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2章

    林云舒揣着红封到了家。

    大儿媳妇严春娘已经将饭菜做好了。

    严春娘见婆婆一人回来,忙上前,关切地问,“娘,您好点了吗?”

    林云舒点头,“好多了”,她看了眼静悄悄的屋子,好奇起来,“他们呢?”

    农忙是最累的,尤其是古代全用人工收割。怎么连饭也不知道回来吃呢?

    严春娘扶着林云舒坐下,“他们去找您了。”

    林云舒上学时就听老师说过,古人特别重孝道。

    原身出身世家,素日最重规矩,吃饭也是如此。长辈没有上桌,他们就不能吃饭。否则就是不孝。

    林云舒抬了抬手,“那你站在村中那条道上,把他们全都叫回来吧。”

    严春娘出身农家,虽然不是泼妇,但也不是那种笑不露齿的大家小姐,在路中央喊几嗓子对她而言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严春娘听后眼睛都瞪圆了,显然没想到婆婆会让她这么做。刚嫁进来,婆婆就给她立了不少规矩,其中有一条就是没有十万火急之事不能随意喊叫,要注意分寸。

    可现在婆婆居然让她站在村口喊人,这……

    “快去吧。我都饿了。”林云舒当然知道她在想什么,随口找了个理由。

    听到这话,严春娘也不敢耽搁,立即起身出去。

    林云舒将族长给的红封拿出来,解开一看,居然有一百文。

    可别小看这一百文,购买力大的很,这年头一亩良田也才十贯。这都能买一分地了。

    林云舒所有家当都藏在她房间那口大箱子里,她按照记忆取出一个古色古香的匣子。

    打开来,里面摆着五个小银锭,每个一两重。

    剩下都是铜钱,麻绳串在一起,一百为一串,足有三串,还有些零散。

    这些银锭都是有大用的,要给老二娶妻,给小四念书。只是这些钱远远不够。

    林云舒摸着匣子,暗暗思索接下来该怎么过时,门外有人喊她,“娘,我回来了!”

    这是老三的声音,只有他才会大嗓门喊人。林云舒也顾不得多想,将怀里的红封放到匣子里,重新将匣子摆到箱内。

    出来后,院子里站着四个男人,都是原身的儿子。

    老大顾永伯,今年二十一岁,性子很是憨厚老实,娶妻严春娘,性子跟他另无二致;老二顾永仲,今年十八岁,读过几年书,脑子虽聪慧却不喜欢读书;老三顾永苏,今年十六岁,性子大大咧咧,还有点急躁;老四顾永季,今年十三岁,正在读书,平日里少言寡语。

    其实按照古代排行应该是“伯仲叔季”来排,可为避母亲名讳,老三的顾永叔就换了相近的顾永苏。

    小时候,原身用“大郎、二郎”来称呼,大了就直接叫“老大、老二”了。

    她刚出来,老三就迫不及待上前搀扶她,眼里全是好奇还夹着兴奋,“娘,我刚才听人说,你晌午给永旦嫂接生了?真的假的?”

    林云舒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招呼他们坐下吃饭。

    虽然已至黄昏,但外面还有些亮光,为了节省灯油,饭桌便摆在外面。

    等人都坐下,林云舒看了对面五人,明明已经很饿了,但脊背却挺得直直的。

    林云舒先举了筷子,“吃饭吧!”

    其他人跟在后面动起来,老三却没拿筷子,眼巴巴扯着亲娘的袖子催促道,“娘,你快说呀。你是不是给永旦嫂接生了?”

    林云舒点头。

    老三顿时乐开了花,“娘,你真是太厉害了。”

    林云舒看了眼西边那颗咸蛋黄,提醒他,“快点吃吧。天就要黑了。”

    到底是女人生孩子,老三一个大男人也不好再刨根问底,捡起桌上的筷子吃起来。

    他们晚饭吃的是面条,除了林云舒碗里的是白花|花的细面,其他人都是灰黑色粗面,看样子都是杂粮。

    这也就罢了,她碗里居然有个煎鸡蛋。

    林云舒心中长叹一口气,她有多少年没有被人特殊对待了。

    小时候家境不好,父母担心她营养不良长不高,倒油在锅里煎个鸡蛋放到她碗里。

    虽然只是一个鸡蛋,她却能从中感受到父母那浓浓的爱意。

    只可惜,她研究生毕业,父母意外出了车祸,齐齐撒手离她而去,之后她就独自一人生活了。

    这鸡蛋跟小时候那个一样齐整,白嫩的蛋白,金色的蛋黄,底下的皮焦黄酥脆,隐约还能看到油光。

    穿越后,她年纪虽添了不少,但她却不那么孤独了。

    吃了几口,缓解肚中的饥饿,老大这才注意到母亲几乎没怎么动筷子,以为她胃口不好,声音温暖带着几分关切,“娘,你感觉怎么样?头还晕吗?”

