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伦敦时,克莉丝被哈洛德和他那帮公子哥朋友带去参加过不少舞会。
这年代谈恋爱不多,大家都是奔着找结婚对象去的。女性正常进入社交界的年龄是十七岁,她的年纪实在有点小,很少有姑娘会对她感兴趣。
而且她也不可能去骗婚。
所以对克莉丝来说,舞会的意义就是蹭吃蹭喝。如果遇到哪一家比较有钱,请的是法国或者土耳其的厨子,那就非常圆满了。
今天有莉迪亚在前头吸引眼球,冲锋陷阵,克莉丝更加打定主意低调行事。
结果这个计划很快就泡汤了。
刚想找个角落坐下,克莉丝就被菲利普斯姨妈叫到桌子边,介绍给了一群太太。
她只好站住,依礼向那些太太们问好。
其中一位年长的女士说:“没想到你竟然去了伦敦上学。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穿着小裙子,就像女孩子一样。”
附近的太太们都哄笑起来。
传统是两岁以下的孩子,不论男女都穿裙子和罩袍。所以那时候管家太太常常把她和莉迪亚弄混。
两辈子都是姑娘,这话并不能调侃到她,克莉丝只好露出无所适从的茫然表情。
下一秒,太太们一致低低噢了一声,纷纷向她露出了慈爱关切的笑容。
……行吧,所以她现在这模样,不仅不吸引女孩,还会激发母性。
在一番商业互吹、姨侄家常后,菲利普斯太太终于表露了她们此次聊天的目的。
“克里斯,你在伦敦的时候,一定参加过不少舞会吧。”
“暑假总会遇上社交季,所以被同学带去过几次。”
“那你真该在浪博恩办一场舞会,最好将你的同学们都回请一次,我们镇上也有好久没见过生客啦。”
舞会其实也是有门槛和等级的。
首先你得有钱,因为舞会是在入夜开始的。电灯还没有发明,蜡烛都是按品质和长度卖的一次性消耗品,如果用那种会冒黑烟的低级蜡肯定会被人笑话。放映机当然也没有,所以还得请乐团演奏,钱越多越能请全套。
至于舞会中的餐点,就可以很好展示这个家里请的厨子是什么水平,菜单的安排则是一位主妇能力的成绩单。
然后还得有势,舞会上客人的质量就是你身份和地位的显示,之所以办舞会,无非就是拓展自己的人际圈,通过朋友认识更高层面或者有潜力的人。
浪博恩完全有办舞会的资本,而且阶层一致,郡里的乡绅应该也都愿意到,可以使他们结交更多人。
可惜它的主人班纳特先生非常不喜欢这项活动。
所以,虽然明里暗里鼓动过姐姐多次,菲利普斯太太却一直没能如愿。
现在小班纳特先生回来了,看着很腼腆温和,再说了,年轻人哪有不爱玩的,麦里屯太太团的心思又活泛起来。
克莉丝听到这里,看向姨妈,惊讶道:“您最喜欢的不是红制服吗。我听妈妈说,您一直觉得学生不比参军,不仅没有男子气概,成日学拉丁文和希腊语,还会变得神神叨叨的。”
这些都是班纳特太太逼迫简在信里写的原话,要求她体谅妈妈脆弱的神经赶紧回家。克莉丝在宿舍放下信,提起一瓶红酒跑了趟天恩寺街,没费多少工夫就从舅舅那里套出来,是姨妈在后头碎嘴。
这两姐妹性子非常相似,人肯定不坏,但是也不怎么见得别人家好。
没想到姨侄会这么直接说出来,菲利普斯太太脸上一红,嚷起来:“这孩子,我们年纪这么大了,哪里还需要交什么朋友。你自己还小,不懂这些,所以姨妈提点一下你,毕竟你还有那么多姐姐,她们也不能一辈子赖着你呀,你看,简都二十三岁了,快成老姑娘啦——”
她话还没说完,眼前少年露出有些天真的神气:“可是我听说有好多人喜欢简啊。而且我喜欢一家人开开心心在一起,赖着也没关系,我养得起,毕竟我家有那么多田,种出来的面包够啦。”
这番话内容很孩子气,语气也非常自然,所有人都笑起来。
菲利普斯太太总觉得这是在说“反正没吃你家面包”,又忍不住怀疑自己想多了,连不在乎财产的话都能说出来,对方根本是个傻小子。
碰了个软钉子,菲利普斯太太早忘了刚刚的提议,勉强说了几句话,就把克莉丝打发走了,
走到玛丽她们身边,刚坐下,凯瑟琳就压低声好奇问:“你以后也不打算办舞会吗?”
