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第三十七章(两章合一补更2.24)

    叶舒华对叶队长和王翠芬的计划显然一无所知,她甚至连队里过不久就要分猪肉的好事都不知道, 因为王翠芬经过了这次捞鱼事件, 俨然有了丰富的经验,严防死守、绝不给叶小妹一丁点往宋清徽跟前凑的借口!

    但这一次, 王翠芬实在高估了叶舒华。

    清理完鱼塘,叶舒华再没借口往外面跑,又开始了关在家里、被全天候盯着练习缝补技能的苦逼日子。

    关键是刚开始, 还有需要做新衣服的叶大嫂叶二嫂陪着, 叶舒华勉强能找到一些安慰,而现在大嫂和二嫂的衣服都做好了, 她离课程结束竟然还遥遥无期,这让本来就不喜欢针线、也觉得这玩意儿很没必要的叶舒华雪上加霜, 更加的心塞了。

    叶舒华越心塞, 就越不想干活,每天消极怠工, 宛如一个被生活压迫的小可怜,于是叶大哥和叶二哥就发现他们家小妹又不开心了。

    说起来, 叶国华兄弟俩从来不是细心体贴的人设, 打个比方, 如果是他们的媳妇心情不好,别说只过两天,就是再过二十天, 这对兄弟俩都未必能发现, 轮到叶舒华就这么敏锐细心, 主要是因为叶舒华的性和叶大嫂她们完全不同。

    别看林红梅和宋秀秀这对妯娌,一个泼辣厉害,一个温婉和气,看起来差距很大的样子,其实她们才是同一类人。

    相似的生活环境和经历让她们塑造了相同的三观,所以看似性不同的两个人,遇到事情的反应却高度一致。比如原本互相有些摩擦的她们,在发现婆婆外偏心小姑子那一刻,不约而同、默契十足的联手一致对外起来;也比如她们在日复一日的劳作和清贫日子中,时常以喋喋不休的抱怨甚至是搞事来发泄生活的不如意。

    其实联手挤兑小姑子也好,时常抱怨生活的不如意也好,都不算很大的缺点,不单单是林红梅和宋秀秀这么干,她们的长辈、几乎身边所有的人,都是同样的做法,所以她们才会有样学样、无师自通。

    只是在这样的“大环境”,却让叶舒华显得更加与众不同。

    同样过着清贫日子,同样对现实有诸多的不满意,叶舒华却不喜欢像祥林嫂一样每天抱怨八百遍,她所谓的抱怨都是有目的有计划的。

    于是刚穿来的时候,发现这儿连饭都吃不饱,叶舒华就迅速从生无可恋的悲观中走出来,策划了一系列借病博可怜的行动,很快取得王翠芬同志的深切同情,成功让自己吃上了饱饭。

    哪怕叶舒华之后被队长父亲赶出家门,她娘都还惦记着她“长身体食量变大”的事,给她分配的粮食比过去增加了一成不说,私底下还老想着给她开小灶打牙祭,足以证明叶舒华装可怜装得有多成功。

    遗憾的是她娘的“权限”极其有限,他们家真正掌权的是话不多的队长父亲——有过被一言不合赶出家门的体验,叶舒华对于队长父亲的权威已经深信不疑,在收到她娘的暗示后,也顾不上难过,收拾心情开始讨好队长父亲。

    原先的叶小妹跟队长父亲不太熟悉,父女俩甚至可以说是“同住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没有感情基础,叶舒华骗他不再像骗王翠芬同志时那样轻松了,在发现队长父亲的“弱点”从而投其所好之前,叶舒华其实很费了一些心思,拿出她作为“小甜甜”的看家本领,队长父亲每天收工回家,她就像只雀跃的花蝴蝶,挂着外灿烂的笑容迎上去,帮他端茶递水、殷勤备至,务必让队长父亲感受到她发自内心的敬爱。

    事实证明,叶队长还是很迟这一套的,在叶舒华还没有投其所好之前,他就已经对王翠芬给她私下加餐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了,当然叶舒华对此一无所知,整个叶家也只有王翠芬,最早发现叶队长每天被乖巧可爱的闺女孝顺的那份得意,而他们的叶队长还因为“偶像包袱”不想承认自己是如此的肤浅,继续在孩子面前端着刚正不阿的严肃脸。直到“发现小妹写字好,认识到她也是个好孩子”,叶队长才终于破功,满腔父爱像是有了正当理由一样,这时才表露出来。

