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厨被贵客请走,一直到晚上下班也没回来。
有人小声讨论说,主厨要发达了,抱上霍家这个金大腿,兴许明天就会找经理辞职。
“那咱们是不是要招新的主厨啦?”
“这不还有副厨嘛,他可是主厨的徒弟,而且平时大部分菜也是他做的呀…”
回宿舍的路上,小张牙齿咬的“咯咯”响:“这对孙子太阴,那菜明明是你做的,他们竟然也好意思抢功,真不嫌丢脸!”
“经理也太偏心了,就由着主厨冒名顶替!”
金辉餐厅的招牌就是那位主厨,今天却三翻四次被退菜,这不仅是对主厨的侮辱,也是对餐厅水平的贬低。
后厨里,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工竟然不费吹灰之力打败高级主厨,这话好说不好听。经理考虑到了这点,才决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经理没想到,贵客竟然会把主厨请走。
说请走不合适,应该是抢走。
这事在他意料之外,他心中暗暗不安,总觉得会发生点什么。
明燃听着小张一路喋喋不休,等红灯时,小张却见明燃一幅云淡风轻的模样,顿时泄了气。
真是皇上不急太监急,燃哥自己都不在意,他却把自己气成一个河豚!
可能,这是大佬才有的境界?那名言怎么说来着?超脱万物,无所依赖。
小张不禁被自己的想法逗笑,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啊呸,这就是传说中的大神滤镜。
到宿舍后,明燃急匆匆地钻进厨房。在回来的路上,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因为地域环境、牛的种类与后期加工手法的不同,牛奶的味道一定会存在差别。这种差别在厨师经过加热与各种调味料地调配后,所呈现出来的味道,必然大有不同。
就拿金辉餐厅的牛奶来说,他们用的是市面上最常用的盒装奶。这类奶产自国外的一个大型畜牧场,味道醇香,口感浓郁,但甜味过了。
这些细微的差别或许很难被人发现,但明燃不同,他对味道的敏感程度异于常人。
等小张洗完澡,搭着毛巾走出浴室,今天的晚餐已经上桌。
小张惊喜道:“是奶汁虾仁,燃哥你怎么知道我想吃这个!哎呦,今天中午可把我馋死了,都不好意思和你说…”
小张害羞地挠头,拿着调羹和小碗,坐在明燃对面:“我能吃吗?”
明燃点头,伸手做邀请状。
小张赶紧用调羹舀起一口,送进嘴里时瞬间眯起眼睛,发出舒服的叹息。
“怎么样?”
“好好次!”
明燃黑线:“没了?”
小张闭眼享受嘴里Q弹的虾仁,嘴上不忘拍明燃马屁道:“嗯…今天的客人真有福气!”
明燃无奈的叹气,再也不指望从小张那得到任何有用的建议。
不过,要说福气,还是小张有福气。
贵客吃的只是用错牛奶的下品,小张吃的这份才是上上品。
*****
入梦时刻。
霍启昌和霍云鹤今天会回来,仆人们把宅子打扫的干干净净,客厅大理石地板光可鉴人,华丽的水晶灯璀璨明亮,走廊里的名画也被擦的金光闪闪。
餐厅里的仆人和厨子,都被林月生赶走。他坐在餐桌边上,双手撑脸,目光认真地凝视着厨房一个忙碌的身影。
林月生被冷落了许久,心中微微不满,他感觉阿燃一进厨房就像变了个人。他忍不住开口:“阿燃,你很喜欢做菜吗?”
“喜欢。”
“那如果很多名厨聚在一起…教你各种特色拿手菜肴,你会不会很高兴啊?”
“阿燃?”
“阿燃————”
明燃正在准备炖汤的食材。
这款汤是他自创,味道清甜不油腻,对肠胃有好处,并且还能助眠,最适合晚上喝。
早知道林月生在这个家里处境不好,明燃心中怜惜,却什么忙也帮不上。
他只擅长做菜,便想起教林月生做汤,也好去讨一讨那位薄情父亲的欢心。
虽然不知道有用没有,但总比什么都不做强。
明燃正专注的配菜,根本没注意林月生说什么。
而林月生等不到回答,索性起身走进厨房。他猛地握住明燃的毛茸茸的尾巴,捏在手心里轻轻揉:“阿燃,你怎么不理我呢?”
“喵呜!!!”
明燃突然脸色大变,尾巴和耳朵上的毛,像一根根针似的立起来,连眼睛都变成了竖瞳。
一阵酥麻从尾骨一直蔓延到头皮,仿佛有一股电流通过。
明燃涨红脸,结结巴巴的低吼:“不要碰,我的尾巴!”
