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人好像一副要当真的模样, 谭昭赶紧开口:“你可千万别当真啊, 我说着玩的,就像你烧伤了自己脚, 这些都是不痛不痒的东西, 没用的。”
残忍又直接, 王子敬看着地上的艾叶,难免有些绝望。
“……其实我也知道, 但倘若我什么都不做, 那就真的一点希望都没有了。”一直乐观潇洒的少年垂下了头, 像是挣扎的小兽一样。
即便是世家出身,少年也不过才十八岁而已。王子敬心性善良, 不追逐名利,这种时候也只会选择伤害自己来换个成全。
气氛一时凝滞,好像除了认命,他再没有任何的法子。
父亲乍闻此事,气得重病,说宁死也不会让幼子去做这等背信弃义之事, 家中兄长皆为了回护他愁得睡不着,这等消息,他都不敢告诉尚在孕期的夫人。
父亲身体本就不好, 若再气下去, 王献之只觉得浑身的血都冰凉了。
“要想打消皇室的婚约, 只有一个法子。”
“什么法子?”
谭昭捻着腰间玉佩的环穗, 开口说着:“倘若你公然自残, 即便对外说是不小心造就,但大家都不是傻子,你如此做,就是在打皇家的脸,只会起到反作用。”
“我……”
“但如今此事还未传开,舆论还未起,如果让皇室认识到,你与公主结亲,于皇室是一件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事,那么不用你拒绝,皇室自然会收回旨意。”
这是公主看上王献之的事情吗?是。
那完全是吗?必定不是啊。
人王献之少年有妻有娃,虽然娃还没出生,但人生幸福,凭什么你公主看上他,他就必须休妻娶你啊?还不是因为有政治利益。
说得残忍直白些,王少年这段婚姻,只是政客们博弈的“牺牲品”。
有那么一瞬,王子敬像是看到了曾经魏蜀吴三国鼎立时,那些谈笑间智谋天下的谋士一般,难怪父亲会说能写出这般文字的,绝非池中物。
交浅言深的道理谁都懂,更因如此,王子敬才更加感激对方这一番话。
“疏之,谢谢你。”
谭昭挠了挠头,全没方才的镇定样:“哎呀我随便说说的,子敬你此次来郡城,应不是买艾草这么简单吧?”
兄长们都体谅小弟,王献之是来郡城寻访名医的,只是这位名医自从他山苑一鸣惊人后,就消失在了人前。
若他早知道,必定在他山苑的时候,就追下来与之攀谈了,如今也不会在会稽城中大海捞针了。
谭昭摸了摸自己暖和的小马甲,抱紧了自己。
系统:我以为你很想救你书圣爸爸?
[是啊,但得换个身份,祝英玄有家有口,万一被人利用,对祝家人不好。]
谭昭虽然心非常大,但也是有考量的,如今这个时代世家当道,人在家族,身不由己,很多人会将一个人的错归结到整个家族,他这人浪逛了,很容易招惹麻烦,这也是谭某人为何频繁换脸的原因。
有小马甲让人非常有安全感。
系统:你也知道自己很会招惹麻烦?!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的吧?
[滚吧你。]
系统麻溜地滚了,谭昭刚要告辞离开,王少年将鞋袜穿好,突然冷不丁来了一句:“如今想起来,那位神医的气质,倒是与疏之有些相似。”
“!!!”他不想脱马甲!
“同样疏狂恣意,让人歆慕得很。”
谭昭抽了抽嘴角,眼神有点儿发飘:“子敬过誉了。”
“没有过誉,疏之绝当得起这四个字。”比许多放达之士更担得起。
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脸皮,于是非常坦然地接受了未来“书小圣”的绝美称赞,可以说是脸皮非常厚了。
制止了青少年自残,谭某人上街打了二两黄酒,提着回了别院。
酒不是什么好酒,但别院的厨娘却是做的一桌好下酒菜,与上个世界凄凄惨惨戚戚地被威胁背黑锅还诈死相比,这个世界实在悠闲许多。
和睦的家庭,宽容明理的父母,也没有人来压迫他做什么事,社会或许有些黑暗,但大家都非常会玩,所谓能招惹的麻烦,其实……也还好。
谭昭摸了摸自己“非洲人”的光环,默默地安慰着自己。
哎,突然有点想酿酒了。
不过兴头刚起,谭昭就有了几分醉意,修道之人其实很难喝醉,不过他想醉就醉了。从前他非常喜欢热闹,当然他现在也喜欢,不过难得有这种独处的时候,居然比身处闹市心情还要静谧。
果然人应该“劳逸结合”,且让他醉一会儿吧。
谭某人说醉就醉了,一觉醒来天光大亮,洗漱完毕,也不走正门,给自己一键换脸,就去他山苑“自投罗网”了。
他这才知道,同献之少年一块儿来的,还有王凝之的夫人谢道韫。
王凝之因为走马上任会稽内史,原本也想来,但被自家夫人强行按下,这才没来。
谭昭:……不好,又遇上名人了。
咏絮之才谢道韫啊,先不提这位才女在历史上的有名程度,就是自家便宜妹妹,也经常挂在口上,一副将之作为偶像的模样。
“不知先生如何称呼?”