    王翠芬私下指点小闺女的时候,其实也没想到效果竟会如此之好,毕竟小妹跟她爹做了十几年的父女,如果那么容易处得好,父女俩早就亲亲热热了。

    而她之所以会这么建议,只是想着两个媳妇都在打着让小妹惹恼她爹、好早点把她嫁出去的如意算盘,那她为啥不能让小妹去讨好她爹?亲父女总没有隔夜仇,小妹就算不能把她爹哄得服服帖帖,至少也该让她爹知道她乖巧听话,外人想挑拨离间就没那么容易了。

    不过在看到是如何讨好她爹后,王翠芬便对孩子他爹的反应一点也不奇怪了。人都喜欢好看的东西,连她看着队里那些干净又精神大姑娘小伙子,都觉得心情外不错呢,他们家小妹长得这么漂亮,又总是眉眼弯弯,笑容能甜到人心里去,每天收工回家,光是看到这张笑脸,感觉一天的辛苦疲惫都消失了,长年累月下去,谁还舍得对她硬起心肠来?

    果不其然,叶舒华不但“攻略”了队长父亲,顺便还收获了两枚妹控。

    因为叶大哥和叶二哥能者多劳,拿十工分总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队员们都收工回家了,他们还经常被叶队长叫去干别的活,父子三人基本上一起出门干活,一起收工回家,于是叶舒华热情接送(只是接送到院子门口)队长父亲的时候,干脆连叶大哥和叶二哥也一起照顾到了。

    两个傻哥哥可没有叶队长这份定力,没几天下来就彻底“拜倒”在小妹甜蜜蜜的笑容之下了,而且还习惯了小妹的“日常接送”,收工回家没看到媳妇他们都未必会惊讶,要是没看到亲爱的小妹一脸欢快的迎上来,那是绝对要问母亲/媳妇他们小妹哪去了的。

    叶舒华装出来的乖巧可爱,大概在“攻略成功”后就消失不见了,不过傻白甜是天生的,哪怕她已经成了队长父亲跟前最贴心的小棉袄,也没收起她那让直男无法抵挡的甜美笑容,甚至这个时候的笑容越来越真心实意了,生活虽然很苦逼,但是她凭自己的本事成功让自己吃上了饱饭,偶尔还有加餐,从宋大哥那里骗来了零食,将来还有数之不尽的肉罐头等着她。

    ——用一个词语来总结,她这是未来可期啊!叶舒华还有什么理由不微笑?

    叶舒华每天洋溢着真心实意的笑容,大半年下来,叶大哥和叶二哥也习惯了她的笑容,哪天要是没看到小妹那标志性的喜庆劲儿,他们甚至比当事人还要更难受。

    清理鱼塘前,叶舒华的小脸就垮过一次,无精打采的样子,看得两个傻哥哥可紧张了,为了帮小妹找回笑容,兄弟俩开动脑筋,终于找到了“放水抓鱼”这项令人兴奋的活动,小妹听了果然很期待,清鱼塘那天还喜气洋洋的跟他们去看热闹了。

    小妹开心了,叶大哥和叶二哥也放心了,然而好景不长,这没几天,小妹又开始恹恹,“感同身受”的哥俩又一次开动脑筋,顶着各自媳妇凶狠的眼神、努力卖弄着,“小妹,你喜欢吃娘腌的腊肉吗?”

