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叶小妹当然不会想,也不可能去想, 情敌第一次在她面前感到“自惭形秽”, 竟然不是被她的美貌和魅力打动,而是因为她脑子有坑这种可笑的理由。

    无知使人迷之自信, 也让叶舒华能够继续保持她的乐观和快乐。

    当队伍末尾的宋清徽也完成了签字画押流程,标志着叶舒华的工作圆满完成。早已归心似箭的叶舒华恨不得一蹦三尺高来表达她的兴奋。

    拿起大队会计专用的记账小本本,叶舒华便头也不抬的赶客了, “这里没事了, 宋大哥早点回去休息吧。”

    她也好跟志根叔交了差,早点回家吃饭。

    听出她语气中的迫不及待, 宋清徽忍不住抽了下嘴角,虽然他的本意也是在知青同伴面前跟叶小妹撇清关系, 眼见为实, 解释再多都不如让他们亲眼看到。

    但是叶小妹翻脸无情的速度,依然让他大开眼界。宋清徽心情复杂, 一时竟愣在那里。

    叶舒华顿了顿,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 抬头伸手道:“对了宋大哥, 笔都没还我呢。”

    宋清徽:……

    果断把手里的笔递过去, 滴水不漏的客气道:“有劳了。”

    还是这么的彬彬有礼,叶小妹也就完全没在意宋清徽那几秒的走神了,没心没肺的挥手道:“不客气啦, 明天见。”

    明天能不能见是一回事, 这句话至少表达了她依依不舍的情绪——叶舒华是这么想的, 可惜宋清徽并不这么理解,他只觉得叶小妹说得这么好听,也掩盖不了她迫不及待希望他早点走的事实。

    有需要的时候就宋大哥,不需要了就明天见,叶小妹何止是没心没肺,分明是利用完就扔。

    作为被利用完还被扔的那一方,宋清徽当然高兴不起来,在叶小妹的连番催促下,只得满心憋屈的走了。

    然而叶小妹迫不及待赶走了宋清徽,却依然没有如她所愿的立刻飞奔回家。

    几乎是宋清徽一行人刚走,村口传来一阵拖拉机“突突突”的声音,志根叔便对正跟他申请回家的叶舒华笑道:“应该是你爹回来了,要不等一下你爹?”

    叶队长今天虽然没收在队里指导工作,但也挺忙了,热情周到的把吃饱喝足的干部请到队里后,他也没歇着,干部进行检收工作的时候他便全程陪在左右。

    等干部们核对完重量、把东西拉走时,叶队长也让负责开拖拉机的司机,开车带他“千里送别领导”。

    当然队长父亲的辛苦,并不能给叶舒华带来多少安慰,毕竟她还没忘记自己今天会被壮丁,都是因为队长父亲的锅,害她饿了一晚上肚子,这个仇不能不记。

    所以志根叔的建议,就让她有点为难了,毕竟付出了辛劳和汗水在义务劳动,没有任何报酬已经很可怜了 ,至少趁队长父亲回来,她现场刷个好感度,说不定还能捞点好处弥补一下损失?

    正在犹豫间,拖拉机越来越近了,听声音就是冲着他们这儿来的,叶舒华当机立断的点头:“好吧,那就等我爹一起回去!”

    由于叶舒华表态表得很及时,前后不超过一分钟,拖拉机已经停在跟前了,叶队长从车上跳下来,志根叔便上前一步打趣道:“传生哥,还是你有福气,小妹在这帮我忙了一晚上,都要等你一块回家,闺女就是比小子更贴心。”

    叶舒华慢了一步,就听到志根叔主动帮她刷起好感度,当然很惊喜了,笑盈盈的凑上去:“爹,你可回来了,我们回家吧?”

    叶队长并没有回答,对她点了下头,便跟会计客套起来了,“小妹什么都不懂,没给你们添乱吧?”

    “怎么会是添乱?”志根叔笑着把记账本递给叶队长看,一边赞不绝口,“小妹记得可工整了,以后要写字的活儿,我觉得都可以交给她了。”

    虽然叶队长也觉得自家孩子教育的不错,不过谦虚低调是他的做人准则,还没细看账本,先摇头笑道,“她还是个孩子呢,这么重要的事可不能指望她。”

    听到这里,叶舒华才决定原谅他刚才不了解情况就说她添乱的过分之举了。队长父亲还是有点用处哒。

    叶队长谦虚完,才认真检查了自家闺女的劳动成果,大概是真的很满意,看完,一贯严肃的脸上也难免带出了几分笑意,并看了叶舒华一眼:“不错。”

    叶舒华趁机催促道:“那我们现在回家?”

