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大中午赶路吗?”汗水从孩童的额头顶上滴下。少年脱下上半身的衬衫盖在他头上,让他挡住太阳。
他的上半身于是露出来——肋骨根根分明。
这个人很瘦,身体看上去也不好,感觉自己是一时鬼迷心窍才会和他一起走的孩子慢吞吞地跟在他身后,想着如果他拿着他的衬衫在转过某个巷角的时候撒腿就跑,这个人大概也是追不上他的。
他想着,忽然看见坐在背篓里的男孩又冒出头来,顶着盖子对他嘻嘻笑。他与这个叫“阿六”的小男孩对视了一会儿,放弃了自己的计划。
“可是阿六的养父在等着。”
大概是因为太热了,脑袋都比平时转得慢一点,秋生过了好一会儿才回答。
事实上,他也不想在大中午赶路。但最后还是决定随便找个理由去克服这个小小的困难。
灵机一动……秋生开始胡编乱造:“听说多晒晒太阳可以长高呢。”
“哈?”黑发的孩子露出了一个看白痴的表情:“这种长高不长高的谁会在乎啊。”
“男子汉大丈夫如果长得不高的话,会被笑话吧?”久见秋生大声辩驳:“明明就是很在意嘛。”
他们就这样毫无默契地走在路上,一边走路一边争争吵吵。
“话说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啊?”
“没有。”
“没有?”
“没有就是没有,哩就不要问了好不啦?没有名字需要原因吗?需要吗?不需要吗?没有人给吾起嘛。”
“你这是在暗示我给你起一个吗?”
“哩是在说,吾要哩这个有拐卖小孩嫌疑的坏大叔给吾起名字?怎么可能啦。”孩子撇撇嘴:“要知道,吾可是为了阻挡一场邪恶的拐卖事件才跟着哩的啊。”
“……万一我真的是坏人,就这么跟上来会真的没命吧?”久见秋生发觉他看似在满不在乎地插科打诨,事实上内心正在极度警惕,于是有些无奈地笑了一下:“这样子会很危险啊。”
“但是为了正确的事情冒一定的危险,正是吾们这种人要去做的事。如果哩是坏人,那吾就杀掉你。”
“欸?杀掉?”久见秋生是真的笑了:“小孩子老是把打打杀杀挂在嘴边,真是很可怕啊。”
“喂喂喂,哩是在看不起吾吗?”
“没有哦。只是觉得如果阻挡罪恶发生这种这么重要的事情需要小孩子来做,那么我们这种大人就失职了呀。”
……可你不是刺客吗。
说好的刺客无情冷酷拿钱办事的呢?
但是……好吧,完全想象不到一个“主要业务是给人找猫找狗找小孩”的刺客,有人会请他专门去取某某项上人头之类的。
“吾既然说了吾会成为玄武国武功第一的男人的。吾说出的话,吾一定会做到!”
“行行行,那我就等着你把梅花大侠打败的那一天咯。可是,你好像还没有名字吧?等你好不容易打败了梅花大侠,人家问你说,小兄弟你谁啦?你回答说,我没有名字。那岂不是听上去就很欠揍嘛。”
“我会自己取好的!”
“取个名字叫龙傲天?”久见秋生忽然想到了什么,忍俊不禁:“不会是这种类型的名字吧?”
“……”他看见这个孩子忽然不说话,伸脚躁动不安地踢石子,连忙制止他:“好啦好啦,我不开你玩笑了。”
他不说话之后,两个人沉默地走了一会儿。当孩子心里又开始打转起带着衬衫逃跑的想法时,忽然听见少年对他说:“我给你取个名字吧。取了名字你就跟着我走,我把你养大。”
久见秋生刚才看见孩子的脚上没有鞋,是一层缠上去的布条。脚面上是灰色,脚板是黑色。脚趾那里夹杂一些褐色,不知是谁的血,干在了上面。
他有些出神。
其实他本来是没想养这个孩子的。因为他又胆小又无能又害怕责任,也不敢再轻易地把一个孩子的依赖放上自己的肩膀。
他最多敢于和那些与家人失散的孩子走一段路,送他们回家,然后转身离开。
找不到家的孩子其实很少。
久见秋生来到这个世界,从一无所有到现在还是一无所有,已经度过了五年。
他从像个死尸一样蜷缩在某个土地庙的角落里,到现在到处赚钱,像一个普通人一样庸庸碌碌地活着,也不过就是一个月的事。
……有时真是不知道是否应该庆幸,他的身体不会因困饿而死。不会因困饿而死,就算是什么都不做地坐在什么地方,一直睁着眼睛看着天空也无所谓。但是,如果一直不在太阳升起的时候进食,不在月亮升起的时候睡觉,总感觉自己好像不再是人的一员了。
那样走在人群中,会有种可怕的孤独感。久见秋生一直知道自己只是一个精神脆弱的烂人,符合人的基本特质——群居动物。
只不过他是一只残疾的野羊,所以终究总是在离牧人养的羊群不近不远的地方徘徊而已。
他在发现自己的身体尝不到味道之后就不再热衷于吃糖了。
他把自述无处可去的孩子送到警察局里,让光荣的人民警察们调查他们的户籍,把他们送回他们的亲人手里。有的孩子父母双亡,那就送到叔叔伯伯那里。
吃点苦也没什么,总会长大的。
还有一种孩子就和他自己一样,一无所有,漂泊人间。
于是他就收留一下他们,给他们起一个新的名字——阿一,阿二,阿三……一直到阿六。
