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七年的时间, 在回忆里去雕刻一个人的模样, 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一个人的一生中,又能有多少个七年?
……
直到如今, 依然没有人知道,在七年前暑假的某个午后,轰焦冻为何会打破大楼的玻璃, 不要命地冲了出去——
如果不是因为他足够“幸运”, 在即将坠落时被刚好路过的山岭女侠救下, 那么这个世界上就不会再有轰焦冻这个人了。
没有人能看见她。
从医院醒来后,彼时还是个少年的他才意识到这一点:在那个午后,只有他能看见她。只有他看见日光下她的衣摆翻飞,长发飞舞, 只有他接到了那个电话,也只有他看见她脸上还带着笑容,毫不犹豫地向前踏空。
所以他们根本无法理解为何他会失控、会拒绝与人交流, 甚至在最严重的时候,患过失语症。
最初的两年里,轰焦冻几乎每夜都会做噩梦。梦里他拼尽全力打破了厚厚的玻璃去接近她,却无论如何也走不到够不着,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少女如断了羽翼的鸟自楼顶跌落, 然后消失在半空。
同所有其他人不一样的是, 自那一天起, 轰焦冻停止了对她的寻找。
“寻找”意味着还有希冀, 还有希望, 还有心底里最隐秘的一分愿想。
可是他亲眼看见她离开了,以如此决绝果断的方式。
从此跌入名为绝望的泥沼,他的人生在十五岁那年仿佛被一把看不见的刀劈出一条深深的裂痕,那裂痕如此深以至于在午夜梦回时就着月光看去,竟全是白骨森森的伤。
也许是身体在极端境况下启动了自我保护机制,后来他的梦魇状况稍有所缓解,于是他开始走路。
从宿舍楼到图书馆,从操场到校门,再到她短暂居住的那栋公寓……很长的时间里轰焦冻独自一人沿着这些道路沉默而认真地行走,他会仔细观察沿途的景色:天空之下的教学楼一角、操场上三三两两的学生、挺拔而迎风招展的树,以及砖石缝隙里顽强生长的野花……
她可曾也注意过这些细枝末节。
走在这些路上时,她又在想些什么呢?
她眼中的世界,与他眼中的世界,有多少不一样?
很长的时间里他一边走,一边想。
仿佛这样他就拥有了更多的她,仿佛这样她还在他身边,只要喊一声就会回过头来,露出清浅笑容。
有关不知枝夕的一切,对于轰焦冻而言,犹如某种戒断反应:每当他以为自己已经在慢慢放下时,它们便会如荒原上裹挟着飞沙走石的狂风一般重新扑来,零星几个字眼、便利店里的草莓牛奶、甚至是街角上偶尔瞥见的一抹咖色……
任何一种,都能让他再度坠入深渊。
第三年开始,他这一届的每一个英雄科学生都开始与英雄事务所的工作相接轨,大家待在学校的时间越来越少,似乎每个人都在努力推着挤着往前走,人们都渴望着变好变强,变成自己希望的模样。看着他们的模样,少年也开始不由得担心:
如果她哪天回来了,看到自己跌入尘埃的模样,会不会很失望呢?那个时候他想。
又开始焦虑起来:世界这么大,她会不会找不到自己?
凭借着自欺欺人的忧虑,轰焦冻开始振作——恢复速度之快令安德瓦都感到不可思议,虽然这位在关心儿子心理成长方面颇为失败的父亲自始至终都不知道,在之前那段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但总之,振作了,便是好事。
少年以惊人的速度开始成长、变强——他本就足够优秀,但那之后的成长却依然令身边人都为之侧目。
可是没有,没有任何人问过,让他如此拼命的动力,到底是什么。
如果有人这样问的话,那么他会看见面前这位内敛寡言又耀眼的少年——不,彼时应当是青年了,或者是少年与青年之间那微妙绝伦的分界点——说:
“如果我站得不够高,她哪天回来了找不到我的话,我会很难过的。”
后来的那两年里,一切似乎都在慢慢变好,那一届毕业生里同轰焦冻一样出类拔萃的还有几人,他们都在各自的路上走得越来越远,身上吸引的关注越来越多,渐渐地,成为了众人眼中代表“新生代”的首要力量。
轰焦冻依然会时不时地做梦,却不再是噩梦了。梦里有穿越了亿万光年抵达他身边的满天星光,他伸出手去,就有星星落下来,亮闪闪的,然后变成她的模样。
那些时候少女着一身柔软纱裙,裙摆轻轻扬,她捉住他的指尖,唇边勾起一抹狡黠的笑,道:
“我回来了哦。”
醒来时,他的枕巾总是潮湿。
下一个转变,出现在第六年。
那个时候,他已经二十一岁,刚刚过完人生中的第三个“七年”。
他的身边开始有各色各样的姑娘出现,或温婉端庄,或灵动飞扬,她们热爱生活,努力向前、向上,是所有人眼里的“好女孩”,会在周末时化着漂亮的妆穿着精致的衣衫在街头笑闹,也能在每一个寻常的日子里将生活的一切打点得细致妥帖,她们知分寸、懂进退,她们在各自的领域闪闪发光。
她们都喜欢他。
在拒绝了第三个女孩的交往请求后,轰焦冻重新翻出了高中时代用的那个旧手机——自那天后,他便不再用的那部手机。他该谢天谢地,这么漫长的岁月过去,它的零件还未有太大损坏。
然后他点开了那只存了一张图片的相册。
那个时候是傍晚,昏黄幽暗的光线从一侧的窗玻璃打进来,能隐约照清空气中的细小尘埃,他的手指颤抖,呼吸也急促——有多久了呢?从什么时候起,他就再也没见过她的模样呢?