这会儿,谭昭倒有些后悔了,早知道他就不该图好看换高中元的脸,那种年过半百的白胡子老爷爷明显更好发挥。
失策了失策了。
系统此时忍不住幽幽地发出了灵魂拷问:……你有活到过年过半百的年纪吗?
[不提这个,我们还可以维系下这段塑料情。]
系统回首往事,忍不住潸然泪下。
谭昭却已收拾好心情,道:“谭昭,昭如日月的昭。”
“好名字。”也是好相貌。
两人说话间,谭昭已经表示自己会上门出诊,但不希望昭之于众,这并不是过分的要求,谢道韫自己就做主应下了。
“二嫂,听说……”
王献之急匆匆地走进来,话说到一半,就对上了一双清棱棱的眸子。
好熟悉的一双眼睛。
谭昭立刻掩下双眸,假做不认识,书圣大佬这会儿住在会稽山阴,赶过去需要半日的功夫,现在天色还算早,因不想耽误时辰,所以没说两句就出发了。
“谭先生可以骑马吗?”
谭昭自然表示可以,说实话坐车坐久了,还是骑马来的爽快。
也因为急行赶路,谭某人拙劣的演技并没有发挥的时间,未及天黑,一行人就到了山阴。
作为大家长,王羲之住的地方却非常朴素,院子是很大,却非常地偏,有一种“农夫山泉有点甜”的感觉,外加院子里还养着鹅,真的是非常接地气了。
“先生小心,这鹅……”有点凶。
仆人的话才开口说了半句,就看到自家的鹅大王低下了高贵的头颅,蹭了蹭人家的长衫,毛茸茸的脑袋,一副我很乖巧快摸我的模样。
谭昭也确实伸手摸了摸,还送了两丝灵力给鹅,可以说是非常给力的见面礼了。
然后,仆人的脸色更加玄幻了,这肯定不是他家老先生养的鹅大王啊!不过换句话说,这位先生……必有大才啊。
仆人愈发尊敬,将人引到堂屋。
谭昭喝了半盏茶,王献之同一位峨冠博带的青年一同出来,他很快就知道此人是书圣五子王徽之。
据传此人心情高傲,对官场非常一般,倒是非常热衷旅游。
王家兄弟生得都好,风流倜傥的,王徽之自然不差,就是不修边幅了一些,头发都半散着,对弟弟请回来的人,即便他心有疑虑,也没有说什么。
等入了内,谭昭总算是见到了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书圣大佬。
说句真心话,他以前是真的没有研究过书圣大佬到底因何而死,毕竟他一向浪荡度日,没的关心先人生死。
仅仅一眼,他才恍然明白,难怪王家这么大张旗鼓地找他,合着……书圣大佬也是走在时髦前列的人啊。
谭昭忽然意识到,要想根除寒食散,或许也就比根除当今社会弊病容易那么一点点。
如果仅仅是做个大夫,恐怕不够。
他心头乱糟糟的,难得没看到王少年看着他时欲言又止的神情。
书圣大佬今年五十八了,在这个时代其实已经称得上高龄,服散行散必定非常有一套,换句话说就是服用方法“相对科学”,将副作用降到了最低点。
但毒就是毒,该戕害身体还是在戕害身体。
或许,并不是没有人知道寒食散的危害,但就像现代许多人一样,明明知道毒.品的危害,却仍然趋之若鹜,追求那片刻虚幻的美好。
谭昭望着踏上瘦削的王羲之,难得有些愣神。
“先生,可是没法子……”
“哦,我只是在想一些事情。”谭昭掩下深思,转头道,“所以你们请我来,是想救命,还救人?”
王徽之眼神闪了闪,道:“敢问先生,有何分别?”
“既然你们请我来,必也知道我对寒食散的态度。”就事论事,书圣滤镜也没用,谭某人如是说道,“前者续命,后者就是字面意思上的救人。”
王徽之也是寒食散的忠实客户,听了这话,难免皱了眉头:“先生缘何这般抵触寒食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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