    林云舒怔了怔,这才想起他是问自己还中不中暑,笑了笑,“没事,我好多了。”

    老大信以为真,老二却以为亲娘是在宽慰大家,扭头吩咐老三,“明天你早点起,到河里摸条鱼,让大嫂炖碗鱼汤给咱娘补补身子。”

    老三嗤了一声,挥了挥手,“不用等到明天,吃完饭还要下地,咱们经过河边,我去下个篓子,收工经过准能逮到。”

    小四眨巴着大眼睛,小大人似的蹙眉头,好奇问道,“鱼不睡觉吗?”

    老三问他问住,挠了挠头发,暗自想着,人要睡觉,鱼也睡觉的吧?他呆呆地道,“是哦。”

    老二无奈摇头,拍了下他的后脑勺,“明早你去收篓子不就行了。”

    老三拍开他的手,瞪他一眼,“别拍我!本来就够笨的了,你还拍。”

    严春娘噗嗤一声乐了,很快察觉到婆婆视线落过来,脸色涨得通红,差点被嘴里的面条呛到气管。老大忙给她拍背顺气,嘴里责备着,“你小心点,吃饭也能呛着!”

    林云舒移开视线,看向老二他们几个,“天都黑了还要割麦子吗?”

    原身记忆里,晚上确实要割麦子,只是晚上那么多蚊子,还不把他们吃喽?

    老二很自然地道,“当然了。晚上割麦子凉快。白天太阳太晒了,根本割不了几亩。”

    老三跟着一块符合,“对啊,三十亩呢。要是碰上下雨天,那粮食就得扔地里了,得赶紧收上来。”

    三十亩地,白天黑夜地割,老大和老三一天能割两亩,老二和严春娘能割一亩半,小四能割一亩,算下来要四天才能割完。

    听他们说话的功夫,林云舒眼尾注意到严春娘已经恢复平静。哎,看来她还挺怕自己的。

    想想也是,本朝以孝治天下,孝字压头,顶撞父母就是不对,再加上她嫁进来已经两年,却连个孩子也没怀上,没有底气,可不就得怕婆婆吗?

    她收回视线,嘱咐其他人,“那你们套上长衫,注意别被蚊子咬了,累的话就回来。粮食虽重要,但身体更重要。”

    一家吃完饭,天已经彻底黑下来。严春娘要收拾碗筷,林云舒阻止了,“行了,我来收拾,你们早去早回。”

    林云舒没想跟他们一块下地,心疼他们是真,但她也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无认是她还是原身都不是干农活的料,她还是不添乱了。

    收拾碗筷的时候,大拇指不小心被饭桌上的木刺扎了一下,流了几滴血。

    这木刺有些大,一拔就掉,但这饭桌真该换了,用了十几年了,上面的清漆都磨没了,粗糙得很。

    她洗好碗筷,拿着蒲扇在院子里乘凉。

    农村的夜晚漆黑一片,唯有天上那亮晶晶的星星,像一颗颗钻石闪烁在青色的天空上。大地已经沉睡了,静谧无声,除了微风轻轻地吹着,便只能偶尔听到树上知了欢叫,青蛙呱呱声,以及虫鸣声,宛如一个交响乐园,时不时还夹杂着几声狗吠和鸡鸣。

    林云淑坐在凳子上琢磨怎么带领全家过上好日子。

    她的职业不错,在这个年代很有优势,可以重新捡起来。

    只是原身有一双小脚,嫁人后,脚就放了,但还是比乡下妇人小了一截,目测只有三十四码,走起路来颠颠的,有种随时会倒下的错感。

    再说她也不是王婆作不了自卖自夸那一套。看来还是要找个人,帮她尽快扩大知名度,让十里八乡都知道她会接生。

    林云舒摇着蒲扇,暗自思量,突然脖间一阵滚烫。她探手去摸,这才察觉到自己脖子上挂着一个玉葫芦。

    这是原身从娘家带来的东西,虽然不大,却是祖母绿色,质地细腻,无暇剔透,绝对是上等美玉。

    只是这温度有些不正常,好玉应该可以养生,有书记载,玉石有“除中热,解烦懑,助声喉,滋毛发,养五脏,安魂魄,疏血脉,明耳目”等诸多功效。这炎热天气,它不仅不除热,还变得滚烫起来,着实有些奇怪。

    林云舒解了玉葫芦,大拇指和食指来回摸一遍都没发现有什么蹊跷,一抬眼却着实吓了她一大跳。

    刚刚还是黑夜繁星,农家小院,现在却是亮如白昼,周围一片白茫。空气里也没有夏天特有的燥热,反倒清凉得很。

    这是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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