    叶舒华生无可恋地戳着手里的烂布头,听到叶大哥的问题,终于光明正大把针线放下了,抬头却依然是有气无力的声音:“我都没吃过娘腌的腊肉,哪知道喜不喜欢啊。”

    一句话引起了两对夫妻的侧目,林红梅和宋秀秀看着说谎不打草稿的小姑子,同时皱起了眉,暗想家里的好东西一大半都进了这丫头的肚子里,也好意思腆着脸说没吃过腊肉,不知道是不是在指责她们当嫂子的虐待她。

    叶大哥和叶二哥的反应却截然不同,兄弟俩闻言放声大笑,他们已经很习惯小妹的专属幽默了,好哥哥当然要努力配合,笑完之后,叶二哥才好心的科普道:“这不年底了吗,娘又要腌腊肉了,说不定还会灌腊肠,你到时候可别错过,记得多吃点,免得年一过完你又觉得自己没吃过肉了。”

    叶舒华不是开不起玩笑的人,更没那个一句话琢磨出好几层意思的脑容量,叶二哥最后那句话在她看来连讽刺都算不上,更像是善意的调侃吧,所以叶大哥他们因为那句调侃笑得前俯后仰,叶二嫂还抓住机会附和要她“过年涨涨记性,别吃过就忘”云云,叶舒华都当耳旁风了,她比较关注的还是叶二哥说腌腊肉的事。

    虽然她比起腊肉更喜欢新鲜的肉,但是聊胜于无,这年头谁会嫌肉多呢?叶舒华下意识咽了咽口水,小时候听奶奶说过以前的人穷,过年才有肉吃,现在开始腌制腊肉,过年确实差不多可以吃了。

    但是她在这方面没什么经验,还担心叶二哥故意哄她,到头来白欢喜一场,只好努力让自己淡定一点,“拉倒吧,家里连肉都没有,娘能拿什么来做腊肉?”

    “谁说没肉?”说话的是叶大哥,“队里过几天就杀年猪,咱们家能分好几十斤呢!”

    “真的吗?”他们说得有鼻子有眼,叶舒华这才信了,激动到直接从凳子上跳起来,三两步来到叶大哥跟前,眨着大眼睛求证着。

    不甘心被大哥抢走风头的叶二哥也凑过来,拍着胸脯保证道:“当然了,杀猪的那天我跟大哥也要去帮忙的呢。”

    许是看兄妹几个旁若无人的相亲相爱太糟心,去年这个时候就嫁进门了的叶大嫂忍不住冷笑道:“小妹这话好奇怪,队里每年都这个时候杀年猪,分了猪肉家家户户都开始腌腊肉,怎么小妹连这都忘了吗?”

    叶大嫂倒不觉得叶舒华是忘了,而是认定小姑子故意摆出一副啥都不懂的样子,好让她男人和小叔子天天把她当小孩哄呢,而这两个傻大个还真吃这一套,“鉴婊达人”叶大嫂就看不下去了。

    可惜叶大嫂的话除了得到妯娌的无限认同外,兄妹三人理都没理她,叶舒华正在跃跃欲试的看着叶二哥问:“二哥也会杀猪吗!”

    这要是上辈子,叶舒华还能应景的喊出那句“兔兔那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的名言,但是代入一下她好奇去猪圈里看过的那些又脏又臭的肥猪,实在说不出“怎么可以杀猪猪”了。

    恰好相反,叶舒华还很期待那么一头大肥猪杀完他们家能够分多少,要是能弄个大猪蹄子回来弄烤猪蹄吃就更棒了,叶舒华想到这里忍不住又开始吸口水。

    叶大哥和叶二哥终于看到小妹那熟悉的放光的眼神,内心也是充满了成就感,一点都不亚于活干得好被队里人交口称赞的时候呢。

    不过内心豪气云干归豪气云干,兄弟俩也没有在小妹熠熠发光的眼神中迷失自我,还是很实事求是的回道:“伍叔和他几个儿子杀猪,我们只是去帮忙抓猪的,五婶猪喂得好,每头都有两百来斤,没人帮忙可抓不住它们。”

    他们哥就相当于队里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里搬,所以兄弟俩都记十工分,队里上下都服气,谁也没觉得叶队长以权谋私。

    叶舒华不在意这些细节,她听得眼睛都直了,“每头猪都有两百多斤吗?那咱们能分多少斤?”

    哥俩凭着往年的经验回答道:“少说也有二三十斤吧,足够吃到正月了。”

    听到“正月”两个字,叶舒华又有点受打击了,“肉也是要留着过年吃的吗?”

