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争夺利爪01

小说:哥谭市长 作者:宇宙的尘埃
    哥谭的机场里,一个穿着黑色长袍的身影穿梭在人群中,却没有什么人觉得不对劲。那个身影穿梭着来到了站台,屏幕上的每一个地点他都知道是什么,却又不是很明白到底要在哪儿。

    他的目的地是阿格斯俱乐部,然而……并不知道阿格斯俱乐部在哪儿。

    罗伯特·布莱尼,来自英国伦敦。已经从霍格沃兹毕业有十多年了,并且是在哈利·波特和伏地魔的战争之后,得到了布莱克家族产业的人。毕竟布莱克家已经没有什么其他人可以领取这个产业了,只能从远房亲戚中找。纳西莎也因为成为马尔福的妻子而被取消了继承权。

    自从他开始接手布莱克家之后,他就十分痴迷于布莱克家的家族史。每一代的布莱克家都有那么一两个叛出家门的纯血败类,而每一个的经历,都充满了令人向往的探险。罗伯特知道自己不能算是布莱克家的人,事实上对纯血和非纯血也没什么特别的反感,可他迷恋黑魔法。

    每一个魔咒,都承载着千百年的历史,而这种历史,令人着迷。

    在他开始追溯布莱克家自创的魔咒时,他发现了一个有趣的显现,阴尸的诞生,跟布莱克家有不可密分的关系。根据记载,布莱克家在大约几百年前,有一次对起死回生的深入研究,发现尸体事实上是可以重新站起来的,只不过他们一直无法攻克如何让死去的人,重新拥有他们生前的记忆。

    当然了,每一个被“复活”的尸体,他们本身的身体记忆还是有的,比如如果这个人死前是巫师,他在成为阴尸以后就会不由自主地挥动手臂。大部分被恢复的尸体都会记住死的煎熬,所以如果生前意志不够坚定的人,他们也就只能成为活死人。布莱克的祖先还发现,如果生前是刽子手,或者是将军,那么成为阴尸以后,他们比起其他人要冷静许多,而且能够对某些简单的指令做出反应。这个指令必须是他们生前比较熟悉的,否则也是不行的。

    这明显成为了另外一个种类的魔法,而不能够被称之为起死回生了,何况布莱克家当时的家主认为这个魔咒的研究方向太过火,便禁止了继续研究,并且将已经产生的阴尸藏到一个山洞里,以防阴尸袭击其他人。

    可是……那一代的布莱克家人,偏偏有一个人对此十分痴迷,在被禁止以后,他就离家出走。去的地方,几乎没有人知道。

    罗伯特从只言片语中发现,这个布莱克来到了一个新的大陆:美洲。

    不过线索就断在了美洲,毕竟美洲是个非常大的地方,他也只能猜测那个布莱克去的是北美,而不是南美,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别的线索了。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罗伯特正在对线索发愁的时候,巫师界的一个“通告”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来自美国哥谭的信息,许多巫师们都觉得并不靠谱,因为通告中是在寻找一个知道如何控制“僵尸”的巫师。巫师们大多数都不知道什么是“僵尸”,就算是阴尸,也没人知道到底该怎样控制。

    可罗伯特知道!

    至少他知道这一切的源头,而且也对研究这个非常感兴趣。

    他回复了这个信息的来源,知道了对方的总部是在阿格斯俱乐部之后,就急冲冲地订了个来到哥谭的机票。他倒是也想直接“移形换影”,可是移形换影需要的魔力太多,他生怕自己用完了之后还要等几天才能开始做研究,所以就忍着不适,坐了麻瓜的飞机。

    果然,飞机上难受极了,不过一旦他想到了辉煌的未来,他就觉得还能忍。

    但是……他来到了哥谭以后才发现,自己好像并不知道阿格斯俱乐部在哪儿。而偷偷来到美国已经是违规了,如果被美国魔法界发现的话,他肯定会被遣送回英国的,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他不能用魔法,而且最好也不要用魔杖。

    他身上这袍子自带的魔咒倒是没问题,毕竟美国的魔法界也不会管人穿衣服。

    “不好意思,请问阿格斯俱乐部该怎么走?”罗伯特最终还是不知道怎么办,问了问来往的行人。

    可惜行人并不是很配合,上下扫了一眼罗伯特转身就走,也不给罗伯特回答。

    罗伯特莫名其妙,不懂为什么这个地方的人这么不友好,毕竟他在英国还没有过这种经历。哦,好吧,最近的英国还是挺不太平的,所以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增加了不少。不过再怎么样,问个路应该没有问题吧?谁知道美国佬这么不配合!

