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主儿哇!救…(二更)

小说:玄门少女是大佬 作者:凌城雪
    叶自清。

    这个名字是叶自清长大后改的。

    为孩子改这个名字的父母是希望他能与那近代的诗人朱自清一样, 在置身黑暗污浊的旧华夏中,心灵世界依旧是清澈澄明。

    叶自清的父母不要求孩子同朱自清那般昂奋向上, 有一颗赤子之心。他们只求他做到其十分之一。那样,便心满意足。

    叶自清是个天生的反社会型人。跟白宸曾遇到的秦敏一样。但两者不同的是——叶自清更具有危险性和攻击性。而唯一相同的就是——他们在心中的阴暗面爆发之前,都隐藏得很好, 几乎可以说得上是完美。

    除了父母, 谁都不知道叶自清干净秀气的表面下,是怎样黑暗疯狂的内心。

    人类所拥有的爱心,怜悯他一点也不具有。他把人类视为打发时间的玩具——包括亲生父母在内。

    在叶自清眼里, 只有两种“玩具”——有趣的、无聊的。

    刘乐乐就是叶自清眼里有趣的“玩具”。她柔弱、无害,却坚强、隐忍, 在受了长达一年的校园暴力下,她依旧心怀希望和憧憬。与叶自清, 是截然相反的类型。

    许是身处黑暗的人都喜欢盯上这种类型的“猎物”, 被其一身与自己完全不具有的气质所吸引。

    ——是什么时候盯上刘乐乐的呢?

    这点叶自清也不好说。

    或许,是刘乐乐在高二那年转来时,就盯上了。或许, 是刘乐乐期中考试低落一会儿又暗自打气时;又或许……是因为她在一次次变本加厉的欺‘凌下却没有自怜自哀、怨天怨地依旧心怀美好的憧憬逐渐加深了兴致。

    对于叶自清来说,刘乐乐是意外而来的、不可控的却令人惊喜的、目前为止最想得到的“玩具”。叶自清高二的时候朝刘乐乐“表白”了, 但后者却以“学习为主, 早恋不好”的(他自认为的)借口拒绝了他。

    那是叶自清从小到大第一次感受到实质般的愤怒,来得尤其真实, 尤其猛烈。在决定“表白”前, 他甚至想过, 在他觉得无聊之前,都不会把这个可爱的小东西随意“弄坏”。

    自己如此的一翻“好意”被这般廉价的借口拒绝,朱自清决定给刘乐乐一点颜色看看。

    两人所在的班级在年级、甚至是学校里的存在是特殊的。叶自清的家世很好,样貌生得上乘没有攻击性,所表现出的性子温和而不失自主性,在男女生中都很吃得开。在他的有意之下,紧紧半年多,整个班级就成了他这个班长的一言堂,无形地掌控了所有人,包括老师。毕竟,有时候,大人比孩子还要好“收买”得多。只需一个“钱”字就足够了。而他,刚好具有很多。

    高二下半学期,在叶自清有意的主导下,全班开始了对刘乐乐施加长达半个学期的冷暴力。他在刘乐乐面前没少充当安慰的角色。但他低估了刘乐乐的韧劲儿。刘乐乐就像是朵百折不挠的太阳花,哪怕风雨再摧残,只要根还在,依旧向阳而生。所以他便暗示班里的同学变本加厉。

    可是。人心是不可控的。

    在塑造三观至关重要的青少年时期,心性不定的少年们的内心被黑暗所侵蚀。他们满心戾气无处发泄,越积越多,终于在高考前夕彻底爆发。

    再后来……他的“玩具”还没到手就被弄脏、弄坏了。

    叶自清满心杀意和怒火,却无法宣泄。最后只好一通儿撒在了刘乐乐身上。

    但也因为这个,让叶自清心里留下了一份抹不去的遗憾。

    上大学后,他也没有停过寻找有趣的“玩具”。一个月之前,他碰见了一个让他略微能提起兴趣的、稍稍能弥补遗憾的、与刘乐乐有那么几分相似之处的“玩具”。

    ——只是……

    叶自清心里叹气。

    ——她不是刘乐乐。虽然比她乖巧,却不够“有趣”。

    但聊胜于无,叶自清还是来到了金店挑选饰品,像是一个精心设置诱饵的“猎人”,等着“猎物”上钩。

    ——就当……打发一下无聊的时间了。

    叶自清抱着这个想法来到金店,而让他惊喜的是——他遇见了他遗憾已久的“玩具”。

    是的,惊喜。

    “乐乐?”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大男孩儿对手中昂贵的钻石饰品和身边的女生弃如敝履,全然无视了刘乐乐几乎快要化为刀剑的杀意。

    面对于失而复得的“玩具”,干净秀气的大男孩儿笑容纯真得像个无害的孩子。

    然而,只有刘乐乐知晓,在那无害温柔的假面下,所跳动的是怎样黑暗阴邪的内心。

    “ 叶自清,我要你死!!!”刘乐乐被叶自清面上显而易见的惊喜刺激到了,脑袋里紧绷的弦“铮!”地一声断掉。她此时什么想法也没有,只想杀了眼前的人!