明燃的肤色偏白,给人感觉一直是苍白瘦削虚弱的,此时脸颊一片血色,竟然格外的好看。
林月生忍不住偷看了好几眼。
没多久,林月生又去偷偷捏尾巴,却被明燃抢先一步发现。
狠狠打了手。
“嘶——”林月生捂着被打红的手,心想,总一天他要压着阿燃摸个够。
霍启昌临近傍晚才到的家,他穿着一件纯黑色风衣,两鬓微微染上霜色。虽然已经到了中年,但他身材却比很多年轻人还要好,双眸犀利,浑身散发着上位者不怒自威的狠厉气势。
他身后跟着一男一女。
男的是大少爷霍云鹤,女的名叫沐莲,是霍云鹤从南方寻的一位绝世美女。
模样楚楚动人,一举一动都带着江南女子特有的温婉韵味。
霍云鹤知道霍启昌好女色,尤其是这种温柔恬静型的,因此特意花大价钱买来送给霍启昌。
前些日子霍启昌去国外谈事,就是沐莲一直陪着,看样子她把霍启昌伺候的很好,不然也不可能被带回霍宅。
“给她安排一个房间,好好伺候着。”霍启昌低头贴近沐莲白皙的脖颈,在她耳边说了什么荤话,顿时惹得沐莲耳垂染上一层粉霞。
霍启昌大笑,声如洪钟。
把沐莲推给管家后,他便与霍云鹤走去二楼书房。
楼梯有两层,霍云鹤走到书房门前时,忍不住拿出白色丝绢手帕堵口,重重咳嗦,整个后背都在微微颤动。
霍启昌皱眉,指尖的烟按进烟灰缸:“身体还这么差?”
霍云鹤无奈的笑笑:“我这破身子也就这样了。”
霍云鹤是霍三个儿子中年龄最大的,性格温润,不争不抢,很会办事。
就是身子不太好,是个不折不扣的病秧子。
听说是小时候没注意掉进冰窟窿,这才落下的病根,治不好。
霍云鹤微微一笑,因为剧烈咳嗦,声音有些嘶哑:“听说二弟住院了,我应该去看一看的,但最近身子一直不舒服,就拖到现在。”
提起霍云嘉,霍启昌冷峻的脸上闪出一丝笑:“这个臭小子,平时无法无天惯了,就该让他吃吃教训。”
霍云鹤勾唇:“云嘉是父亲的心头宝,谁敢给他教训?”
霍启昌按响红木书桌前的电话,他把助理叫进书房。
一个长相平庸的男人走进来。
“老三最近怎么样,又闹事了吗?”
助理道:“三公子很乖巧,每天按时上学,学习成绩也非常好。前些日子他养了只橘色花猫,十分宠爱,同吃同睡。”
霍启昌嗤笑:“小孩子心性。”
助理又道:“听老师和同学们反映,小公子的记忆力不寻常。”
霍启昌烟瘾犯了,顾不得霍云鹤还在身边,叼起一根烟,鹰眼似的眸子微微眯起:“哦?怎么个不寻常法?”
助理:“据说是…过目不忘。”
“新鲜,把那小子叫过来!”
霍启昌吐了一口烟圈,淡淡道:“忘了和你说,前些日子我从乡下带回一个孩子,是你三弟。”
霍云鹤强忍着不咳,露出温和的笑脸:“那真是恭喜父亲了!”
林月生推门进来,手上端着拖盘,上面放着一个雕着花的精致白瓷碗和一枚纯银调羹。
林月生脸上没有任何谄媚与卑微,他一路稳稳当当,把甜汤送到霍启昌面前,轻手摆上调羹,然后低声道:“父亲常年应酬,这汤养胃。”
霍云鹤温声细语:“弟弟真是一片孝心呐,父亲您快尝尝。”
霍启昌却把目光落在林月生身上,面上似笑非笑。他没说喝,也没说不喝,只是静静凝视着林月生。
霍启昌这人喜怒无常,此刻颇有山雨欲来的架势。
书房内突然安静下来。
众人都把头紧紧低下,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片刻后,耳边传来金属敲击瓷碗的清脆声响。霍启昌把调羹扔进托盘里,说道:“好汤。”
能让霍启昌说好的,那就一定是珍馐美味。
霍云鹤眼底闪现一丝惊诧。
霍启昌拍打林月生的肩膀,语气微微有些沉重:“你与你母亲不光长得像,心思手艺也是一样的巧。”
“林静也为我煮过汤,也是这种清甜可口的味道。”
林月生微微垂眸:“父亲喜欢就好。”
霍启昌又喝了几口,仆人收拾干净后,他突然开口:“我听说你记忆力很好,这有一份合同,你把它背下来。”
说完,他把一个牛皮纸袋扔在桌子上。
这是霍启昌此次去国外签订的合同,重要程度,足以让霍启昌对任何人翻脸。
霍云鹤把目光落在林月生一直低垂的眼上,等着林月生的动作。
他敢还是不敢?
