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叶舒华上辈子做很多事都是三分钟热度,现在对错怪了宋知青的后悔, 也就维持三分钟, 不能再多了。

    毕竟她刚吃肉有点吃撑了。

    前面介绍过,叶舒华上辈子是有钱任性的富二代, 真爱是各种贵死人不偿命的海鲜大餐,名贵牛排、烤全羊当然也可以,猪肉在叶大小姐的菜单里就有点凑数了, 也不能说不喜欢, 不过隔个十天半个月不吃猪肉她是一点都不会怀念的。

    奈何穿越毁一生,变成七十年代的叶小妹, 海鲜牛排和羊肉大餐是不可能了,如果不能穿回去, 运气好她可能再“奋斗”个一二十年, 能过上随意吃海鲜大餐的幸福生活吧。

    而现在没有大餐怎么办?猪肉也可以叭——叶舒华甚至连她娘养的鸡都不敢肖想,听说鸡是属于大队的财物。

    她可识时务了!

    为此努力奋斗了几个月, 今天才如愿以偿吃上肉,还是入口即化、鲜香满口的红烧肉, 叶舒华毫无悬念的大开吃戒了。

    吃饱喝足后抱着肚子回味, 才渐渐觉得这顿肉吃得有点油腻, 可能不太好消化?

    大开吃戒的时候是真满足,吃完也是真的有点腻,借着这股腻味劲, 叶舒华掰着手指算了算, 至少七八/九十天以内, 她都不会再想吃肉了叭。

    吃一顿肉管十天半个月,叶舒华都觉得自己简直是绝世小仙女,绿色环保可持续的那种╮(╯3╰)╭

    话又说回来,叶小妹暂时都不想吃肉了,对在她眼里就是个人形肉罐头的宋知青还能剩几分真心?

    基本上一觉睡醒,她那一点点愧疚和后悔就像清晨的露珠,太阳升起便消失不见,清理得比式化还要彻底。

    第二天起来,叶三哥没有下地了,他在家已经住了两个晚上,今天吃完早饭据说就要上路,啊呸,是出发回厂里。

    叶舒华就有点好奇,“不是说这次要多一天假吗,怎么一大早就得回去?”

    叶军华端着碗笑道:“虽然是晚上的班,不过现在出发,还可以回食堂吃午饭,就不用吃家里的了。”

    林红梅正背着他们给叶大宝喂奶,等这小胖子吃饱喝足,她就要上工了。听到小叔子的话,林红梅转头赞同的看了叶军华一眼,接着又瞪了叶舒华一眼,她想不通,都是亲兄妹,怎么思想觉悟能差那么多?

    叶小妹别说给他们省口粮了,她恨不得把家里所有好吃的统统装进她的肚子里!

    叶舒华没注意叶大嫂隐晦的目光,不过她也在为叶三哥的“思想觉悟”而感叹。

    之前在食堂帮工,叶舒华听了个八卦,据说隔壁大队某某家连生七朵金花,后来终于得了根独苗苗,全家都宝贝得不得了,那七朵金花每次回娘家探亲,都自觉的带上口粮,绝不给宝贝弟弟任何一点负担。

    民以食为天,叶三哥的做法好像还挺符合时代特色的。

    叶舒华肃然起敬,接着又依依不舍的表示:“那三哥下个月早点回来,别又拖到月底了。”

    虽然相处的时间不多,叶舒华的不舍却是真心实意,叶三哥模样清俊帅气,说话幽默,还会让着她,是个很不错的玩伴,更关键的是他会跟她说很多城里的八卦。

    在叶舒华看来,她势必要嫁进城里过好日子的,现在多了解点城里的情况对她只有好处没坏处,而且他们全家也就叶三哥算半个城里人,她以后要找城里的老公,多半还得靠叶三哥牵线。

    于是这个人帅话不多的三哥在叶舒华眼里,浑身上下都是优点,太惹人喜欢了!

    叶军华听到她的话,却摇头笑了笑,“下个月可能不回了,都快过年了,厂里很多事。”

    “过年?”叶舒华十分意外,“不是还有两个月吗?”