    “不急。”叶队长终于表态了,“我跟你志根叔说点事。”

    说完,叶队长便转头跟会计说起了正事。

    叶舒华在一旁傻眼,队长父亲不急着回家,不能傻站在这里干等啊。

    没事果然不要轻易尝试贴心的小棉袄人设!叶舒华再一次悔不当初,无聊的等了几分钟,刚好队长父亲和志根说到一半沉默下来,她连忙插话道:“爹,你跟志根叔慢慢聊,我先回去了?”

    叶队长和会计聊正事的时候,不是没注意到旁边坐立不安的小妹,只是他没在意罢了,听到她的话,才有点好笑的转头问:“这么急着回去?”

    叶舒华捧着肚子连连点头,“我都快饿得眼冒金星了……”

    志根叔一听很是理解:“怪我,拉着小妹在这做登记,忙了一晚上,能不又累又饿吗?”

    他这么说,叶队长倒也不好多言,只是不放心的问:“你可没有电筒,一个人敢回去?”

    叶舒华看了看不远处一望无际的黑夜,还真有点踌躇。

    在这个年代,路灯那么先进的东西还是别做梦了,但是更可怕的是家家户户都看不到一点光亮;白天是个阴天,导致这会儿月亮也没出来,所以一眼望去,前方简直是教科书式的伸手不见五指。

    叶舒华不怕黑更不怕鬼,就怕一不留神摔个狗啃泥,那就太有损她的女神形象了。不过想到香甜软嫩的煮红薯,她又生出无限勇气,顽强点头:“我可以!”

    就在自己队里,万一出事只要嚎一嗓子,半个大队都会出来帮忙,叶队长也就不担心治安问题,挥了挥手:“那那就先回去吧。”

    叶舒华就兴高采烈的道别,然后踏上漫漫回家路了。

    队长父亲和志根叔在谈正事,所以矿灯也还亮着,间接为叶舒华照亮了一小段回家路。

    剩下的一大段路本该摸黑走完,但是叶舒华运气一向不错,现在也一样,哼着歌摸黑走了几步,就发现前面有人拿着电筒也在走夜路。

    运气太好了,叶舒华连人都不知道是谁,就扯开嗓子喊了,“前面的朋友麻烦等一下,我想借个光!”

    这位不知名的好人还真停下来了,并且抬了抬手让电筒尽量照得远一点。

    有光就方便多了,叶舒华放心的朝着那人小跑起来,走近了才发现对方原来不是路人,而是她心心念念的宋知青,那就是喜上加喜了。

    叶舒华一脸笑容的打招呼:“宋大哥,这么巧啊。”

    手电筒照亮叶舒华脚下的路,宋清徽本人反而隐在黑暗中,要不是他仪态气质确实突出,加上叶舒华对他的观察也比对别人更加仔细,也不能一眼就认出来。

    现在认出来了,但还是看不清他的脸,更不知道他此刻是什么表情,只能从那声淡淡的“嗯”中推测,宋大哥这会儿有点冷淡。

    叶舒华的脚步不由一顿。不是她一改傻白甜作风、突然变得敏锐起来,而是宋清徽表现得太明显了,温柔可亲秒变高岭之花,有点智商的人都知道不对劲。

    不过叶舒华不是敏感性,哪怕知道宋清徽今天有点反常,也不会上赶着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她歪着脑袋想了想,突然闻到一阵鱼腥味,这才恍然大悟——肯定是因为她在做登记的时候染了一身鱼腥味,宋大哥不想离她太近才这么冷淡的!

    这个理由叶舒华还挺能理解的,毕竟在她眼里,宋大哥就是个精致的居居男孩,哪怕繁忙的抢收季都能把自己打理得干净整齐,说不定私底下还会有点小洁癖,那自然无法忍受她身上的异味了。

    别说宋清徽嫌弃,就是叶舒华自己闻了闻都嫌恶心,所以她很识趣的站在两步之外,继续跟宋大哥寒暄:“应该到九点多了吧,宋大哥这么晚出来串门?”