克莉丝说:“我只是不喜欢被威胁。”
办舞会这点钱当然不是问题,他们家都能供得起马车了,这要替换到现代打比方,夸张点说,就是家里开阿斯顿X丁的人想包场一天的海○捞。
而且这次莉迪亚的事似乎让家里的态度转变了不少,似乎她是一个可以参与事务的继承人了,克莉丝开口要办舞会,班纳特先生也不会拒绝。
虽然她更想撺掇着她爸去投资。
可惜班纳特先生厌恶伦敦,他是个爱好田园牧歌的老派英国乡绅,听到工厂都会大皱眉头,想让他老人家往新领域扔钱……
难度大概约等于让班纳特太太成为英国第一检察官吧。
毕竟她家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土地年租,每年有这笔稳定来源,生活可以过得很阔绰。但是为了维持体面开销,加上班纳特太太有些大手大脚,余钱并不多。
想干点大事就困难了。
打地产的主意,半夜会被带着白色大卷假发的祖宗戳脊梁骨的。遗产想都别想,她还指望着班纳特先生能长命百岁,最好到时候能直接把浪博恩传给哪个过继来的侄子手里。
所以她还是缺钱。
每次都只能干看着公债信息和铁路招标,克莉丝深切怀疑,要是哪天走投无路了,来个“我,秦始皇,打钱”这种诈骗,她也能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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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真的有一份宝藏。”
有个苍老的声音在黑暗里用英文幽幽道。
凿石块的动作一停,爱德蒙·唐泰斯忍不住叹气:“您又来了。”
说下一句时,神甫又换回了意大利语,温和责备道:“你应该知道我没有疯,我的朋友。不然你可是在向一个疯子求知。”
“我当然相信您。”
爱德蒙顺服说着,继续挖巷道。
可能是因为长久孤独的监牢生活不停磋磨着宝藏这个执念,睿智清醒的老人唯独在这一点上会有些错乱。他已经习惯了,所以不会在这种小事上与神甫违逆争辩。
“好吧,好吧,那么说点别的。昨天我讲到哪里了?啊,尼禄的生平,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历史。”
法利亚很喜欢教导这位年轻的朋友,他是他认识所有人里记忆力和理解能力最优秀的。这种学生会让所有的老师充满成就感,而且唐泰斯擅长举一反三,往往能在讨论里与神甫撞击出新的知识火花。
“那么,今天我们来说点你更熟悉的吧,查理曼怎么样?伟大的法兰克国王。”
在讲解的过程里,他不仅评述解析事件,还会毫无规则、猝不及防换一个国家的话继续往下说,德英法西交替着来,以此替学生巩固之前语言学习。
两个人聊天一样教学,时间过得飞快。
快到狱卒送早饭的时候,爱德蒙才从地道里出来,刚探头,神甫温暖的手已经伸过来。
“好啦,你该回去了,孩子。”
作为红衣主教的秘书,法利亚神甫常替主教讲经,所以谈吐充满宗教感所具有的庄重大气,又因为接触的都是罗马达官显贵,即便是站在牢室的墙边躬身拉唐泰斯出来的动作,他做起来也非常高雅。
晨曦的光投在灰白的发须上,因为看着他的温暖眼神,显得十分慈眉善目。
像是每次回港后对待父亲一样,年轻人用一种敬重热烈的拥抱向他告辞。
穿过神甫因为计算失误打出的通道,回到自己的牢室,爱德蒙仰面倒在了稻草里。
自从被陷害入狱后,无数个没有日夜分别的黑暗里,过去的爱德蒙唐泰斯就蜷缩在这里,在绝望诅咒和啜泣祷告之间如同困兽一样打转。
直到神甫出现,他教授自己知识,建立科学体系,引导他思考,构筑哲学思维。
爱德蒙的世界变得广阔起来,无数前人的思想和智慧伴他入眠,已经很久没有夜不能寐了。
他躺在狭小黑暗的牢房里。
眼前是万丈星河,身后是无际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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