    刘乐乐肩膀上的黑猫站起,幽绿的猫眼中亮起诡异的绿光。仿佛鬼故事里乱葬岗坟前燃烧的鬼火。让人心里两股战战。

    “ 刘乐乐!”小白叫出刘乐乐的全名,厉声喝住她。

    与此同时。刘乐乐眉心间刻印进灵魂深处的墨色“宸”字浮现而出。

    “宸”字仿佛有所感应一般,被刘乐乐身上浓郁的怨气刺激得黑芒大盛。转眼间纯粹黑色的覆盖了黑灰色,完全压制住了那几乎快要飞天而上的怨气。刘乐乐的甚至也得以恢复一丝清明。

    “ 刘乐乐!”小白肃声道,“ 你脑袋上还顶着吾主亲自盖章儿的‘宸王印’!天道昭昭、众目睽睽之下你这般怨气冲天,恨不得杀人的样子是要干什么?”

    刘乐乐哪里是恨不得杀人?

    她的恨意早已入骨,刻进灵魂。她都想生啖其肉,再把叶自清的魂魄一片一片地撕碎,以平息心中的怨恨。

    直面刘乐乐的滔天恨意,叶自清根本是不在怕的。或者说,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怕。

    叶自清无视了刘乐乐布满杀气和仇恨的血红双眼,像是好久未见的老朋友一般叙旧道:“我以为你真如我母亲所说被那个姓刘的人打得魂飞魄散了,没想到你还能以这样的存在出现。我很意外,但同样很高兴。”

    “……”

    “ 你怎么不说话?”叶自清皱眉,看上去有些疑惑。“ 是还在生我的气吗?”

    “ 没事了,曾经弄坏你的那五个人早就进了监狱。”

    ——他竟然在出言安抚?

    这人怕不是有病吧!

    小白翻了个白眼。

    但叶自清说的确实是事实,那五个对刘乐乐施加凌’辱,不听话的少年,已经为自己的愚蠢所付出了代价。

    刘乐乐的死因是窒息而死而不是失血过多。脖子上那血肉模糊的致命伤可以证明。而唯一的作案工具也因为叶自清“疏忽大意”,遗忘在角落里。

    上面那染血的指纹肉眼可见,那天晚上在废弃厕所伤害刘乐乐的人一个也没跑掉。当然,除了叶自清自己。

    作为班长,他要给同学“善后”。但作为“主人”,他也要惩罚违背主人的“玩具”。

    可以说,那五个少年进监狱是叶自清一手促成的。毕竟,那五人家里都有多少点儿关系,只靠刘乐乐那对(叶自清认为)无能的老师爸妈,是做不成此事的。控告打官司,打了将近一年,也没出什么结果,还是叶自清没什么耐心了,从中推了一手,才把他们的罪名落实。

    并且,就在半个月前的除夕夜,那几个人在监狱中已经相继以凄惨的死状死亡。

    这点倒不是叶自清做的,他还没有那么大能耐。在那几人死时,他还想过,是刘乐乐做的。这样,就代表她没有死在那个姓刘的男人手里,而是还活着。

    今天,刘乐乐的出现让叶自清认定了当时的猜测,欣喜不已。开心得仿佛是找回丢失糖果的孩子。

    这是叶自清如此实质且第一次体会到了喜悦之情。

    他所感受的情绪,除了枯燥无聊外,都是刘乐乐带给他的。再次见到刘乐乐,他怎能不惊喜?

    “啊!!!”

    刘乐乐凄声尖叫,再次被叶自清刺激得失去理智。

    “啪!”

    小白一尾巴抽在刘乐乐脸上,毫不容情。

    “ 你给大爷我清醒一点儿!差不多得了!”

    刘乐乐一身怨气,当初那对厉鬼母女全加起来都比不上她的十分之一。毕竟她身上还有刘正平那个歪门邪道后天养成的。可是刘乐乐却难得是怨气浓郁到堪比百年厉鬼的地步,手上还没有沾染人命的。再加上刘乐乐身具白宸亲自盖章儿的“宸王印”,以后入了冥界,前程远大着呢。小白可不想刘乐乐大好的前途,仅仅因为一个它一爪子就能戳死的凡人身上毁了。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刘乐乐已经什么都听不进去了。被怨恨驱使的她此时脑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杀了叶自清!

    “杀你大爷啊杀!”小白扬爪,却怕自己控制不好分寸把刘乐乐的魂魄打伤,又再度放下。无奈之下,它只好选择用灵活的尾巴圈住刘乐乐的脖子,两只前爪揪着刘乐乐脑后的头发,把人(鬼)往后拽。

    刘乐乐这会儿就像是一只知道吃人脑子的丧尸,“嗬嗬”地朝叶自清张牙舞爪。而小白就是那牵制丧尸的锁链,把她束在原地,不要因一时的冲动,而造杀孽。

    小白后腿也没闲着,右后爪往肚子里一掏,掏出价值两千多大洋的鸭梨腕表手机。接着它两只后爪并用,熟练地拨通白宸的手机号码。

    在响了一声后,白宸接通电话:“ 喂?”

    “ 主儿哇!”小白大爷惨兮兮地哭喊一声,“ 快来救场吧,刘乐乐发疯了!”

    白宸:“……”

    ——她这块儿也有两个要发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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