    前几天分到的鱼,由于她没及时请宋大哥来家里吃饭,她娘便毫不留情的全腌起来留着过年了。虽然清鱼塘当天,叶舒华吃到了意料之外的香酥排骨,可是过后每天看到她娘晒宝贝的把鱼端出来晒,她就很难过,到嘴边的鱼都能溜走,她觉得自己太丢穿越者的脸了= =

    现在听到哥哥们的话,叶舒华就很担心自己又要白期待了。

    傻哥哥在傻妹妹面前,智商余额还是比较富裕的,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心思,叶二哥很靠谱的安抚道:“好点的猪肉是要留着过年,但是有猪油啊,熬剩下的油渣又香又脆,放盐撒白糖,或者用菜梗炒,你想怎么吃都成。”

    叶大哥用力点着头,着重回忆了一下油渣的美味,才帮腔道:“除了油渣,还有猪下水,这些东西娘不会留太久,赶在年前都会做了吃。”

    叶舒华不是很理解猪下水是什么,但她知道油渣啊,按照大哥和二哥的说法,“好点的肉”应该就是可以腌制保存的那种,那些都是她娘的宝贝,她就不强求了,转而期待的问:“那猪蹄也不用留着过年对吗?”

    “猪蹄?”叶二哥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有些奇怪的说,“你说猪脚啊,什么时候喜欢吃这个了?”

    叶大哥也连忙劝道:“猪脚又大又没什么肉,不划算,还不如要大肠呢,娘做炒肥肠特别对味,咱们全家都爱吃的啊!”

    叶舒华一听肥肠就是一阵恶寒,更加强烈抗议了,“我今年想换个口味,就想吃猪脚,烤得金黄焦脆撒上辣椒和盐,听说特别特别好吃!”

    “烤猪脚?”叶大嫂皱眉,帮着想吃肥肠的丈夫质疑起来,“我们都没听说过的玩意儿,小妹这是从哪里知道的?”

    林红梅本以为自家男人会顺着她的话,让小姑子打消这不切实际的念头,没想到他竟然还帮着叶小妹找理由,“是不是听知青说的?”

    “有可能。”叶二哥也道,“听说咱们大队的知青好像都是大城市来的,他们知道的新鲜玩意儿多。”

    或许哥俩只是单纯的认为林红梅在发出疑问,所以他们把自己的猜测说出来合情合理,但是在林红梅看来,她就是好心被当成驴肝肺的典型,气得她再也不想见到这对是非不分的兄弟了,干脆抱起大宝回屋。

    大宝正躺在摇篮里咿咿呀呀地努力吸引小姑姑的注意,冷不丁见亲妈要把自己抱走,手舞足蹈的抗议起来。

    林红梅这下更觉得人人都在跟自己做对了,加快脚步回房间,“砰”的一声,大力把房门关上。

    可惜她的愤怒依然没有引起叶家三傻的关注,毕竟隔三差五都要来这一出,在叶舒华他们看来已经跟喝水吃饭一样常见了,再没兴趣对此发表任何意见,只有叶大哥回头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摇头嘟囔:“又开始了。”

    剩下两兄妹都没作声,不过叶二哥还是不着痕迹看了看另一边安静旁听的媳妇,并送上了赞赏的眼神,他觉得自己等了秀儿大半年、差点为此耽误最佳说亲年龄,其实是再英明不过的决定,因为如果不娶秀儿,可能就要说个像大嫂一样的泼妇,那他就要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了。

    当然叶二哥的担心纯属多余,王翠芬当年中意宋秀秀、同意他们俩相亲,就是因为她跟林红梅完全相反的性子。王翠芬认为长媳要泼辣能干、撑得起一大家子,老二媳妇和老三媳妇则需性情温和,她们能对自己的男人好就成,用不着太能干,太能干了她还担心家里每天妯娌大战。

