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热夏季还未完全走过, 又迎来了开学季。
Y省实验中学,高一新生们还顶着毒辣的烈日军训, 却见操场旁的柏油路上掠过一道与他们这些汗流浃背、被晒得龇牙咧嘴的完全不同的风景线。
那人穿着一件简单白色短袖衬衫,黑色短发, 奶白奶白的肌肤, 还有一双如同小鹿般澄澈的漂亮眼睛, 他同样站在烈日下, 却给人截然不同的清爽。
仿佛他们晒的根本不是同一个太阳!
他像是有些好奇, 驻足停留, 看着那一片操场上傻兮兮摆着军姿或踢着正步的学生们。
——在所有人都在做军姿、踢正步的时候,没什么人会有自己此刻很傻逼的感受, 但被那男生一看, 不管男的女的, 都觉得自己现在的模样蠢爆了!
不一会儿,“卧槽”声此起彼伏,严肃的教官接二连三地黑着脸训斥这群小崽子。
罪魁祸首吃着走在他前面的大人从手提小冰箱里拿出来的冰淇淋,仍然一脸好奇地盯着一半对他目露凶光,一半对他眼神痴迷的同学们看。
“宝宝, 热不热, 要不打伞吧?”女人说着, 还想从她的万能包里拿出新装备, 却被萧笙拒绝了。
萧笙的目光从那群新生上微微移开, 目测了一下到行政楼的距离, 摇了摇头, 诚实道:“我不热,只是有点口渴而已。”
女人听着就又要拿水,萧笙又补充道:“吃这个可以了。很甜,我很喜欢。”
女人松了口气,回头对上校长复杂的目光,歉意地笑了笑。
校长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最后又放弃了,只道:“跟我来吧,马上就到了。”
冰淇淋是小布丁,不大,几口就可以吃完,萧笙吃完后,将垃圾扔进花坛附近的垃圾桶里,又想起了什么,朝操场上的一片被晒得又黑又红的新生们挥了挥手,嘴唇动了动,说:“再见。”
他的日记本上写的有,妈妈说,跟人说“你好”和“再见”是基本礼貌。
“!!!”操场上的新生们一阵抽气声,接着又是一连的“卧槽”和“啊啊啊啊”,教官都管不过来了,索性给了他们五分钟休息时间,原地解散了。
“尼玛!这小子谁啊!他刚是在挑衅对吧?”
“他怎么现在才来学校?军训都开始三天了,他是高一的吗?”
“啊啊啊!!这么会拉仇恨值,又长得这么漂亮,我受不了了!”
“无语,一看就是妈宝男,这么大一人了,连冰淇淋包装袋都要他妈剥,简直了!”
……
萧笙和他妈妈一起坐在校长办公室,很安静,眼睛也不会到处乱瞟,他的坐姿也非常标准,是老师们最喜欢的那一种。
“萧同学这个情况有点特殊。”校长说着,习惯性地撸了一把自己的秃头。
女人点头,侧头看着萧笙,又是心疼又是不舍又是确定道:“笙笙这个病可能不会好了,我们做父母的,不能陪他一辈子,他总要学着在这个社会上适应生存。他智商很高,这点相信您也知道,生活方面问题不大。”
“是的,”这也是校长答应萧笙来他们学校的原因,“全球X奖的获得者。他能来我们学校,我们也感到很荣幸。只是,需要和其他同学们提前说明萧同学的情况么?”
