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祖姜探子的踪迹吗?”方征问。
子锋谨慎道:“以现在的标准来看不像有, 继续小心为上……”
方征问:“现在的标准?”
子锋道:“一些动物不寻常的痕迹,祖姜的女人喜欢用狐狸、蜜蜂和鸟。但并不排除其他种类。”
要非常高明的经验,才能看出一二踪迹。子锋是其中佼佼者。
提到鸟, 方征心中一凛, 既然东西已经找到,须得尽快回到青龙岭的山谷中,想办法杜绝来自天空的威胁窥探。不过在此之前,他还要从九黎部落取走铜炉。
子锋带着方征又走了几天, 地下大峡谷天顶上的缝隙终于越来越宽,上方透出蔚蓝的天色。子锋告诉看不见的方征:在峡谷两侧高处有老旧的火把台凿进石壁里, 方征猜测是大洪水曾经淹到那个高度, 先民们曾在划着小船淌过这条峡谷, 只是太高的水位也会淹没洞口,除非下潜很深,这几十年间一直没人发现。
方征眼睛虽失明, 但其他五感愈发灵敏,走出大峡谷后,鸟语花香, 还听“连风”说翠竹连顷遮天, 想必是湘江畔的湘妃竹林了。他们两天一.夜才穿出竹林,一路上掘了不少竹笋吃。进入九黎部落势力警戒范围后,他们接头上了照例在附近巡逻的骨牙。
那个叫骨牙的战士曾经被方征打昏, 虽然一天后就醒来, 但仍是自觉丢脸。虽然香尤巫和几位大铜牙已经告诉了与方征互相合作之事, 也坦白了大司长身故的事实。他难以置信,但从前许多怀疑的事都得到了合理解释。如今骨牙暗自担心方征写在白树皮上解决诅咒的方法不灵光,但还是被派遣出来寻找多样化的蔬果食材。
在重新见到方征后,骨牙疑惑地问:“你旁边是谁?西方那个星祭小子呢?”
在骨牙眼中,两人装束都很奇怪,方征身上围着某种巨型啮齿动物的毛皮,九黎部落缝制衣物已经有了制式,方征披着的毛皮像囫囵剥下来,没经过任何硝软和切割。而他身旁的人也差不多,手臂上还挂着几条小狐狸的毛皮。方征拄着一把长剑,另一人身上挂着一张暗红色的弓。不过鉴于他们大概刚从地穴里历经艰难爬上来,衣服破损了,杀了新的动物皮毛围在身上,也可以解释的通。只要人没变都认得出来。
可是明明方征去苍梧之渊的时候,是那个西方的星祭小子跟着他,怎么出来时完全变了一个人?骨牙战士的本能嗅到对方身上强悍的力量,对方面貌完全不同、眼神锐利明亮,从皮毛间伸出的四肢修长结实,走路步伐矫健轻盈,这都是非常拔尖的战士特征。这到底是谁?
方征眉头一皱,“就是他呀?”
骨牙脱口而出,震惊道:“你还会变脸?”
方征心中泛起疑惑嘀咕,他的确是摸到连风的脸庞瘦了一些,但方征以为是连风辛苦地从窫窳肚子里出来,消耗太大的缘故,还没等他捋清思绪,子锋立刻打断道:“什么变脸,我还是这张脸,只不过瘦了点罢了。”
骨牙翻了个白眼,这睁眼说瞎话得太明显了,只要人不是瞎子任谁都看得出来是两张脸,跟胖瘦没一点关系吧,他刚要出口吐槽,忽然腹部一凉,子锋已经迅捷地闪到他面前,拔.出了他挂在腰间的铜匕,抵在骨牙的腹部,并没有刺进去,只是用刃口贴着。子锋面目表情非常明显——威胁。那一瞬间骨牙感到对方身上散发出的浓重血腥杀气,就像一头势在必得的猛兽。
方征耳朵灵敏,听到铜匕出鞘的声音,问:“小风?你在做什么?”