    所以就算叶二哥和宋秀秀没成,王翠芬也会给他挑个跟宋秀秀差不多的媳妇。

    叶二哥不知道,此刻看着媳妇的眼神就无比庆幸了。

    宋秀秀没有儿子抱,正在百无聊赖的纳鞋底,看到丈夫的注视,差点没把针扎进自己指尖,心想她要是能像大嫂那样一举得男,那她也犯不着坐在这里看他们兄妹三个相亲相爱。

    想到这里,宋秀秀不由摸了摸肚子,脸上有几分愁容,自从肚子大起来后,队里的老人就说看她肚皮圆润,多半要生女儿。其实这套说法,宋秀秀在娘家的时候就听过了,当年她大嫂怀孕,大家都说肚子圆生闺女,后来,大嫂果然给她生了个大侄女。

    这还不要紧,宋秀秀出嫁前一个月,大嫂又怀上了,等她怀上不久,家里送来消息,她大嫂又给了她生了个小侄女。因为这个,宋秀秀在婆家远不如林红梅那般有底气。

    她知道大伯娘家和她婆婆有福气,也都是先生儿子才生女儿的,嫁出去的大姑子也生了儿子,紧接着妯娌又一举得男,统统都是好消息,队里都在说老叶家子孙缘好、不缺儿子,她就怕自己这胎不是带把的,会被编排说是她从老宋家带过来的闺女命,万一她像娘家嫂子一样连生两个丫头,那更是坐实了他们老宋家没有福气的说法。

    因为这段心事,宋秀秀刚怀孕的时候有多高兴,肚子大了以后就有多忐忑了,可她还不敢告诉丈夫,因为她怕丈夫本来没想到是她不够有福气那方面去,反而被她提醒得想起来了。

    理所当然也不能告诉婆婆妯娌她们了

    憋屈的宋秀秀只能每天摸着肚子祈祷,希望是他们看错了,她怀的其实也是个小子。

    宋秀秀的担忧当然也没人察觉,叶舒华还在对着好奇的叶大哥和二哥眨眼睛,一本正经的瞎说:“我没看到他们的脸,就是听他们在说烤猪脚而已,听着有点耳熟,但是想不起是哪几个人。”

    叶大哥和叶二哥当下表示,“那肯定是知青了,你又不怎么出门,当然听不出他们的声音。”

    “嗯嗯,那就是这样吧。”叶舒华也很敷衍的点点头,继续问,“那咱们家今年可以要猪脚了吗?”

    看在小妹闪着星星眼、一脸期待的份上,好哥哥们表示他们没问题了,并且还答应帮她去说服王翠芬。

    人逢喜事精神爽,临近过年不只是小孩子翘首以盼,就连大人也是同样期待,这个时候,兄妹三人都请求今年的猪下水换成猪脚,王翠芬稍微诧异了下,也就点头了,“你们不后悔就成,反正猪脚也好,猪下水也好,都是你们几个吃的。不过我可把话丑话放在前面了,我没学过炖猪脚,不好吃可别怨我。”

    兄妹三人对视了一眼,仿佛拥有了小秘密一样,心照不宣的表示:“猪脚拿回来我们自己烧,不用娘受累。”

    王翠芬闻言更加意外了,目光从兄妹三个身上依次打量过,最后定在叶小妹身上,老大和老二听话老实得很,从来不提这种稀奇古怪的要求,这次一定是被小妹撺掇的!

    不过转念一想,王翠芬又觉得这样也不错,以这丫头的性子,现在肯定满脑子都是猪脚了,哪还有心思想到分了肉,又可以请小宋来家里吃饭呢——虽然无论如何都是要请小宋来吃饭,但王翠芬也不允许他们家小妹屁颠屁颠跑过去,因为实在预料不到她又会借着这个机会,从小宋那里骗走什么好东西。

    有时候,王翠芬不但愁自家姑娘,也很是替小宋发愁,多聪明会来事的一个小伙子,出身又好,长得也俊俏,怎么就不知道擦亮眼睛、分辨哪些人是用心险恶?

    闹得现在她还要担心,小妹哪天骗了小宋太多贵重东西,他们家都还不清,到时候该怎么办。卖女儿吗?

