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宠爱

小说:兄宠 作者:长沟落月
    叶蓁蓁听到许攸宁说的话,目光从那幅木雕画上转过来, 重又看向看他手掌心里的小葫芦。

    不过这次目光的重点落在那根红绳子上面串着的珍珠上。

    这颗珍珠足有莲子米大, 而且光泽温润细腻。

    若还在上辈子,叶蓁蓁肯定会觉得这颗珍珠是假的。要不然能这么完美?

    这要果真是个假的, 估摸着也值不了几个钱,她收也就收了。但是搁在这个时代,想必珍珠造假的本事还没有那么先进。所以这颗珍珠肯定是真的。

    而一颗这样真的, 无论是圆度还是光泽度都堪称完美的珍珠得值多少钱啊。

    她哪里敢收这么贵重的东西?

    连忙摆手:“不,我不敢要。”

    说着,身子还往后倒退了两步, 以示她不收的决心。

    但许攸宁却倾身上前, 伸手握住了她的右手, 强行要将小葫芦放进她的手掌心里。

    他的手温暖干燥。想必因为常年拿笔拿刻刀的缘故,食指和中指上面有一层薄薄的茧。轻轻的划过叶蓁蓁的手背时,叶蓁蓁觉得有些痒,手下意识的就想往回缩。

    但是她整个儿一只手现在都被许攸宁握着,压根就动不了分毫, 更不用说往后缩这样相比较而言算幅度很大的动作了。

    许攸宁这时已经将小葫芦放进了她的手掌心里。还笑着说道:“只是个小玩意儿罢了,你有什么不敢要的?”

    叶蓁蓁挣扎了两下,见挣扎不脱,只得指了指那颗珍珠,抬头看着许攸宁一脸正色的说着:“这颗珍珠很贵重, 我不敢要。”

    许攸宁抬头看她, 心里有些不解。

    一来她才八岁, 从小都没有离开过龙塘村,不说连珍珠都没有看到过,只怕都没有人在她面前提到过珍珠这两个字。但她竟然能一眼就能认得出来这颗珠子是珍珠,而且还知道这个很贵重。

    二来,既然她明知道这颗珍珠很贵重,那她怎么还会说不敢要?难道人不该是知道越贵重的东西才越想要吗?

    不过转念又想着叶蓁蓁以前的那个爹是个货郎,镇日挑了各样玩意到处卖。说不定他卖的东西里面就有珍珠,或者用珍珠做成的珠花,钗子之类的东西,所以叶蓁蓁者才会一眼就认得出来这是珍珠。

    至于她说的贵重,在一个八岁的小姑娘眼里,哪怕就算这颗珍珠只值十个钱,她也会觉得很贵重的吧?

    但许攸宁心里还是对叶蓁蓁油然而生了一股子好感来。

    不管在叶蓁蓁心里到底是怎么定义一件东西贵重与否的,最起码她在明知道这东西贵重的时候还能坚决不要,这一样品质可就很难能可贵了。

    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都做不到她这一点。

    就笑着温声的说道:“你不用害怕,这颗珍珠也不算很贵重。喏,其实就跟你头上扎的这根发带一样,只算是个装饰的东西罢了。”

    叶细妹喜欢给叶蓁蓁做红色系的衣裳,觉得小姑娘家家穿这些颜色显得好看,有活力。所以今儿叶蓁蓁穿的是一件茜红色小碎花的褂子,相应的今儿她双丫髻上扎的发带也是茜红色的。

    叶蓁蓁心想,你这是将我当小孩儿哄呢。我头上的这个发带只是布的。就算是细布,但那也不值什么钱。要是将这颗珍珠变卖了,都够买好些匹绸缎的了。这两能放在一起比较?

    不过她也看出来了,许攸宁好像是铁了心的要将这只小葫芦送给她。

    想着许攸宁现在到底是她继兄,而且很显然这只小葫芦是他自己雕的,这一番心意,她要是一直拒绝也不好。

    想了想,就将那颗珍珠从红绳上面拿下来塞回到许攸宁手里,自己攥着那只小葫芦抬手对他摇了摇:“我喜欢这只小葫芦,不喜欢这颗珍珠。珍珠你收回去。”

    许攸宁见她坚持,也只得作罢。随手将珍珠放在书案上。

    见她拿着小葫芦在手里把玩,爱不释手的模样。可很显然不晓得该将小葫芦放在哪里。一会儿在脖颈上面比划比划,一会儿又笼在手腕上,面上有些苦恼的模样。

    本来就是啊。小葫芦身上系的这一截红绳子不长不短的,套在手腕上嫌长,可套在脖颈上又嫌短。总不能一直这样握在手里吧?能不让人发愁吗?

