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番外·后记

    黎锦中状元的事早在四月就传遍了整个宁兴府。

    二十三岁的状元!虽然不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 但这个年纪也足够小了。

    一时间,鸿雁村、宁兴书院这些黎锦常留住的地方拜谒人都变得很多。

    有人得知鸿雁村的族学是黎锦取得名题得字, 甚至想把孩子送来读书,也好沾沾状元郎的喜气。

    这都被村长婉拒了, “你们要带孩子来旁听几日可以,拜师在我这儿可使不得, 我自己水平有限, 也顾不过来这么多孩子。”

    虽然话是这么说, 但提出这些要求的人都喜滋滋地带孩子来旁听了几日。

    门口那块匾可是状元郎黎锦亲笔题的呢,这也算变相的与状元郎有所接触了。

    被周围村子、镇子上人造访的可不止鸿雁村,就连黎锦的启蒙老师宋秀才那里, 前来拜师的蒙童及其父母都踩破了三条门槛。

    当然, 他们留下的礼品当然远远超出门槛的价。

    宋秀才为人不算张扬, 再说, 他见过万云跟黎锦兄弟相称、谈笑风生的场景,早就知道黎锦非复吴下阿蒙,也从未想过打着黎锦启蒙老师的旗号做什么。

    之前黎锦乡试中解元, 已经有不少临镇的人想要把孩子送到他这里念书。

    宋秀才也是根据自己以前的情况,每年该教多少人就是多少人,学生多了他也管不过来。

    但这样就构成了本镇和临镇学生的竞争, 束脩礼也是一次复一次的增加。

    宋秀才也在镇子上借着陈西然的光购置了不少田产, 家里更加富裕。

    而早在黎锦高中解元的时候, 黄秀才就没了跟宋秀才竞争的念头。

    那可是举人中的第一名, 解元!

    黄秀才一辈子都没想过的事情, 被宋秀才的学生做到了,他心中除了震撼,再也升不起其他一点嫉妒的念头。

    差距太大,嫉妒不起来,甚至连羡慕都没有,只余震撼。

    当时,黎锦高中解元的喜报传回来,宋秀才的媳妇临睡前,假装无意的说:“这结亲……”

    宋秀才疑惑:“什么结亲?”

    “就、就是你之前提到过的,让大郎和黎锦家长哥儿……”

    她话还没说完,宋秀才已经闭上眼,均匀的呼吸声传来,一句话也不想说。

    宋秀才想,若是几年前他的态度坚决一点,没有被媳妇儿劝到,那一切会不会不一样。

    倘若,当时他们家真的跟黎锦家的小包子结亲,就算后日黎锦再怎么飞黄腾达,也断然不会毁了这桩婚约。

    他了解黎锦,重诺,同时也不轻易许诺。

    那么他们家也会凭着这桩婚约,地位飞升几个档次不止。

    过了许久,宋秀才的妻子以为他都睡了,吹灭旁边的油灯,给丈夫掖好背角,也准备休息。

    她听到宋秀才问:“你不是嫌小包子身份是哥儿吗?”

    他媳妇儿缓了缓,才想起来小包子是黎锦家孩子的小名。

    “哥儿的话,确实是个问题。不过有他爹状元的身份在,别人也断然不敢因此小瞧了咱家大郎。”

    宋秀才抿上嘴唇,不说话了。

    那天,他失眠了大半宿,想了很多东西,最庆幸的就是当时他提出要跟黎锦结亲的时候,被媳妇拦住了。

    ——他媳妇这样的想法,包子嫁进来绝对会受委屈。

    到时候黎锦当了官位高权重,他们两家搞不好得从亲家变成仇家。

    这个委屈倒不是说他们家真的会为难包子,每日必须让他晨昏定省前来请安,吃穿用度不能高于婆婆。

    只是他妻子态度上瞧不起哥儿,一次两次可能未曾察觉,一月两月、一年两年,日积月累下来,包子肯定过得不好。

    宋秀才睁眼等天亮,脑海中唯一的想法就是,也罢,这件事不用再提。

    真等到黎锦高中状元的喜报传回来,宋秀才看着妻子手中的汤勺直接落在碗里,汤汁溅在衣服上。

    “状元?”

    宋秀才也很震撼:“嗯。”

    “那他岂不是当官了?”

    “按照本朝律法,状元直接授予翰林院修撰,官职从六品。”

    “从六品是什么?官职有多大?”

    宋秀才回答:“官职从一往下排,一最高,咱们县的县太爷是正七品。”

    那意思黎锦现在可是比县太爷还大的官!

    要知道他们这还是一个镇子,县可比镇子大多了,也繁华多了。在老百姓眼里,县太爷就是顶顶大的官了。

    宋秀才的媳妇换了衣服出来,问的第一句话就是:“咱们现在,是不是没资跟黎、黎大人结亲了?”