下一秒,林月生很淡定的拿起合同,一页一页仔细地看。有半厘米那么厚,他用很短的时间便看完了。
“好了。”林月生把合同原封不动还回去。
霍云鹤没沉住气:“记住了?”
林月生:“嗯。”
验收成果——
林月生从头到尾,一字不差。
霍云鹤表情震惊。
霍启昌沉默许久后,突然大笑。
他表情极其愉悦,用力揉搓林月生的脑袋:“好!很好!你很好!”
“不愧是我的儿子!”
这种亲密的动作,普通父子很常见,但对于霍启昌来说却是破天荒。
霍云鹤突然剧烈地咳嗽。
他紧紧低头,用手帕捂住嘴,哑声道:“弟弟天资聪慧,不如来公司帮忙…咳咳…我身体是一天不如一天…咳咳咳…正好缺个像弟弟这样能干的帮手…咳咳!”
霍启昌不置可否:“哦?老三你的意思呢。”
林月生迟疑:“我对公司的事情一窍不通,还是不给哥哥添乱了。”
霍启昌却不允许林月生说一个不字,他道:“就这么定了”
“以后周末,和你大哥一起去公司。”
他说的话就是圣旨,绝对不容任何人反驳。
随后,霍启昌挥手冷声道:“出去吧,云鹤留下,我有事交代。”
许久之后,霍云鹤慢吞吞的从书房走出来。他身体不好,站的时间太久,腰有些受不住,走起路来有些佝偻。
“弟弟在等我吗?”
露台,霍云鹤捂着嘴轻声咳。
林月生瞥他一眼,单从外表,真的是个人畜无害温润如玉的人:“不是你叫我在这等你吗。”
霍云鹤低声笑,胸口上下起伏,喘息道:“弟弟聪慧过人,什么话无需直说便知晓。和你这样的人处事,最轻松。”
霍云鹤眼角微微下耷,目光瞥向林月生肩膀的橘色小猫,轻声笑道:“弟弟的猫真可爱,看来我这件礼物是猜对了。”
说完,他拿出一个黑色天鹅绒的盒子,打开里面是一个铂金打造的猫项圈,下坠的铃铛表面镶嵌着大大小小的钻石。
烈日之下,璀璨夺目。
“刚才在父亲那里不好相送,只能约弟弟来这里。从国外订的一个小玩意,不值钱,弟弟别嫌弃。”
霍云鹤极少回家,也从未见过林月生,但却能轻松得知林月生的喜好,在第一次见面送出这样一份礼物。
这礼物的制作,少不了要花一段时间,说明霍云鹤很早便吩咐人去准备。
他是在警告林月生,莫要轻举妄动。
你的一举一动,我都知道。
林月生眸色渐暗,却没发作。
他假装没听懂:“哦,谢谢大哥。”
“对了,忘记告诉你。”霍云鹤走前轻声提醒:“云嘉就快出院,你可小心一点。他这个人,最记仇的呢。”
*****
第二天,金辉餐厅外面围了一圈人。
那些人脚踩长筒靴,身穿作战服。这一身打扮,明燃看着竟然十分熟悉。
但一时想不起来,到底从哪见过。
餐厅被包围,开不了张,经理急的额头冒汗,但也不敢报警。
因为来闹事的,比警察更厉害。
突然,一个深色蛇皮袋子被扔进大厅,那蛇皮袋子里似乎装着活物,不停的扭动。
为首一个强壮高大的男子狠狠一脚踩过去,里面立刻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
男人冷声道:“管事的呢,滚出来。”
餐厅的工作人员都被这阵势吓得脸发白,经理颤颤巍巍的站出来:“请问,请问您有什么吩咐?”
男人邪笑,语气森冷:“你们胆子很大嘛,敢欺骗我家小少爷。信不信我们几个兄弟,把你这狗屁餐厅砸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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