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四章

    九还峰,过去太易真人的座峰,连绵两百多里,风景秀丽无双。

    不同于如今诸多修士喜好广纳门徒,就算只是个结丹真人,直系旁系的弟子加客卿能有数百人,这两百多里的九还峰里,除了四个签了奴契的炼气期童子,便只有原清泫和林清沄两个主人,而如今,只有原清泫一个了。

    林清沄依旧躺在九还峰主殿的正中,朝露将春雨剑放回他身侧的时候,不仅感慨这狗子这辈子命还真是好,想当年,她引燃小花炮的时候就在狗子和朝月已经死去的法身边上,后来为了避免被人抓住,一直没再回去看一眼,直到十年后,才偷摸的回去瞄了一眼,但那个时候曾经繁花似锦的琼花宫早就是一片废墟,而当年一众宗门师姐妹,以及狗子的法身早就化成灰烬。

    而这辈子,看看这狗子虽然依旧早死,但面容如新,显然是用了千金难求的驻颜丹,更不要说那身法衣,竟然是件天级灵宝,要知道一件天级灵宝的法衣价值虽然比不上小花炮,但也是难得的宝物,如今竟然要成为狗子的陪葬品!

    朝露前面半年没少听狗子说他师兄原清泫对他好,如今看来,是真好。

    狗子这死了有七日了吧,修士少有这么久不下葬的。

    “他喜欢火葬。”朝露说。

    修仙者寿元漫长,一般不会百岁不到就交代身后事,原清泫不禁问:“他何时与你说的?”

    “他上辈子说的。”朝露说。

    上辈子?

    原清泫想想林清沄七十多的寿元,再想想朝露琼花宫六宫主的身份,还没往更深处想……

    “他上辈子是我二师姐房里的,一只狗妖,哈奇,听说过吗?”

    那能没听说过吗?当年琼花宫一众男|宠里最有名的便要数大宫主叶婵子房里的公叔昂和二宫主香雪子房里的哈奇,公叔昂本来是公叔家嫡长孙,身份可以说是尊贵无双,天之骄子,谁能想到他会为了一个女人义无反顾的背弃了公叔家,但好好的正途不走,要走邪魔歪道总是没什么好结果的,公叔昂寿元不足两百便无故而亡,公叔家便是以这个由头号召一众修士聚首灭了琼花宫。

    如果说公叔昂的一生算是天下奇谈,那么哈奇这只狗子应该算是天下笑谈。

    这个哈奇说起来也不一般的狗子,一出生便因为一双褐色眼睛和标准的桃花脸被其族奉为圣子,供养在圣殿里,怎想这狗子成年没几天,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突然发疯把圣殿给拆了!自此妖界他是呆不下去了,便跑了出来,然后便被香雪子给收了。据说他进了琼花宫,爱拆家的毛病也没改好,他没去之前琼花宫无一处不精致,他去了以后琼花宫无一处没有他的牙印,香雪子每个月至少有十天要将他倒提着丢到伙房,命令厨子把他给做成狗肉汤。

    然而也就是这条狗子,当年琼花宫被灭的时候,上蹿下跳咬死了不少前去的修士,最后被太素宗一位化神老祖了结了。

    不过,从知道朝露便是妙园子后,原清泫一直想不通,为什么隐世多年的她会亲近林清沄,如今知道林清沄上一世的身份,倒是把一切都说通了。

    难怪这小子就喜欢酱大骨!

    -

    这边朝露说完话半天没见原清泫搭话,才意识到大概是说错话了。她是真觉得狗子当年能霸了朝月的床,把琼花宫折腾得不得安宁是件特别有趣的事,想朝月是多厉害的人,平日里一根头发丝乱了都能把伺候的小奴吓得直哆嗦,狗子将朝月的香雪殿折腾得跟天天遭贼了一般,就连把朝月的口脂全吃了,也就被在宫门大门上挂了一天,虽然他鬼哭狼嚎的吓死人,实际上连根狗毛都没掉。连朝阳也说,朝月这哪里是给自己找了个宠物,简直是给自己找了个祖宗。

    但是朝露估摸着原清泫大概不愿意知道他师弟上辈子是只狗,而且还是一只狗宠。

    可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水,也是没有办法。

    朝露侧着头偷偷的看原清泫,似乎脸上也没有愠色?

    或许也没生气?