子锋知道这个声音瞒不过方征,他威胁地朝骨牙无声龇了龇森百的牙,迅速以天真音调道:“是这位骨牙大哥哥准备割竹笋呢,你们的铜匕首很精致啊,大哥哥你小心割到自己哦。”
骨牙震惊地望向方征手中拄着黑色长剑,在地上四下点着——瞎子的动作,他打了个寒噤,子锋手腕只要再抖动一下,那铜匕就会捅进他肚子里,变成“不小心自己割到自己”。九黎部落的战斗力是按“牙”来排的,铜牙是最高级的战士,以下则是骨牙、木牙和冰牙,他好歹算是中高级的战士了,可是他此刻直观感受到,和对方实力根本不在一个等级上,想反制或逃脱根本不可能。
骨牙滴着汗道:“我会很小心的。”
子锋用那铜匕随便挥动了几下,又插回鞘中,他的手指微微用力,铜匕和鞘管就从骨牙的腰带上脱落,子锋掂量在手里,道:“骨牙大哥哥这么快就割完笋了,这把匕首送给我吧?”
方征侧耳,皱眉制止道:“小风,不要拿别人东西。铜匕首以后我给你打。”
骨牙淌汗地看着子锋已经把那匕首牢牢攥在手里,立刻从善如流道:“送你送你,我们匕首特别多。”
方征不知真相,教道:“小风,说谢谢。”
“谢谢。”子锋拖长了音调,那目光中未褪的威胁之意让骨牙直打哆嗦,消受不起,在心里暗自惊骇——方征眼睛居然瞎了。
“走吧,”方征对骨牙道,“带路,我们该上去谈谈铜炉的事情了。”
骨牙一心离那个可怕的猛兽小子远一点,忙不迭走在前面,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子锋贴在方征身边,亲昵地说道:“征哥哥,我来背你吧,否则就要请骨牙大哥哥慢慢走了呢。”
方征攥剑的手使劲握紧,他极力压抑住眉宇间翻腾的某种痛苦,深吸一口气,道:“好。”
“征哥哥,理一下,这皮毛不牢。”没有针线也没有刮皮带的硝子,他们杀了巨懒后制作的毛皮衣都是用草茎固定,容易松散开。方征看不到那些小的草茎连接处在哪里。子锋帮他一一重新换好,他的手顺着方征毛皮衣的缝隙游走抚摸,乐此不疲。方征皱了皱眉:“小风,我说过什么?”
事实上,这一路上,方征只觉得平时很多简单的事情都变得需要人协助,由此产生的某些情况变得令人尴尬起来。
这套简陋的毛皮衣,当时子锋给他系的时候就动手动脚的,在方征赤.裸的肌肤上时不时地抚摸着。方征说了第一次,叫“连风”不要这样做。“连风”颇有些委屈道:“征哥哥,刚才那两只巨懒好凶,我好辛苦的。可不可以靠一下你。”说着就把头埋在方征怀里。
方征受人恩惠气短了一半,这一次就默许了。但第二次的时候是休息,他们不能睡在路边,“连风”就找了石壁上一个避风的浅洞,凹形刚好够他们躺在里面。“连风”把方征抱了上去,自己也钻进来时,搂着方征入睡。方征推了他两下,没推开,子锋知道如何勾起他的同情心,说“征哥哥,我冷”。方征叹了口气,只好任由他抱着。
晚上子锋看着怀中的方征,以为他睡熟了,血气方刚的身体禁不住大片相贴触碰的暖意,就偷偷去吻方征的脸颊。
方征在迷迷糊糊睡梦间伸出手,低喃着:“不要走。”子锋欣喜如狂地回应那个主动的拥抱,并试图去吻他呢喃字眼的唇舌,结果方征在此刻醒来,在黑暗视线中感受到子锋放肆的动作,想揍他一拳,却又被子锋包在了掌心里。方征想抽回,子锋却和他僵持着不放开。
黑暗中方征良久沉默着,他摇着头,道:“你不该再和我玩这些了。我真的搞不懂为什么。”
子锋心想你当然不懂,你没有近乎一千个日夜都刻骨念着一个名字,你一开始恨他,如今却想亲近他,对方真的在你身边,你就知道你必须像一只猛兽一样霸占住他,争取和他建立更亲密的关系,每个机会都牢牢把握,硬的软的手段都用尽。直到让他成为属于你的猎物。