    许攸宁见了就笑。笑过之后就叫她:“过来。”

    叶蓁蓁抬头看他一眼,见他眉眼间笑意柔和,看着她的目光也带着笑意。

    那笑意里面好像还带着几分宠爱。

    她不由的就怔住了。

    这样的笑容她上辈子其实也见过,不过笑容的对象不是她。

    上辈子她家隔壁住了一家四口人,父母和一双儿女。哥哥和妹妹相差了七八岁,哥哥是个沉静持重的人,妹妹相反,是个很活泼很调皮的性子。

    妹妹经常会做错事。譬如说玩玩具的时候把卧房里的地板给划花了,不肯用自己的不锈钢水杯喝水,非要拿玻璃水杯喝,结果把玻璃水杯给掉地上砸碎了。再不就是将抽屉里,柜子里的东西都拿出来扔的家里到处都是,乱糟糟的。

    因为父母都很忙,好多时候都是他们兄妹两个人在家。每次当妹妹这样调皮的时候,哥哥也从来没有责骂过她一句,只是笑着无奈的看她。笑容里面甚至还带着几分宠爱。

    叶蓁蓁那时候就很羡慕那个妹妹,也很想要一个这样的哥哥。可是她只有弟弟,而且自从弟弟出生,爸妈一直跟她说的话就是要她让着弟弟,好好照顾弟弟。

    而现在,许攸宁望着她的这个笑容就很像那个哥哥看着他妹妹时的笑容。

    带着些无奈,好笑,但其实是很宠爱的。

    叶蓁蓁心里现在明明跟翻江倒海一般的感动,但可能正是因为太感动了,导致面上看着倒是一片风平浪静。

    她甚至还能很镇定的哦了一声,然后慢慢的挪动脚步走过来。

    许攸宁向她伸出手,笑道:“将小葫芦给我。”

    许兴昌不晓得做农活,家里的田和菜地很早就租给其他人耕种了,所以许攸宁从小也没有做过农活。一双手不同于龙塘村其他农人的手,养的很白净。手指生的也很修长秀气。

    这样的一只手,要是搁在现代,都足够出道做手模了。应该还是最顶级的那种手模。

    叶蓁蓁心里一面评价许攸宁的手,一面又哦了一声,将手里拎着的小葫芦递过去放到许攸宁的手掌心里面。

    许攸宁拿起来,身子微微前倾,左手食指勾上了她腰间系着的腰带。

    叶蓁蓁虽然不晓得他要做什么,但竟然很奇异的选择相信他。就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低着头看。

    就见许攸宁右手捻着小葫芦上面的红绳子穿过腰带,再将小葫芦套到红绳子里面收紧,然后就放开手,直起身来看她,唇角带着浅笑的说道:“好了。”

    叶蓁蓁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只小葫芦是坠在腰间当装饰用的啊。

    不过这也不怪她。她上辈子那会儿,只有戴项链戴手镯耳环之类的,没见过有人在腰间挂个什么东西的。虽然她现在是穿越到古代来了,可这方面还没有适应过来。

    但现在,穿这样的一身衣裳,腰间挂上这样的一只小葫芦,竟然也觉得挺好看的。

    心里高兴,面上就忍不住露出雀跃的表情来。

    对许攸宁道过谢之后,叶蓁蓁转身出屋。站在大门口的时候依然忍不住低头用手把玩着这只小葫芦。

    叶细妹正在喂鸡。是碾稻子时留下来的米糠皮,加了一点儿稻谷进去,撒到地上,任由那些鸡过来啄食。

    喂完之后,叶细妹转过身,一眼就看到叶蓁蓁。

    见她只顾低头,手里也不晓得握着个什么东西,就问她:“蓁蓁,你在看什么?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

    叶蓁蓁对她没有半点儿藏私的意思,小跑两步过来,献宝似的将那只小葫芦托在手掌心里面给她看。

    一面脸上还带着笑说道:“娘,你看,这是哥哥给我做的小葫芦。”

    葫芦谐音福禄,枝蔓绵延,在古代是个吉祥物,象征着福禄寿,子孙万代繁荣昌盛。所以各样画作,刺绣上面都喜欢画葫芦,或是绣葫芦。

    许攸宁现在雕的那幅福禄寿三星报喜的木雕画,寿星右手驻着的拐杖顶端就挂着一只葫芦。

    有些地方还有送人葫芦的习俗。中秋的时候,但凡有那种娶了妻子但数年没有生育的人家,亲戚都会送上葫芦以祝福。

    葫芦还能用作各种日常器具。完好的能装酒装药丸,剖开一半儿来能做瓢。便是婚礼上新婚夫妇饮交杯酒,那也是用红绳系着两个半瓢交杯对饮。

    这一仪式便唤做合卺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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