    原清泫自然没生气,前世今生这种事对于修仙之人来说多稀松平常。

    天下人皆以为他冷心冷面的自然脾气大,殊不知原清泫等闲是懒得生气的。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原清泫觉得自己特别随和,好说话,就说当年林清沄被他师父带回来的时候才不过三岁,带回来丢给他,师父就闭关了,他真是亲力亲为把林清沄从三岁带到七十多岁,如果他不随和,林清沄早就不知道转世多少回了。

    然后,这边朝露心里打着鼓,原清泫扭头便往外走,脚都迈出大殿了,又顿了一下,回头看了眼。

    看见被他带回来的妖女正缩着脖子,瞪着眼睛,傻兮兮的看着他。

    “我去去就来。”

    朝露本来是不敢开口的,但既然原清泫说话了,她也大着胆子问:“你去哪儿?”

    “准备些祭品。”

    可不是,既然要葬了,总要准备些祭品,朝露赶紧的提着裙子紧跟着跨过门槛,跟了上去。

    半刻钟后,九还峰侧峰的后山,朝露好奇的看着原清泫掐了一个法诀,面前的山景开始扭曲,少顷后一扇高耸入云的大门出现在面前,推开门,她看见了漫山遍野的荒牛。

    荒牛是一种荒兽,但并非是天一宗附近地界的物种,它原本的老家是东极洲,这种荒兽长相丑陋,力大无穷,又脾气暴躁,可以说是一无是处,直到一百年前有一只狗子发现它的肉质鲜美,尤其是腿骨,吃起来唇齿留香,

    没错,这只狗子就是当年琼花宫的那只。

    为了让狗子每天吃到最新鲜的腿骨,琼花宫专门辟出一个山头养荒牛。

    原本这种荒牛也不少,被狗子吃了几十年,直到琼花宫被灭的时候,这荒牛已经被吃成稀有物种了。

    然而,如今看这九还峰的荒牛,少说有两三千头吧,毫无疑问,这绝对是狗子要求的。

    朝露一时对狗子真是彻底服气,死了转世,忘了琼花宫,忘了她朝露,忘了朝月,却记得他的骨头。

    更让她服气的是原清泫,硬是把一稀有野生物种变成家养批量繁殖!

    这狗子的命怎么就这么好呢,上辈子为了他的一张嘴,朝月硬是把一个物种快杀灭绝了,这辈子还是为了他的一张嘴,原清泫硬是把一个快灭绝的物种给盘活了!

    这狗子命好的就像是天帝的亲儿砸!

    原清泫自然不知道朝露在羡慕一个死人,他只是熟练的宰了牛,用刀割下林清沄最喜欢的后腿腿骨,然后,就在他准备娶拾柴点火架锅的时候,一个大鼎被递到他跟前。

    这个大鼎呈暗红色,鼎身上歪歪扭扭的刻着各种符文,成色有些老旧。

    要说原清泫对炼药并不精通,但都怪这个鼎实在是太有名了,以至于他一眼就认出它是至今唯一以药入道,成功飞升的药师白明真人的法鼎——丹华。

    “用这个炖,最近都是给他用这个煮的,他吃惯了。”

    朝露将鼎给摆正了,然后右掌一翻,点了三簇真火。

    所谓真火,是不同寻常人用柴烧的火,它不需要燃料,不会被风雨扑灭,耗的是施法者的灵力。灵力是修仙之人的根基,所以,哪怕天下皆知真火炼丹出的丹比寻常的要好得多,但药师通常非天极以上灵丹都不会用真火。

    如今,神鼎丹华要被用来煮骨头给死人吃,还是用的真火!

    莫名的,原清泫想起林清沄手书里的话。

    “师兄与朝露姐姐甚是相配,都是对我最好的人”

    尽管如此,原清泫只是不慌不忙的往鼎里加了水,放进骨头和各种香料。

    要说一个人好看,做什么都好看,就是提着血淋淋的骨头往沸水里丢,也好看。

    抱着腿坐在一边看着的朝露说:“如果跟人说渊微真人亲自宰牛煮汤,恐怕是无人会信。”

    “应是无人会信。”原清泫说。

    “看来你也知道你在天下人眼里是何等地位。”

    “如何能不知。”

    “你……”

    朝露本来就非伶牙俐齿的人,竟然不知该说什么,倒是原清泫接了话,说:“那又与我何干。”

    -

    天晔皇子被罚去蟠桃园后第一日,收到地府邮差的包裹,打开竟是上位飞升的渊微真君与妙园仙子为他做的吃食,皇子顿时泪流满面,痛哭的不能自已,先是跑到天帝处要求下凡,天帝不允,便大闹了一番,后被天兵押回蟠桃园的路上又偷跑去姻缘殿,一定让月老将渊微真君与妙园仙子的红线绑一起,月老不允,又大闹姻缘殿,天帝获悉后大怒,欲将他打入大牢,怎想的临到下旨之时,天后来了,天帝的旨意自然也就不了了之。

    ——《仙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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