深谙动物法则的子锋从来没有轻易得到过什么,他也不着急。
子锋说:“我懂就行了。”
方征脸色一沉,虚弱道,“随你吧,我如今也没资管你。我连我自己都照顾不了。”
子锋心中忽然像被一把巨大的尖刀搅中,他震惊地看到方征眼角浸出泪珠,在月色反光中晶莹又易碎。
“不,不是的。”子锋捧着方征的脸,又烫手般松开,狼狈地爬开,央求道:“征哥哥,你不要哭,是我不好。”子锋跳出浅凹的洞穴,跳到洞壁下,他深深喘着平息身体燥热反应,和心中的野兽做斗争——他决不能伤害方征。哪怕看到方征因在失明的脆弱感中流出的那滴泪,勾得他心火旺盛,只想释放心中的兽性狠狠地把他贯穿,让他不停地尖叫哭泣。不行,那只兽爪不能粗暴毁掉那朵小花。
子锋不知道什么是“喜欢”“爱”,那个社会图景之下这样的情感萌芽非常小,所以子锋对心中的柔软和坚持非常陌生,他不知道这些概念,只是凭借着“爱”的本能贯穿着最基本的要求——不能伤害对方。于是子锋也很消沉:他让征哥哥很难过……
方征擦干眼泪,也平息了心态,等子锋回来之后,他已经克服了心中软弱的迁怒,他察觉到“连风”的情绪不对劲,主动摸索着,握住“连风”的手,用尽他这辈子仅剩的好脾气说:“小风,对不起,你对我很好。但我现在眼睛看不到,一点心思都没有。我真的也不太懂。你不要难过,我们先有距离地好好相处。你不要对我动手动脚的。等以后,以后我能看见了,我们再来考虑其他的事情……”
子锋本来想说,不管你眼睛能不能恢复,我只要能一直待在你身边就好。他一开始更自私地希望方征眼睛看不到,就可以继续保持伪装。但这件事对方征打击如此巨大,方征心绪也影响着子锋,他茫然地想,什么时候开始关注这些事?不是只要把对方占有了变成自己的东西就可以了么?可是他明显感觉得到自己要的不止这些东西,他想要方征很好很温柔地对他,所以必须想办法给他找药恢复视线,让方征开心起来。
“好,征哥哥,我都听你的。”子锋果然从此之后就尽量克制住少动手动脚,但有的时候实在是无意识情况下自发的亲昵缱绻,比如此刻给方征理衣物。方征提醒后子锋才如梦方醒。
“记住的,马上就好。”子锋恋恋不舍地撤回手,把方征背好往前走来。
骨牙看着那画面只觉得哪里不对劲。九黎是组建男女家庭的部落,他已经有了妻子,妻子常年劳作辛苦,他在外巡逻结束回去,有时会看见妻子在田地间睡着了,就会怜爱地把她背回家,那些时刻少不得一些耳鬓厮磨,反正是自己的妻子,顺便上下其手也不足为怪。但他怎么觉得那个野兽般可怕的小子,对待方征的表情动作也非常相似。
九黎男人心中打了个问号,“华夏族”难道是两个男人当夫妻吗?祖姜那边两个女子共居一室,但不是配偶,只是避免独居出意外。她们依然要在“瑶宴”上找男人借种生子。譬如虞夷那边男人地位高,但也没有两个男子亲昵的风俗,而是豢养一堆奴隶。两个男子狎好,无论是对于男女家庭制、单性别等级制,或是奴隶制来说,都是很不合常理的,既不能繁衍,也无法形成雄性竞争等级的有益机制,对部落来说有什么好处呢?真是奇怪的风俗习惯。
更令骨牙忧心忡忡的是,既然听香尤巫说,方征是什么“华夏族”的继承人,他眼睛既然失明了,这野兽般可怕的小子又如此亲近他,在他眼皮下也能搞这些动作,时间一久,还不得被身旁这小子全部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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