    小宋嫌不嫌弃乡下丫头是一回事,就算他不介意娶农村媳妇,看他们家小妹这好吃劲,小宋也一准儿不同意。

    可怜天下父母心,王翠芬想得比任何人都要长远。

    不过她有一点没看错自家傻丫头,自从知道要杀年猪以后,叶舒华确实一门心思期待着她的烤猪蹄,心无旁骛到吃着香甜可口的奶糖都没把亲爱的宋大哥给想起来。

    叶舒华也可能想起过宋清徽,只是想到吃烤猪蹄的大好日子,实在不该多个外人跟她抢吃的,于是又无情无义的把宋清徽扔角落里了。

    但是知青点的宋清徽,这几天却不得安宁。

    打着手电筒送叶小妹的那天晚上,他回去就做了个噩梦,梦里叶小妹笑魇如花的冲他笑,一遍一遍说着“宋大哥我喜欢你”,声音又娇又甜,大有他不同意她就表白到天荒地老的架势。

    他本来不想理会,却在她一遍又一遍的痴缠下软了心肠,不受控制的回了三个字“我也是”。

    没想到前一秒还甜美动人的小姑娘,下一秒却翻脸无情的说:“你真傻,我才不喜欢傻子呢,嘻嘻嘻——”

    恶作剧成功的叶小妹兴奋的跑回家了,宋清徽却生生被吓醒了,摸了摸后背,竟然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后半夜里辗转反侧。

    许是噩梦太可怕,宋清徽这些天耳朵里仿佛还回荡着叶小妹的那句话,不等他升起一丝男人该有的自得,梦里叶小妹变脸的样子又浮现眼前,宋清徽瞬间清醒,并且伴随着一阵后怕,也许这个梦就是警示,幸好他那天没被鬼迷心窍,否则恐怕就像是在梦里一样,被叶小妹当成大傻子。

    要是真被傻丫头当成了大傻子,那真是一世英名全被毁了。宋清徽这般安慰自己,但内心深处,却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偏偏这个时候,他竟然听到女知青自以为隐蔽的讨论声——

    “叶小妹自从上次来请宋知青吃饭,好像就再没来个知青点了?”

    “不是说她在家做家务带孩子?可能走不开吧。”

    “农忙的时候,叶小妹确实需要在家做事,可现在都不用下地了,叶婶和两个儿媳妇都在家,用得着叶小妹做事吗?”

    “对啊,上次清鱼塘,叶小妹可是从早上待到晚上,一点都不像要洗衣做饭的人,我看她闲得很”

    “那叶小妹在家这么闲,怎么也不来找宋清徽?”

    “感觉我们是真误会了,叶小妹在家受宠得很,一看就知道心无城府、不知掩饰,她要是真瞧中了宋清徽,还不得找各种借口赖在咱们这不走?”

    “说的也是,叶小妹可不是沉得住气的人,她肯定不喜欢宋清徽。”

    不小心听到这段对话的宋清徽只觉得膝盖一痛。虽然在知青同伴们面前澄清他跟叶小妹的关系,是他一直想要的,可现在真的如愿以偿,他却有种说不出来的心塞——明明他坐拥叶小妹垂涎不已的肉罐头和糖,竟然都不能让她动一丝芳心,难道他就这么毫无吸引力吗?

    宋清徽都快被叶小妹打击得自我怀疑起来了。

    吃完饭,同志们又聊起叶小妹最关心的活动,“明天早上杀年猪,你们谁想去帮忙吗?”

    男同志都跃跃欲试,每年都要杀年猪,但他们依然对这项活动乐此不彼,几个活跃分子表完态,习惯性的问宋清徽:“你去吗?去的话明天叫我们起床呗。”

    比起叶家这种小生产队的“大户人家”,宋清徽家称得上真正的富有,宋清徽有手表,还有闹钟,不过下乡以来,睡的都是大通铺,闹钟不太用得到,只有在这种天不亮就要起床的时候,大家才迫切需要他的闹钟,因为知青还是不像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听着鸡鸣就知道几点钟。

    听到男生的话,宋清徽还没来得及作声,已经有人说道:“宋哥肯定不去,还用问吗?他最爱干净,杀猪这种事从来不凑热闹……”

    话还没说完,宋清徽不知为何想起一张兴致勃勃的小脸,竟然鬼使神差的点头:“好。”

    “什么?”包括正在滔滔不绝的那位,所有男同志们都是一副惊掉下巴的样子回头,仿佛眼前的宋清徽不是他们认识的宋清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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