    “两个月还不快吗?”叶军华失笑。

    其实年底事情是多,但还没有多到不让他们休息的地步。叶军华只是觉得自己身份有点敏感,有必要多为厂里服务。

    新中国的工人之所以被称为铁饭碗,不只是因为工人兄弟待遇好,这份工作还可以一代一代传下去,相当于旧社会说的“世袭”了,一个人当工人,子孙后代都有铁饭碗了,这才是最值钱的。

    叶军华虽然是高中毕业的“高材生”,能够进县纺织厂这样的大单位当实习工依然三生有幸了,他自己都心满意足别无所求了。

    至于想不想更进一步,那也不是他说了算的,还要看厂里有没有老同志的退休,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有人退休才有人转正,多的是几十个实习工抢一个转正名额的情况,关系背景或资历能力至少要有一个,这样才抢得过别人。

    叶军华很清楚三两年内他是不可能转正的,目前要做的就是踏实工作,正式工不用担心什么,但像他这种背景不够硬、又不是厂子弟的实习工,再不好好做人,倒是随时有可能被顶替掉。

    所以年底这两个月,他就不准备休假了,反正他没媳妇孩子要照看,家里一切都好,没有后顾之忧,就很愿意跟那些有需要的老同志换换班了,多做好事,给自己攒名声。顺便这两个月的假,也可以攒在年后一起休息,一举多得。

    叶军华的打算已经跟叶队长夫妻说了,他们也都支持,现在就没必要跟小妹再解释了,他说得再多,这傻丫头都未必能听懂。

    其实叶舒华挺懂得,工作忙没办法嘛,这话她从小听到大。叶三哥的对话也让她瞬间想起了小时候。

    大概小学一年级,那时候叶舒华的父母已经离婚两三年了,但她没这个概念,因为从有记忆起,她就是跟爷爷奶奶生活的,父母那个时候事业刚起步,三五个月也未必能回去看她一次,所以父母在一起或者分开,对她来说都没区别。

    叶舒华只知道同学们周末都会跟爸爸妈妈去游乐场动物园,就她没跟爸爸妈妈逛过动物园,穿再漂亮的公主裙、背着让小朋友们都羡慕的进口书包,她依然感到不爽。

    那一年叶舒华生日,爸爸匆匆回来一趟,送了个从国外带的生日礼物就要走,妈妈更是人都还在香港没回来,打了个电话说回来给她补上生日礼物就完了,叶小公举累积的不满当场爆发,抱着叶爸爸的腿哭得天昏地暗,就是不让他出门。

    当然叶爸爸最后还是走了,因为他约了一个很重要的投资商。那一次生意谈得很成功,开着小公司的叶爸爸摇身一变成了大老板,没多久叶舒华也跟着爷爷奶奶从小公房搬进了大别墅,而那个生日也给了叶舒华深刻的印象,让她明白大人的工作是天崩地裂、海枯石烂也不能取消的。

    从那天起,年幼的叶舒华就算还没有磨灭对父母天然的亲近,但只要听到工作两个字,她立马变成听话不粘人的小乖乖。

    好习惯值得延续,现在听到叶三哥也说工作忙不能回来了,叶舒华很快点头不纠结,转而旁敲侧击的道:“那三哥过年回来的时候,不要再浪费钱买纸笔了呀。”

    叶军华虽然不至于像宋清徽一样把叶舒华看得透透的,但也听得出她这话的言外之意,故意回道:“好啊,小妹喜欢画画是不是,那我给你买点颜料?”

    叶舒华吓得把头摇成拨浪鼓了。

    快闭嘴吧您,刚买了一套文具就让她过上每天练字才有饭吃的悲惨日子,再买一堆颜料回来,她是不是每天练完字还得画两张才有饭吃?

    伙食没变好,日常任务却越来越难刷了,叶舒华还想跟他算账呢。

    当然只能在心里记一笔,在叶三哥面前,她还要保持乖巧甜美好妹妹的人设,叶舒华堆满笑容、善解人意的表示,“三哥真的不要浪费钱了啦,家里这些笔墨已经够我用了。”

    说来说去,还是没能吐出“把工资留着娶媳妇”标准答案,叶军华就知道她所谓的不要浪费钱,不过是希望让他买点有用的东西罢了,什么东西对小妹有用呢?

    叶军华突然福至心灵,笑道:“等过完年,你跟大宝也差不多该把两罐麦乳精吃完吧,我再买点回来?”

    叶舒华也眼睛一亮,一脸矜持的点了点头,如果叶三哥执意要买,她肯定会笑纳的啦。

    把她的表演尽收眼底的叶军华顿时哭笑不得,暗想为了攒钱给他们买麦乳精,他也要回单位努力加班了。

    叶三哥压力山大的踏上回城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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