灭了,赵国栋眼中的那一缕火光也跟着黯淡了下去,李玉凤身子一拱,靠在了赵国栋的怀中,带着些慵懒道:“睡吧。”
……
第二天一早,大家伙一起送马秀珍去学校。
马秀珍这次考上了省城师范大学,比原文中的地方师范学院也要好很多,这对于她来说也是一个进步,况且那个时代的英语专业,是很吃香的。在改革开放后,大批的外资进入国内,学习外语的人才少之又少,马秀珍一定会比原文中更优秀。
安顿完马秀珍之后,李三虎陪着马秀珍逛逛新校园,李玉凤和赵国栋就先走了。
他们还想去市中心逛一下新华书店和百货商场,想给家里人买些东西,也顺便给赵国栋安置一身行头。
以后他来省城的日子还多呢,不能每次都借别人的衣服。
电车坐五站路,便到了省城的市中心。那个时候的市中心也没有什么高楼大厦,很多都是古老的民国建筑,没有改革开放之前,城市化的进程相当缓慢。
考虑到书籍比较重,所以李玉凤先带着赵国栋去了国营友谊商店,里面出售百货、服装、还有鞋袜。
李玉凤想先给赵国栋买一双皮鞋。
这次他借了他师兄的中山装,门面算是撑起来了,但脚上穿的,却是一双黑色面子的新布鞋。按说穿这样的衣服,该配一双黑皮鞋才合适,但赵国栋没有……
衣服借着穿一回没事,鞋子借了穿坏了,可就不好意思了。
李玉凤径自领着赵国栋去卖鞋的地方,那时候物资紧缺,连卖鞋的柜台,也都只是小小的一块,里面放着各式的男鞋、女鞋。
皮鞋的款式也很有限,尤其是男鞋,大多数都是黑色的,款式主要是一脚头和系鞋带两种。
那种黑色系鞋带的马丁鞋,看上去中规中矩,很符合赵国栋的气质。
“营业员同志,这个款式44码的给我拿一双出来试试。”李玉凤指着柜台上的一双鞋子开口。
赵国栋看见李玉凤带他来这里,以为是李玉凤自己想买一双皮鞋,没想到看的却是男式的,急忙道:“我不穿皮鞋,在工地上也没机会穿,你自己买吧。”
李玉凤没有搭理他,只是从营业员的手中把皮鞋接了过来,拿在手上有一种沉沉的感觉。
那个年代的皮鞋都是纯手工制作,也还没有人造革,一股子真牛皮的味道,薰得她眉心都皱了起来。
“你试试。”李玉凤把皮鞋放在地上,指着一旁的板凳,对赵国栋道:“买了又不是让你在工地穿的,寻常正式的场合,或者朋友请客吃饭,总要穿得体面些,皮鞋是最基本的。”
其实赵国栋早就想买一双皮鞋了,但这样做工的皮鞋,在广安的国营百货商店都要卖到五六块钱一双,相当于他一个月收入的五分之一了。而这个鞋如今放在了省城的商店,价肯定还要更贵一些,但做工还是不错的。
那柔软的皮质,厚实的鞋底,比起他在广安看见的更好。
“那就听你的。”赵国栋想了想,脱了鞋子换上皮鞋,穿进去竟然出奇的合适。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鞋码是多少,李玉凤竟然知道?
“两只都穿上,走走看。”李玉凤蹲下来,把另一只鞋递给他,赵国栋顿时羞的脸都红了。像他这样劳动人民的脚,就算洗得再干净,还是会有汗味的,李玉凤这样,让他觉得过意不去,他急忙接了鞋穿上。
“小伙子长得帅气,这鞋穿上立马不一样了。”营业员笑着开口道。
李玉凤的嘴角也跟着勾了起来,转头道:“这双直接穿着走了,麻烦你把那双包起来。”
新皮鞋穿在脚上,软软的底子,赵国栋的心情也跟着愉悦了起来。这还是他成年以后的第一双皮鞋,是李玉凤给他买的。
赵国栋有些汗颜,他自己还没能给李玉凤一个像样的家,可她却已经开始照顾他的起居生活了。
“钱我来付。”赵国栋急忙开口道,一双鞋没什么,但男人本就不该让女人花钱。
“谁说我要抢着付钱了?”李玉凤笑了起来,撇撇嘴道:“你咋那么傻,你的钱难道就不是我的钱吗?”
他们已经领证了,现在已经不是两个个体了,而是一个家庭……
赵国栋一下就反应了过来,脸上有些烫。他怎么就忘了这回事了呢……他们已经没有你我了。
但这钱还是不能让李玉凤付,她还要在省城过好几个月呢,要是钱不够花咋办。
“那也我来付。”赵国栋笑了,从兜里掏出了那个黑色皮夹子。
“谈对象了还这样分得这么清。”连营业员都笑了起来,收了赵国栋的钱,忍不住笑道。
“我们两已经结婚了。”李玉凤开口。
“已经结婚了?”营业员有些好奇,只继续问道:“看来你们不是省城人了,看你们年纪不大,要是在省城,可没那么早能领证结婚的。”
那时候大城市对晚婚的规定很严,必须要求夫妻双方年龄总和达到五十岁,才可以让单位开证明结婚,所以像李玉凤和赵国栋这种早婚的现象,基本上是很少的。因为如果违反规定的话,可能连工作都要不保的。
“看……我说咱就该早点领证吧?不然等我的户口出来了,咱俩想结婚,还得等个五年呢!”李玉凤沾沾自喜,悄悄凑到赵国栋的耳边道。
赵国栋看着李玉凤,瞬间感觉到了他媳妇的英明神武,含笑低下头。
……
买完了鞋之后,李玉凤又给赵国栋买了一套中山装、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外加一套秋衣。
冬天他穿着汗衫背心试毛衣的事情李玉凤还记着呢!虽然秋衣秋裤必将会被将来潮流所淘汰,但作为现阶段的御寒服装,它还有存在的必要性。
赵国栋连一套像样的秋衣秋裤都没有,却愿意把赵家仅剩的家底拿出来向她提亲,这实在让李玉凤既感动又心疼。这样的男人,想不对他好些,都不忍心了。
两人买完了东西,大包小包的从国营商场出来。
中午是在国营饭店吃的中饭,李玉凤带赵国栋吃了省城最有名的鸡汁汤包,还叫了一人一碗鸭血粉丝汤。
鸭血粉丝汤和鸡汁汤包都还是几十年后的味道,但眼前的人……却是几十年后的李玉凤从不曾遇见过的。
李玉凤看着赵国栋小心翼翼的夹起一个汤包,在边缘的地方咬开一个口子,慢慢的吸着里面的卤汁。
微烫的卤汁从汤包里流出来,烫得赵国栋的舌尖有些酥酥麻麻的感觉,这种充斥味蕾的鲜美让赵国栋觉得非常满足,就像是昨晚和李玉凤的那个吻一样,甜美到让人沉醉。
赵国栋的脸上不自觉就多出了一丝笑容。
李玉凤看着眼前被自己装扮一新的男人,甚觉秀色可餐。她一口咬开汤包的口子,被烫得舌尖都疼了,急忙喝了一口冷水,心情愉悦的看着赵国栋享受这难得的美味。
房子会有的、面包也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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