    在人群中搜索了好久,他终于发现了一个独身的姑娘,想着少女们通常会更乐意帮忙一些,他决定跟这个少女聊聊,看能不能问到路。

    “女士,不好意思,女士,阿格斯……”罗伯特的话都还没说完,就被喷了一脸奇怪的混合物,让他的眼睛疼得要死不说,还总在打喷嚏。然后感觉到自己肚子又挨了一拳以后,罗伯特蜷缩在地上,努力地平复着愤怒。心中不断地想着,如果自己出手的话,就会被美国魔法界带走,这样来了也是白来。

    过了好半天罗伯特才终于恢复了一些,勉强地看到了一个喝水的地方,冲过去用水清洗了一下眼睛:“艹!这什么鬼地方?!”

    咒骂着,罗伯特终于明白了,在哥谭还是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说话比较好……谁都不知道对方会做出什么来。

    有些迷茫地在哥谭的站台上游荡,罗伯特不知道自己到底还能不能找到阿格斯俱乐部,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开始继续布莱克家的研究,更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回到英国,摸了摸他随身带着的几张美国货币。他这才意识到,自己一个人兴冲冲跑到另外一个国家来,究竟是怎样一个大错……他什么都没准备好!

    深吸一口气,罗伯特在他即将绝望的时候,发现了路人手里拿着的一张地图。

    他这才反应过来,对啊……地图……在巫师界的时候,他直接用魔咒定位就好了,还没用过地图,来到一个陌生的无法用魔法的地方时才明白魔法的便利。

    在人用看神经病的表情下,罗伯特用一百美金买下了一张地图,上面的标注还算清晰。他终于能够找到阿格斯俱乐部了!

    然后他发现……

    他该怎么过去来着?!

    不能用移形换影,坐车的话不知道坐那一辆,打的士的话也不知道在哪儿打。

    抿了抿唇,罗伯特越发觉得自己出来这一趟是个彻头彻尾的错误。

    他转悠了一会儿,走遍了机场,终于发现了的士的指标。他是不是该庆幸自己还懂如何读英文?不过他不会说自己是在走了第三圈以后才想起来应该看路标的。

    在的士上的路程也十分不顺利……

    虽然罗伯特从来没有来过哥谭,甚至从来没有来过美国,可是……这个高速他明明已经来过一次了啊?!这个的士司机是什么意思?!拉着他兜风吗?!

    被气疯了的罗伯特终于忍不住了,他抽出了自己的魔杖,对着的士司机用了夺魂咒,不过夺魂咒还没有施完,的士就翻车了……他已经忘记自己还在高速之中,司机的任何举动都会造成翻车的可怕后果。好在罗伯特又用了一个漂浮咒,终于稳定了车身。

    夺魂咒让司机在最快的速度来到了阿格斯俱乐部面前,而出乎罗伯特意料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哥谭似乎没有美国魔法界的什么人,距离他用出两个魔咒已经过去一刻钟了,还是没有人来逮捕他……

    罗伯特也不想在有利于他的地方多想,自站到了阿格斯俱乐部前以后,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冠,敲开了阿格斯俱乐部的门。

    “我是来见萨曼莎·凡娜维尔的。”罗伯特的声音带着命令式,阴沉沉的感觉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哥谭本身的天气。他冷冷的语气也没有让给他开门的人退却,反而是以同样冷然的语气回答:“先生,请跟我来,凡娜维尔女士还在忙。”

    跟着那个人来到了一个包间,他终于有喘口气的欲望。总算是到了,美国哥谭真是个……一言难尽的地方……

    大约过了三十分钟,一个金发蓝眸的美女走了进来,她展开的笑容显得十分真诚:“先生,您来的可真早。我还以为要等你几天呢!”

    罗伯特终于可以保持他巫师的做派了,沙哑的声音制造出高人一等的态度:“嗯。阴尸在哪里?”

    萨曼莎顿了顿,明白了罗伯特口中的“阴尸”估计就是“利爪”了。她也没有多话,将罗伯特带着来到了电梯口,一路上萨曼莎都在制造话题,罗伯特则是“嗯嗯啊啊”地回答,没有露出更多的信息。直到罗伯特看到了那壮观的尸体保存方式,这才终于流露出了些许惊讶的情绪。

    这里面有一个穿着奇怪服装的人,他遵循着萨曼莎的吩咐,打开了其中一个保温仓,露出了里面的尸体。

    果然是阴尸!

    罗伯特几乎迫不及待地冲过去,一点点开始用魔力检查这个保存完好的阴尸。它被血脉中的魔法控制了,而且这个魔咒的控制的确跟布莱克家的记载非常相似,却又有所不同。而且似乎是借助了魔法阵的帮助?

    “带我去他们的诞生地。”一旦进入了研究状态,罗伯特的态度就又有所不同了。研究狂人的感觉让萨曼莎越发满意,她微笑着回应:“当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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