青年本以为自己会对照片中的人感到陌生——要知道,在那么长的时间里去刻意遗忘一个人,再度忆起时,总是会感觉微妙的。
可是没有。
他看着照片上因惊讶而微微睁大眼睛的少女,只觉眼眶发热发烫,他定定地注视着她的面容,一动不动,生怕下一刻便会有某种咸涩灼人的液体自眼眶滑落。
轰焦冻一点也不感到陌生。
他看着这张照片,他们唯一的一章合照——那甚至不能被称为“照片”——他一点也不感到陌生。
原来有种感情,早已融进血液、刻入骨髓,伴随着每一次呼吸与心跳。
他将那张照片传到了现在的手机里,再度设置成了桌面。再后来,每当有女孩借机与他拉近距离时,轰便会有意无意地,让她看到自己的手机。
“是高中时认识的。”
“我们没有在一起。”
“她去了很远的地方,我在等她回来。”
“……因为我很喜欢她。”
因为他在等她回来。
可是……她还会不会回来呢。
“今天的这个女孩,笑起来的样子真和你有些像,我差一点点就忍不住,要答应了。”
“……骗你的,她们都不是你,我不会答应的。”
“可是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轰看着手机上的那张照片,眼底泛出淡淡笑意。
……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像过去无数次一样,制止了街头一名罪犯,救下了那个惊慌失措的小孩。
那个时候,小女孩一手抓着沾了灰的兔偶娃娃,一手拉住他,像模像样地在他耳边小声说:
“……她刚刚也和阳菜说,不要害怕哦。”
用六年的时间一层层粉饰出的高墙顷刻间被打成粉碎,太阳发热发红,夜幕星河低垂,有人伸出双翻云覆雨手,把大把光阴席卷而去,岁月洪荒里打开一看——
一切都只是须臾。
六年时间如过眼云烟匆匆而去,他再度跌回了曾经的梦魇,眼前的场景急速拉伸切换,他看见她站在体育祭的擂台上,错愕又气呼呼地道:
“焦冻,你居然对我下那么重的手?!”
音犹在耳。
那些关于成长的、舍弃的、自欺欺人的依旧忘不了的东西,如此新鲜光亮、熠熠生辉,是丝毫未被岁月侵蚀的模样。
那个时候,轰焦冻便明白,他自以为的“放下”,自以为的“坚强”,原来都只是假象。
多年前埋在心头最柔软一处的那根针,那穿过针线的一端,原来一直握在她手上。
只需只言片语,就能令他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
黑发的姑娘已经睡着了,棉被之下的身体微微蜷缩着,眉宇间凝起浅浅沟壑。
[爱丽丝],这是她的个性,他记得,能力是创造幻境。
眼前的这一切,是否只是一个幻境呢?他轻轻执起她落在被褥之外的手,不敢多用一分力气,像是生怕会把什么给打碎一般,然后,拢进棉被之中。
有那么多时刻,他都想给自己创造一个幻境,一个有她的幻境。
现在……
[只是现在,我不打算从这个幻境中挣脱出来。]
轰焦冻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床上的人,像是要把她刻进自己的眼睛里。淡漠而疏远的眼神被点燃,光和热刺破心脏和他蒙尘的灵魂,他听见自己的心跳,咚咚如擂鼓,撞击着胸腔。
第一年他死了。
第二年,还未活过来。
第三年成为行尸走肉,直到第四、第五年。
第六年时,新芽探枝、星星在梢头轻轻晃,有人把它偷走了,藏在海底,他伸出手怎么也够不到。
第七年,大火刚刚熄灭,雷雨即将降临,烈日倏而消逝……他终于等到了梦里那点星光。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