    宋秀才沉默了一下,说:“既然你知道了,这样的话以后休要再提。”

    他的妻子到底是从村子里跟他一路走到现在的,年轻那会儿甚至整日整日的做针线卖钱供他考秀才,所以他对妻子向来很是尊重。

    纵然在结亲这件事上妻子总是想一出是一出,他也没说很严重的话。

    毕竟他的妻子能这么想,只是个人眼界问题,没有犯原则上错误,他也舍不得凶自家媳妇。

    =

    要说黎锦中状元后,还有哪些人能泰然处之的,只剩下陈西然和邹秀杰。

    陈西然不用说,他虽然志不在科举,但却一向对黎锦信心满满。

    最开始县试放榜,他明知自己不可能考第一,却依然从第一位找起。

    其实就是源自于信任黎锦。

    这要是真正算起来,那会儿他跟黎锦认识才短短几月而已。

    在陈西然看来,科举这条路最适合黎锦走,黎锦那强大的自制力和自控力,其他人拍马也追不上。

    邹秀杰家在县城,人还在府城的书院。他不像陈西然那样接手经营家里的商铺,而是继续准备乡试。

    今年是乙巳年,乡试每三年一次,只有在子、午、卯、酉年才能考,最近的一场考试在明年,所以他准备时间还挺多。

    五月多,陈西然去府城的时候见了次邹秀杰。

    两人把酒言欢的时候,谈到黎锦,都在为他高兴。

    邹秀杰说:“想想我之所以跟阿锦哥认识,还是因为我以为我是县试案首,结果案首却落在阿锦哥头上。”

    结果真正跟黎锦结识后,他就情不自禁的折服在黎锦的学识下。

    那会儿他年纪还小,虚岁才十六,黎锦比他大两岁,他就跟个孩子一样,跟在黎锦后面叫他‘阿锦哥’,这称呼到现在还没改过来。

    两人喝完酒,陈西然问:“陆长冬呢?”

    邹秀杰说:“他啊,据说喜欢上一户下堂(离婚)妻,打着游学的名义,沿途保护姑娘呢。”

    陈西然登时眼睛发亮:“多说说。”

    邹秀杰:“……”早知道不该开这个话题,好久跟陈西然没见,他都要忘记这人好这口了。

    原来那姑娘第一任丈夫是她门当户对的青梅竹马,婚后也郎情妾意了一段时间。

    但因为姑娘一直没有身孕,婆婆便作主给儿子抬了小妾,后来……姑娘就被冷落了。

    邹秀杰道:“说来也奇怪,两家门当户对,就算没孩子,也万万不能休妻。”这样两家不就亲家变仇人了么?

    陈西然:“所以?”

    “原来休妻是那位姑娘自己提出来的,她下堂后开了制香的店,咱们府城的香基本上都是她家店的。”

    陈西然眼睛更亮:“厉害啊。”

    邹秀杰道:“确实厉害,那姑娘我见过一次,别看她气质温婉,说话办事却比男人还要爽利。陆长冬要真能抱得美人归,也算便宜他了。”

    邹秀杰、陈西然能跟黎锦关系这么好,三观差距本来就不大。他们不像大多数男人那样,认为女人和哥儿就是他们的附属品。

    反而会从一个人的谈吐和能力来做客观的评价。

    关于那位制香的姑娘,就连邹秀杰也不知道,她是在看了《杂记》后,才萌生了不顾世人眼光下堂的想法。

    第三年,陆长冬与这位姑娘成亲。

    恰好那段时间工部造远航船的事情告一段落,黎锦也想趁这个时间回府城拜访庞老。

    他练字到了瓶颈期,需要老师在一旁提点解释。

    黎锦是回到宁兴府后,才知道陆长冬要成亲,那他自然要参加婚礼。

    通过这两年多的时间,陆长冬终于得到了姑娘的回应,同时,他也知道他喜欢的姑娘是被《杂记》感染到,才想做一点大胆的尝试。

    这位姑娘对他说过:“我初看杂记的时候,楔子上梦寐先生写了他闲在家无事做,夫君鼓励他发挥自己的长处,可以写点东西出来。我当时就想着,我如此被冷落下去,与其下半辈子常伴古佛青灯,还不如直接下堂,做点自己想做但没敢做的事情。”

    于是,陆长冬的婚礼上多了几位面孔,宁兴书肆的掌柜和几个伙计也都来了。

    《杂记》在府城的影响很广,起初只有喜欢买府城小报的姑娘看,后来渐渐流传开来,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人在看。

    要说宁兴书肆掌柜的出名,大概跟他出了《杂记》这本书也有点关系。

    酒席上,掌柜的喝高了,不小心说出:“梦寐啊,他也在咱们的酒席上啊。”

    梦寐?!

    那不是《杂记》的著者吗?

    陆长冬赶紧冲过去继续给他敬酒,想多问点东西出来,这也不怪他,梦寐是他心上人心心念念的著者,也算是他们家的恩人了。

    结果掌柜的却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陆长冬铩羽而归。

    当晚,陆长冬把这件事告诉妻子。

    他的妻子到底是个聪明人,稍微一想,就说:“我、我知道他是谁了!”

    陆长冬满脸的迷茫:“什么?”他媳妇儿可是拜堂后就在屋里等他,完全没出去啊!

    妻子看着他迷糊的模样,主动把被子盖在两人身上,笑道:“长冬,你跟他的夫君是好友,我何其有幸,与敬仰的人如此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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