只不过他们都会很快跑掉,在临走前从他的身上偷一点什么走——像是衣服,钱,或者一些奇怪的东西。
有一个金色头发的孩子在一个夜里悄悄地走掉了,他在走的时候,从怀里抽出了一把折叠刀。
那是很凶悍的一个孩子,过早地参与打架给他的身体留了很多伤口。
他是阿五。
秋生曾经和阿五笑着说过大概类似于“伤疤是男人的勋章”这样的话,在路边某个灯光昏黄的小面馆里。
那张桌子上面有很多油渍,金发的孩子坐在他对面,像是一头小野猪一样大口大口地把面扒拉进嘴中。面汤溅到他脸上的伤口里,秋生看着就觉得很疼。
那个夜里金发的阿五拿出刀——悄悄切下了秋生的一缕黑色长发。
那时秋生的头发已经长得很长了。毕竟,曾经有一个浅蓝色头发的孩子很好奇:“秋生大人的头发真的好短啊,我还以为神的头发都像是画里一样很长呢。”
那就像画里一样好了——尽管穿上了奇怪的衬衫和裤子,不过头发长了,可以系在一起了。
今天他要送阿六去他的养父母家。
阿六就不再是阿六了。他会有自己的名字,自己的新的人生。
那也是很好的一件事。
他们这种没有脚的鸟儿,要不然就一直在风雨中跌跌撞撞地飞,要不然就得到一双别人赠送的木头脚。
秋生一直知道自己是一个遇见幸福都会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的胆小鬼,但是今天,他竟然忽然想试着把这个孩子养大了。
到底是为什么呢?
他自己也有些奇怪。
不过这也并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或许到最后这个孩子会选择跌跌撞撞地重新飞进风雨里呢?他如是想。
他忽然想到了很久很久以前,他看到过的一个小王子与狐狸,有关于“驯养”的故事。
小王子问:“驯养是什么意思呢?”
“这是一种常常被人类忽视的行为,”狐狸说,“就是建立一种关系的意思。”
“建立关系?”
“没错。”狐狸说,“对我而言,你就是一个普通男孩儿,和其他那些成百上千个男孩儿没什么区别。我对你没什么需求,你对我也没有。对你而言,我也只不过是一只普通的狐狸,和其他成百上千只狐狸一样。但是一旦你将我驯养了,我们就彼此相互需要。在我看来,你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在你看来,我也是世上惟一的......”
于是他说:“不想用之前的名字也无所谓。等你不想和我在一起混日子了,就把那个名字再拿回来好了。人总有想要抛弃一个名字的时候的。”
这个孩子的长相唯一和他有点相似的就是黑色的头发。他的头发很长,而男孩子的头发却很短。
不会有人认为他们是父子,是兄弟,因为他们的脸,他们的气质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名字很重要吗?”孩子忽然问久见秋生:“为什么名字很重要?”
因为每个名字都是带着重量的。给你起名字的人把一些希望寄托在上面,或者说用这个名字标记你,使他成为你心中特殊的存在。
孩子似乎也并不需要回答。
“哩这个人真是麻烦死了哇。”他用久见秋生的衬衫不断地擦汗:“算了算了,哩给吾起个名字就起个名字好了。”
“那你就叫阿七。”
“……”阿七沉默了一下:“那个小屁孩叫阿六不是吗?”
“是啊。”
“所以哩给吾起名叫阿七也太随便了吧?”
“那你想叫什么名字呢?”
“……算了,阿七就阿七吧。”
收养阿六的是小面馆的老板,他的妻子在两年前病死了,给他留下了一个小小的女儿。他不打算再结婚,也不打算再要孩子,于是看上了阿六。
秋生经常去小面馆,与老板很是熟识。
老板想要阿六当养子。
阿六是一个很狡猾的孩子,秋生遇见他的时候,被他骗走了一笼包子。
被骗走了一笼包子的冤大头秋生跟着阿六一路回到家,看见他把包子放在自己弟弟面前——但是他的弟弟已经死掉很久,小小的一个,腐烂在床上。
阿六只有一个做妓的娘,长得很好看,他和秋生描述:弯弯的眉,带笑的眼。喜欢金的银的耳坠子。
娘生完弟弟就一直在流血,他不知道怎么办,跑了十里的路去请一个镇上的医生。
一个老医生愿意走十里的路来——
“他带上圆片眼镜,一摸我阿娘的手,对我说:糟了,冷了。”阿六嘻嘻哈哈对秋生说:“那时我摸摸我弟弟的手,瞧着还有温度呢。”
后来阿六埋掉他的弟弟,坐进了秋生的背篓里:“阿秋是个傻子,我不跟阿秋走,阿秋又要上当。”
秋生总是带他的那群混蛋小子去面馆吃面,面馆的小老板每次都被阿六骗得团团转。
结果现在阿六得叫面馆老板阿爹。
想想挺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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