女人沉吟片刻后,道:“要的。以后总会有人知道他的弱点,与其藏着掖着,不如拿出来,自己一点点克服。”
校长和蔼地笑了笑,说道:“您是位好母亲。”说罢看了眼乖巧的萧笙。
萧笙眨了眨眼睛,对他说了句谢谢。
萧笙是个天才,他在学术领域里有不可限量的未来,尽管如今只有十七岁,其实他拿过的全国、全球性奖项已经比许多老教授都多得多了。
他现在哪需要去学校念书,去学校明明该是讲课的那个。
但物极必反,萧笙和不少的天才一样,有病。别的天才,有脸盲症或者是生活不能自理,他是失忆症。
除了学习方面的记忆外,其他的通通会忘得一干二净,发病时间纯粹随机,可能一天,可能三天,也可能是一周一个月。
失忆后,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名字。
后来大了些,萧笙自己给自己想了办法,他有一个随身携带的日记本,前面几页记着亲友的名字、联系方式,并贴着他们照片,以及例如家住何处之类的,后面都是他的日记了,大多是印象深刻的人或事,有个特别的点是,他会给被记录在这小本本上的人打好感度。
比如:
[新邻居搬来了,他们家也有个小孩,叫晏九河。妈妈看他的眼神好奇怪,我看不懂。可能是妈妈不太喜欢他吧,那我也不要喜欢他了。]
晏九河:好感度-5
[今天遇到了一个叫晏九河的男生,他喊我老婆。他是在笑话我长得像女孩子吗?他可真没礼貌,我爸爸才叫妈妈老婆。]
晏九河:好感度-10
[晏九河?前面也有他,我又忘了。他今天又叫我宝贝儿,还当着别人的面,他可真讨厌!]
晏九河:好感度-15
[这个人真是太可恶了!他今天……我肯定是被他打到了内脏,心跳很不正常!我得让爸爸给我检查一下。]
晏九河:好感度-40
[今天没有看见晏九河,开心。]
晏九河:好感度-2
诸如此类。
水铃兰和校长敲定了萧笙在学校的相关事宜后,便为萧笙办理了入学手续,事实上,萧笙之前根本没在学校里读过书,都是她和萧凌请的家教老师,或者是萧笙自学的。
说起来,水铃兰和萧凌是被晏九河和萧笙意外找到的。
在那场大战后,因之前那修真界穿来的老爷子有预言,除了书以外,也有给她留下一保命灵器,在最后千钧一发时,她用了,于是她与丈夫免于一死。
可灵器并不是神器,他们两能活下来已是不易,不可能还能救下其他人,且也只能使用一次,所以,他们回不去了。
他们到的是旧地球,是华夏古国,还不是科技发达的时间,是特别古的,连电都没有的时代。
可苦了他们两口子星际人民了,因最后爆炸,他们的光脑毁了,上面的万能翻译处理器自然也就没了,开始好长一段时间,夫妻俩只能装一对哑巴夫妻。
就在两人在这华夏待了千年之久后,偶然一天,萧笙和晏九河来到了这个世界。
萧笙和晏九河在星际待久了,就开始觉得有点无聊了。二叔和舅舅的女儿都生二胎了,奥维也早就成了名声大噪的星际首厨,就连一直拖拖沓沓别扭了好长一段时间才肯和他们家小凤凰好的金莱都给了他们生了两个大孙子。
幸福美满阖家团圆什么的,萧笙是没多大体会的,他只听着一个个叫他爷爷的崽子,觉得自己好老!!!
不行,他还想浪,他还要浪,他不要每天待在团子里给他们数鸭子玩!
于是,告别了一大家子人后,萧笙和晏九河去浪迹宇宙了。
没想到,这一去果然是对的,这不就遇见了爹妈?
虽然是萧笙的爸妈,他们确实在这不能相见的许多年里爱着彼此,但孩子大了,完全没享受到养崽乐趣的水铃兰就很遗憾。
萧笙得知后,便直接和晏九河改变了一下降落方式,入凡尘。这和破碎虚空又稍微有点不同,哪里不同,就像身穿和魂穿吧,只是这种魂穿就不带什么毁天灭地的能力了,除非自己下来的时候提前给自己安排好金手指。
还有记忆,萧笙想着,如果是让他爸妈好好享受到养崽的乐趣,那他肯定还是像个普通小孩一样长大,封了记忆的好。
晏九河表示没问题,就算老婆失忆,他也有信心让老婆再爱上他。
然而,事实就很打脸了。
晏九河想着媳妇儿小本本上他那早就跌破-100,从小到大就快累积到-999的好感度,难受。
好在丈母娘还算良心,把萧笙转进他正在读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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