    叶舒华一贯不擅长掩饰,宋清徽自然把她的小动作都尽收眼底,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很没道理,叶小妹没心没肺,跟她较劲,最终是跟自己过不去。

    理智回笼的宋清徽如梦初醒,深深看了叶小妹一眼,这才露出了一贯的笑容,和颜悦色的回道:“我出来的时候刚过了九点。”

    叶舒华也跟着露出大大的笑容,宋清徽的“回心转意”,在她看来刚好验证了她的猜测,叶舒华倍受鼓舞般的继续保持距离,并追问道:“那你这么晚出来找谁玩?”

    “没有,我找东西。”

    “找到了吗?”

    宋清徽不动声色:“找到了。”

    “那就好。”叶舒华问都没问宋清徽要找什么,便作松了口气状,顺势拜托道:“宋大哥现在没事了,刚好麻烦你送我一趟?要不然天这么黑,我还真有点怕找不到家门。”

    宋清徽很爽快的点头:“走吧。”

    其实叶小妹不拜托,他也有同样的打算,只不过多走一段路,这点风度他还是有的。

    叶舒华借着宋大哥的光,兴高采烈往家的方向走,快到家门口时,才猛然想起自己差点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遂停下脚步。

    宋清徽也跟着停下脚步。

    “宋大哥……”叶舒华转头看他,正在组织语言准备发出邀请,就看到对方不声不响掏出一个铁盒子递过来。

    叶舒华愣神,宋清徽便耐心解释道:“答应要给你奶糖,我怕过两天又忘了,出来找东西的时候,就顺便一起带了出来,找完东西正好去你家一趟。”

    宋清徽的解释很是苍白无力,因为没有人会这么上赶着当散财童子的。连他都知道自己鬼迷心窍,但还是大大方方的把东西送出来了。

    因为他很清楚,叶小妹只要有糖吃就好了,根本不会在意他的解释合理与否。

    听完他的话,叶舒华果然喜出望外,没想到宋大哥配合到这种程度,还没发出邀请他就主动把糖送上来了,大方得她都有点不好意思再来骗吃骗喝了——当然叶小妹的反省只是暂时的。

    叶舒华笑得见牙不见眼,接过铁盒客气道:“我以为宋大哥是开玩笑呢,无缘无故吃你这么多糖,怎么好意思……”

    宋清徽没作声,淡淡的看着叶小妹嘴上说着不好意思,身体却很诚实的迅速打开了罐子,无意识的勾起了唇:“你喜欢就好。”

    叶舒华打开才发现里面竟然有满满一盒子的奶糖,少说也有半斤了,穷苦老百姓顿时留下了感动的泪水:“好喜欢呜呜呜……”

    这么多糖,不用省着吃也能扛到过年了。叶舒华仰起脸看向宋大哥,姿势熟练的发了张好人卡:“宋大哥你太好了!”

    宋清徽谦虚的笑了笑,抬头看向前方的农家小院,温声道:“时间不早了,早点回去休息吧。”

    这一罐糖,俨然让宋清徽在叶舒华心里的形象拔高了一个度。

    对叶舒华来说,宋大哥现在已经是男神一般的人物了,男神的话怎么能不听呢?所以她大脑都没思考,便乖乖点头:“好。”

    宋清徽轻笑:“去吧。”

    他没有动,只是抬了抬手电筒,照亮了叶家门前的路。

    叶舒华听着男神的话,脸上挂着梦幻的笑容,乖乖朝着灯照亮的路往前走。

    走到一半理智回笼,再次想起那件很重要的事,叶舒华猛然转身,毫无预兆的折回去,“宋大哥!”

    宋清徽不由瞪大了眼睛,下意识把手电筒对准她。

    漆黑的夜晚,一束光,美丽的少女像蝴蝶一般向自己飞奔而来,如小说一般唯美的画面,彻底击中了宋清徽这个半文艺青年,心脏不受控制的跳动着,眼神莫名有些灼热,只是语气还在努力克制着:“怎么了?”

    可惜他的伪装并没有用,眼睛才是心灵的窗口,叶舒华一抬头,对上深夜里那双比星星还要璀璨的眸子,脑子一热,话到嘴边变成了表白:“我喜欢糖,也喜欢宋大哥!”

    宋清徽仿佛听到“砰”的一声,从脸到脖子都染上了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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